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公务人员强行挖坟浇油焚尸惹了众怒

 老山头的图书馆 2013-12-29
2013年12月19日,安徽泾县农民老人程朝穆在土葬后坟墓被公务人员强行挖开,棺椁被浇柴油烧成灰烬。焚尸行为引发激烈冲突。死者女儿程银珠称中国传统是入土为安,他们侮辱了死者,也侮辱了活着的人。即使要强制执行,也应该把家属都叫到现场,现在这样烧的什么都没了,人和土都混在了一起,什么都找不到了。而泾县民政局长则解释称,将老人坟墓扒开,尸体现场火化是按规定进行。(安徽电视台)
  据记者调查,程朝穆是12月13日去世,16日早上6:30下葬的,随后收到当地民政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通知书要求他们在12月18日0时前起尸火化,否则将强制起尸火化。
  似乎看来,安徽泾县公务员做法“合情合理”。照章办事似乎成了中国公务员的“死脑筋”。但是,据笔者查证,在2012年修订,2013年1月1日正式发布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已经废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的条文。
  随后记者采访了安徽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刘洪玉,刘洪玉明确表示,安徽泾县强行起尸现场火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2012年修正后的《殡葬管理条例》。即使强制执行,泾县民政局强制挖开坟墓,现场焚尸的做法也是被严令禁止的。
  此事的发生直接反映了中国职权者的工作能力问题。公务员照章办事情理之中,但是,纯粹“死板式”执法,只能是加剧事态严重性。在国人尊崇的生死面前,横向霸道的执法只会是点燃官民两方战争的导火索。一方面是执法必严;虽然前提是村民的殡葬方式不符合中国明文规定的条例。另一方面是执法不公。贸然起尸,现场火化,是对逝者的大不敬。致使安徽泾县公务员将自身陷入了进退两难地步。
  社会大众不能单一评判此事,就此事而言,双方都存在重大原则性错误。村民的殡葬礼仪有悖常理在先,执法人员的起尸火化行事其后。这一前一后的交替,才是构成了此事的进展。
  “入土为安”是指旧时土葬风俗。人死后埋入土中,死者方得其所,家属方觉心安。很显然,逝者由于缺乏现代观念,执意要求土葬,其家属在料理逝者后事时,没能正确领会逝者本意。强行曲解逝者之意,才酿成现代“土葬”的封建恶习。
  执法人员应对其教育警示,在得到家属理解之后,遵循家属意愿合理处理逝者遗体。不能蛮横执法,纵观中国执法人员现状,都是因为蛮横执法,缺乏说服力,导致的一次次重大型事故。近期受审的“瓜农之死”案件,就是体现了典型的执法者与摊贩沟通不力的问题。
  笔者最后极声呼吁:广大执法人员执法时,多一份理性与宽容。社会大众多一份理解和包容。希望因执法不力导致的社会问题明显锐减。还社会和谐环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