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传染病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切实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去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控制在最低限度,积极营造一个健康、稳定、和谐的学习场所,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健康地成长。 二、具体措施 1.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 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以杜双莲校长为组长, 王斌、胡海峰副校长为副组长,由教务处、总务处、年级组长及全体正副班主任和校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3 认真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 (1) 晨检在校医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年级长、学校、疫情报告人,然后由年级长、学校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2)班主任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及时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校医。校医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5. 认真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1) 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必须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 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校医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校医必须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必须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5) 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于每天上午9:30将本班晨检情况报到政教处,每天实行“零报告”; (6) 一旦疫情发生,学校疫情报告人向区疾控中心报告的同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6.认真做好消毒防患措施: (1)教室门窗要打开,尽量保持通风,课间要求学生尽量不要待在教室里,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 (2)加强锻炼,每天坚持一个小时的活动量,提高身体的免疫力; (4)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生活要有规律,注意劳逸结合; (5)每天晚自习结束,由专人在教室里喷洒消毒液,并关好门窗,第二天早晨由专人提前半小时开好门窗通风; (6)学生宿舍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做好消毒工作。
惠济一中 2012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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