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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市摊贩管理中的三个关系

 州围 2014-01-06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发展,城市街头巷尾售卖农副产品和日用品、小食品等商品的小摊贩越来越多。这种草根经济形式,在解决部分弱势群体就业,弥补城市基础功能缺失,活跃市场,方便居民生活,降低城市生活成本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又对城市交通、市容环境秩序等产生了不利影响。城市管理者要维护城市环境,就难免与这些小摊贩产生矛盾甚至冲突。这一问题如何解决?笔者认为,关键是城市管理者必须以人为本,转变管理理念,正确处理好“肚子”与“面子”、“生活宜居”与“生态宜居”、“地摊经济”与“城市经济”的关系。本文分析城市管理者与小摊贩冲突的焦点,提出转变城市管理理念,正确处理前述三个关系,实现弱势群体安居乐业与城市繁荣有序“双赢”的思路。

       正确处理“肚子”与“面子”的关系

       吃饭问题,是一个民生问题。在公民的所有权利中,生存权利是最重要的。而解决生存问题的第一要素就是就业。我国人口众多,人口素质参差不齐,就业机会也很不平等。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流动人口也在不断增加。城市中就业竞争激烈,门槛在提高,限制在增多,空间日益被压缩,一些人谋生技能有限,生活比较艰难,且多为“三无”(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人员,他们要生存,要养家糊口,但谋生技能与经济实力有限,亦无其他收入来源,怎么办?“地摊是弱势群体的饭碗”。摆地摊做小买卖,准入门槛低,运营成本少,没有太高技术要求,操作相对灵活、容易,而且见效快。这种成本低、操作简便且行业和门类广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对城市中一大批“三低一高”(低学历,低技能,低收入,高年龄) 的下岗或待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农民具有很大吸引力,为他们提供了谋生的途径。他们为了在城市获得一席之地,为了自己及一家老小的生计,为了取得必要的生存空间和经济来源,不得不游走于城市的各个角落,穿梭于人流密集的街头,占道摆摊设点或提篮叫卖,以此自我就业,自谋生路,自食其力。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一些既无资本又无技术的人来说,选择到有市场前景的地方摆小摊做小买卖作为谋生的出路和生存的方式,是不得已的选择,也是一种积极的生存行为。

       然而,一些城市管理者却简单地对小摊贩摆摊说“不”,认为小摊贩在街头巷尾摆摊设点做买卖有损市容,有碍观瞻。在这种思维主导下,他们对小摊贩的摊点往往毫不留情地驱赶、取缔。这些做法,既不利于剩余劳动力就业,也不利于解决弱势群体的生活问题。
       什么是市容?市容反映一个城市的温情度、包容度和人性化管理程度。一个城市的市容,不只体现在高楼大厦、大广场、宽马路、绿草地、百花坛和“一尘不染”以及街头巷尾的“无摊化”等“脸面”上,更要体现社会的理性,体现在充满温情的万家灯火中,体现在弱势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及其“饭碗”里的幸福指数上。诚然,占道摆摊设点会影响市容、交通和居民生活环境,但在经济不那么发达的情况下,吃饭问题显然要比城市市容即“脸面”更重要。在城市管理方面推行无摊化,取缔小摊贩,可能有利于改善市容,然而却把释放就业压力的渠道堵住了,压缩了人们就业、创业的空间,势必加剧就业困局。因此,尊重民生需要,尊重生存权利,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理念,美化、亮化、有序、和谐的公共环境,要建立在人人有收入、人人达温饱、人人有稳定生活的基础上。

       城市属于由公共资源建设而成的“公用产品”,是属于城市每一个人的,是社会各阶层和各种利益群体的共有生活空间。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首先应保障弱者的利益,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空间。凡进城务工的农村人群,居住在城市里的低收入人群,都有在城市里谋生的自由权。贩夫走卒,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小摊点是贫困群体养家糊口的“饭碗”。一个小摊贩的背后,往往维系着一个家庭的全部生计。允许小摊贩在路边摆摊谋生,给低收入人群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生存状态的机会,给“三低一高”就业困难群体送个谋生的“饭碗”,让身处社会底层的民众获得生存发展的权利,体现出一个城市能提供的创业和谋生的自由。小摊贩摆摊设点,不仅解决其自我就业问题,而且通过他们销售大量商品,直接或间接带动了上游就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部分人的生存压力。

       民生民本,国之根本,是执政之要。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民生问题,应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最主要的内涵就是尊重人的生存权利和精神物质利益,特别是要以爱心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使每个人有自主选择和充分发展的权利与机会。小摊贩摆摊设点,是他们谋求生存和发展的一种方式,理应得到尊重、保护和扶持。国外许多城市在保障小摊贩生存权方面的一些做法可为借鉴。如:纽约市议会曾提出“人行道摊位修正法案”,对此前一直允许的占道经营加以“有条件”的限制,结果被否决了,理由是取缔“占道经营”将使一部分“新移民”和“小生意从业者”的生存权利受到可想而知的损害。2010年印度举办英联邦运动会之际,印度政府为树立形象,下令驱赶活跃在孟买等大城市的1000万街头小贩,而这些街头小贩绝大部分都是贫困的当地居民、失业的产业工人或者来自其他邦的流动民工。“印度全国街头小贩联合会”代表小贩状告政府。印度最高法院正式作出裁决:禁止政府基于各种行政决策,剥夺街头小贩诚实经营的权利。“不能因为路边摊贩贫穷、无组织,就让他们应享有的这些基本权利处于混乱状态,也不能用不断变化的行政规划来决定他们的基本权利。”印度小摊贩赢了。我们的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城市管理应该服从并服务于公民的生存权。当管理与民生之间出现冲突,首先应考虑如何通过管理来满足民生需求,而不能以牺牲民生需求来回避管理上的难题。小摊贩摆摊设点经营事关弱势群体就业,与民生大事密切相关。所以,必须在保护小摊贩生存权的前提下,打造更有序、更整洁、更美丽的市容。兼顾城市“面子”和小摊小贩“肚子”,满足民生,改善民生,才是积极有效的管理。

       正确处理“生活宜居”与“生态宜居”的关系

       近几年来,我国许多城市都围绕“宜于人居”的发展目标,打造适宜人类工作、生活和居住的城市。建设“宜居城市”,是城市管理者和全体城市居民的共同心愿。

       “宜于人居”,主要包括“生态宜居” 和“生活宜居”两个方面。优美宜人的生态环境,是宜居城市最直观的标志和象征。宜居的生态城市建设,是未来城市发展的共同目标和追求。宜居,不仅仅指青山绿水、鸟语花香、蓝天白云,即“生态宜居”,还必须具备居住条件如就业、市场、交通、安全等生活环境,即“生活宜居”。从多数人最迫切的现实需要看,“生活宜居”置于首位,其中又以就业为重中之重。因为人们来到城市,就是希望在城市中实现就业,有更多创业机会,进而谋求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

       城市要“宜居”,首先要“宜业”。然而,在较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在城市管理中重“生态宜居”,一味追求城市容貌优美、整齐划一、管理有序,而忽视或轻视宜居生活环境建设。城市的美观和魅力在于城市建设,更在于城市就业、创业环境的优越。因为就业环境不仅关系民生,关系弱势群体的温饱,而且深深影响一个城市的宜居度。一个有良好就业环境,能够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和广阔创业舞台,让居住在这个城市的人都感受到生活美好的城市,才是宜居的城市。在创造“生态宜居”城市的过程中,创造就业环境也是“宜居城市”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必须把“生活宜居”即安居乐业放到重要地位上来考虑,在保障城市“鲜亮”,为民众创造良好生活环境的基础上,给小摊贩等弱势群体一条生存之路。如此,才能实现小摊贩安居乐业与城市繁荣有序“双赢”。

       值得一提的是,“宜居”的城市要先“居”后“宜”,即:既要有必备的居住条件,又要有居住环境的适宜性;居住在其间的市民,既能享受到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与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又能得到不同层次、全天候、多元化的服务,享受到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各种便利,特别是便于就近生活购物,降低交易费用等。小摊贩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与市民生计息息相关,顺应了低收入群体的需求,缓解了居民的生活压力。这种开放式或半开放式市场,往往设在行人较多的路边、道口、工棚区等区域,经营时间多在人们晨练结束或上班族下班后,其方便性是现阶段其他市场方式所不可比拟的。这种经营方式,为城市居民提供快捷、到位的服务,给消费者日常生活带来了方便,更加接近市民生活需要,也符合中国人的传统消费习惯。可见,街头巷尾的小摊点,看似杂乱、简陋,却让急需解决生计的群体获得了生活来源,让期望享受社会福利的人们找到了获取经济实惠的生活必需品的途径,降低了城市生活成本,提高了城市生活便利度。

       就业既是经济问题和生活问题,也是关乎城市宜居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问题。安全、和谐、稳定,是评价一个城市是否宜居的前提条件。宜居城市应该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城市。治安良好,民族团结,各阶层融洽,社区亲和,城乡协调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们才能在城市安居乐业,才能充分享受丰富多彩的现代城市生活,才会对所在城市产生情感和心理上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具备的物质基础之一,就是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社会底层民众都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岗位、一份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饭碗”不再成为问题。而扩大社会底层民众简单就业,保证一定数量的“生存型创业”,是减少低收入群体,缩小贫富差距的一个有效手段。在越来越商业化的社会,每一个小店铺、小摊点,都是在为社会提供一份低保、一个就业机会、一份稳定的因素。小摊贩的生存权得到保障了,他们才会与社会各阶层和谐共处,对所在城市社会产生较强的认同感、归属感、安全感和家园感,才会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从而促进社会整合,提高社会和谐程度。城市也才能实现安全运行,向更高层次、更高境界健康发展,具有温暖、可亲、安全、美丽的魅力,才能容人居住,宜人居住,引人居住。

       正确处理“地摊经济”与“城市经济”的关系

       “地摊经济”是一个城市经济崛起并保持活力的生力军之一。小摊贩对市场的变化非常敏感,他们通过灵活的经营,抢占市场空白点,带动形成许多新市场,活跃了城乡间的交流,实现了产品无障碍快速流通。众多小摊贩走街串巷吆喝,流动商贩送货上门,活跃了城市商贸经济,使坐商直面激烈的市场竞争,必须转变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由此促进了商贸业的更新换代和繁荣兴旺。城市变得浪漫而多彩,有了更丰厚的值得回味的内涵。也正因地摊经营的随意性、方便性和商品的低廉性,吸引消费者前来,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周边正规商铺的人流。可以说,“地摊经济”刺激了消费和生产,是引发并形成市场与产业互动,带动产业集群成长,让城市活力充分迸发,促进创业致富源泉充分流动的第一要素,是城市中最为活跃的、极富创造力的经济细胞,为城市的繁荣增添了活力。

       “地摊经济”是培养民营企业家的摇篮和土壤。在任何一座城市,现代流通业都是从小摊贩开始的。在摊点经营中,不少小摊贩熟悉了市场规律,学到了经营之道,业务量和经营范围逐渐扩大,在完成初级资本积累之后,他们由流动商贩转化为坐商,从家庭作坊扩大为规模企业,成为正规的民营公司或企业。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一个显著标志就是街头小摊贩崛起,五花八门的摊点在城市的窄街陋巷“开花”,之后便逐渐建立“马路市场” 、“跳蚤市场”, 再后来发展为小区市场,现在则发展成为超市。当今许多民营企业家几乎都有这样一个非常近似的成长历程,即靠自身努力而非特殊背景,从街头摆摊到个体户再到小企业最后成为大集团。可以说,“地摊经济”是产生民营企业家的一片沃土。

       “地摊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多样性的一部分。城市是由诸多生活方式、价值期望不同的各种人聚集形成的,需要各种各样的平等的经济成分。繁荣的城市是多样化的城市,既要有大商场、大超市、连锁店和高档饭馆,也要有小摊点、大排档、街头小吃。小摊贩走街串巷、摆摊设点,是商业社会的必然产物,是城市商业个性和商业特色的一个符号,充分体现了传统商业“为民、便民、利民”的基本功能,是活跃商业、方便百姓生活的重要经济模式。小摊贩在满足人们多层次需求方面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特别是在满足弱势群体生活需求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地摊经济”还能从外部为大商业打造营销氛围,促进区域内商品流通,增加消费,增加效益。虽然大商场的营业总额占商业零售额的大头,但其商品价位及服务却无法满足普通市民阶层的需求。小摊贩则补充了大商场、大超市所遗漏的角落,弥补了商业设施无法延伸到每一个点的缺憾及市场需求的缺位和城市基本功能的缺失,方便了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降低了城市生活成本,既从微观上改善了城市购物环境,繁荣了市场经济,又提供了一种社会福利。大商业与小商业相辅相成,共同构筑了城市的商贸格局。笔者认为,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地摊经济”不仅是“补充”,而是与大商业共同存在,充当、扮演了市场经济组成中的重要角色,是城市商业流通网络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对协调商贸流通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

       “地摊经济”是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源头。“地摊经济”虽然是“末梢神经”,但其存在对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经济学家指出,有劳动就有产出,有收入就有购买,而整个经济活动就是通过这样的交换把财富生产出来的。所以,“地摊经济”的经营者也是财富的生产者,“地摊经济”是生产社会财富的一个渠道。一方面,经营“地摊经济”的小摊贩自谋生计,自食其力,减轻了国家的负担,为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另一方面,在连带作用影响下,“地摊经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通过“地摊经济”获得的资金流入其他经济成分中,将促进其他经济成分发展,间接带动其他经济的发展,从而促进整体经济的发展。每一个摊点,都是城市的一个经济增长源。城市化的普遍规律告诉我们,凡是成功的城市化过程,都不是单纯依靠政府力量人为“堆积”的“外生化过程”,而是靠城市本身的经济活力,靠的是资本。秘鲁经济学家德?索托在评价第三世界国家发展路径时曾这样论述:我们从来不缺少资本,只不过我们不知道而已,这些资本就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而“看不见的资本”正掌握在城市街头摊贩手中。实践证明,“地摊经济”能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补充公有制经济类型的不足;“地摊经济” 的发展是一个地方经济繁荣度的标志之一,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不言而喻,扼杀“地摊经济” ,就堵死了城市经济的一个源头,切断了城市经济发展的一条命脉,城市的经济就会受到影响。

       综上所述,城市管理者对小摊贩加强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但应把思维方式从“人治”转变到“人本”上来。对小摊贩要多一些宽容,多一分理解,多一点体谅,在不影响交通,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允许小摊贩在规定的区域、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有序经营。要通过和谐管理,实现弱势群体安居乐业与城市繁荣有序“双赢”。

       参考资料

       [1]陈万飞  石宝林.地摊经济浅析.

       [2]董烨然.城市应容得下“地摊经济”.

       [3]刘志强  秦川  张邦妹.浅谈宜居城市的内涵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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