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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已有58个城市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决策咨询 2014-01-03

2013.9.25

  中国绿色时报9月25日报道(记者  厉建祝  焦玉海  王学东) 在9月24日举行的2013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上,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决定,授予江苏省南京市等17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至此,全国已有58个城市获此殊荣。
  这17个城市是:江苏省南京市、山西省长治市和晋城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辽宁省抚顺市、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池州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临沂市、河南省平顶山市和济源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和玉林市、四川省广安市和广元市、云南省昆明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在《关于授予江苏省南京市等17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决定》中指出,城市森林是现代城市科学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的重要领域和有效载体。发展城市森林、建设森林城市已经成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生动实践,成为改善生态环境和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决定》说,江苏南京等17个城市坚持把城乡造林绿化和城市森林建设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认真践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实施、广泛宣传发动,大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城市生态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城市宜居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居民生态文明理念得到有效提升,在本地区乃至全国都产生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希望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在新的起点上,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实施规划,不断推动城市森林建设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促进城市品质提升和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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