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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的工作实施方案

 A探索者 2013-12-28

郑城管〔2011683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违法行为进行

集中整治的工作实施方案

 

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局属各相关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适应建设郑州都市区的新形势,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构建生态宜居、繁华现代、畅通有序省会城市形象,根据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年的要求,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实施方案》(郑政〔201199号)着力解决当前无证违法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的突出问题,经究决定从11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效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精细管理、坚持执法为民、提升城市品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市区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问题开展整治行动,为建设郑州都市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成立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长:市市政市容监察管理局副局长  张东伟

副组长:市市政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党委书记 谷金长

        市行政执法警察支队支队长    段树军

  员:市市政市容监察管理局机关各处处长、局属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市内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市容监察管理局执法督导处(电话:67172852),赵俊恒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市政市容监察管理局)

1.按照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市管理日巡查工作的通知》(郑城管[2011]519号)要求,局机关对城区四环以内的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和火车站地区实行全覆盖、无缝隙巡查,及时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填写《日巡查情况登记表》备案

2.根据城市管理提升活动要求,适时组织协调大型联合执法活动。

(二)市市政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负责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督察和检查。组建专门的巡查队伍对各责任单位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察和检查,对不能按要求开展工作或工作进展不力的单位下达督察整改通知书。

(三)市行政执法警察支队

对暴力抗法、无理取闹、防碍正常行政执法的自然人、单位和组织依法进行打击处理。

(四)各辖区执法单位

1.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重点治理严管地段和区域,对主干道及火车站、二七广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和路段严格管理,使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和疏导。

2.合理布局临时疏导点。按照疏堵结合的要求和“统一规划、规范设置、总量控制、分类管理”的原则,合理布局临时疏导点。临时疏导点的选址要求:主干道(严管区)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和社区不影响交通、不扰民、不严重影响市容。拟设在社区内、沿街单位店面前的临时性经营场所须征得小区居民、沿街店面业主的同意。

3.加强临时疏导点的规范管理。实行“统一经营地点、统一摊位编号、统一推车样式、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容器”的管理标准。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保证场地整洁、交通畅通。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佩戴明显标志,维护经营秩序。严格遵守营业时间,成规模的早市730后停止经营,夜市1930后开始经营。

4.清理取缔非法占道促销等户外商业宣传(咨询)行为。对户外宣传(咨询)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坚决清理取缔非法搭建舞台从事商业宣传、促销等活动;对涂改、伪造审批手续,随意扩大经营范围,擅自变更用途等商业促销行为依法制止;

5.清理私搭乱建、违章堆放等占压道路行为;

6.清理占道劳务市场。

四、时间安排

市容市貌集中治理时间为20111110日至2012131日。

五、工作措施

(一)纳入市城市管理考核。由市城市管理考核办公室每周对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印发一期巡查工作简报,并将巡查结果纳入城市管理考核。

(二)市政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建立每日督察制度。市市政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每天对各区(管委会)督察巡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以整改通知书或督察通报的形式通知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执法单位,同时抄报城市管理考核办公室。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执法单位每周要向市政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回复整改落实情况,由监察支队统计汇总后报送城市管理考核办公室备案。

(三)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执法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执法单位对区域交界处都有加强执法管控的责任,要做到相互协同配合,避免推诿扯皮。对区域交界处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上报市局执法督导处(67172852),由市局协调组织联合整治行动。

(四)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和新闻媒体监督机制。对影响畅通郑州和市容市貌的、群众多次投诉的、媒体十分关注的重要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不能按时解决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请媒体予以曝光。

(五)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可以在一些背街小巷合理设置临时疏导点,为流动摊贩提供临时经营场所。每个疏导点都必须配有环卫设施,派专人管理,并负责清扫保洁工作,保证场地整洁,交通畅通。

(六)落实错时执法制度。在7:00-9:00、11:00-13:00、18:00-22:00三个时间段,集中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防止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是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充分提高认识,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抓专管。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市容市貌整治攻坚战,向着更高更优的城市管理目标奋进。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制订工作计划,建立分工责任制,保证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整改问题不过夜。在整治活动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和默许各类非法占道经营,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非法占道经营户的各种费用,不得以罚代管,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一经发现查实,将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络推动工作,按照“正面宣传要给力、热点引导要有效、与百姓沟通要和气”的要求,全方位、多视角宣传市容市貌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力宣传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对改善交通拥堵状况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认真落实文明执法责任制,严格遵守《郑州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郑办201067号)要求。要加强对执法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加大对驾驶员的教育力度,增强其文明交通意识,做到规范管理、文明行车,为畅通郑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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