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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红春:依法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几点探索

 神州国土 2014-01-09

戴红春:依法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几点探索

发表日期:2014年1月8日   

  江苏盐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戴红春
  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公开政府信息成为行政机关法定义务。依申请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方式,一直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难点,如何在工作实践中既依法稳妥办理,又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特殊需求,值得深入思考。盐城市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关注、认真研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认真执行《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抓手,积极有序组织推进,合力夯实基础工作。 

   科学设计流程,把好制度关。 规范、完善的工作流程是依法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前提和保证,针对少数单位以公开申请“零受理”等理由未引起足够重视的现状,我市加大督查指导力度,重抓建章立制,为推进依申请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创造条件。一是固化申请流程。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法定程序,编制流程图,督促各层各级参照此模式单独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图并抓好落实。二是规范文书格式。精心设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回执》、《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征求第三方意见书》等15种标准格式,并陆续在全市推广运用,为依法推进提供统一文本。三是梳理公开目录。在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中,由原来的主动公开、不公开两类,增加依申请公开属性,并编制依申请公开目录,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台帐资料。

  健全工作机制,把好受理关。构建职责明确、运转高效、渠道畅通、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是把《条例》及依申请公开各项制度变成便民服务举措的中枢和桥梁。着力从运作模式、平台搭建等入手,切实把受理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一是明确专门机构牵头。明确全市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牵头负责、具体实施,并指定专人全程参与、跟踪到底。二是全面拓展受理渠道。打造以当面、传真、信函、电话、网络等全方位、立体式受理窗口,不少部门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室受理公开申请,一些部门还探索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的新思路。注重发挥网络便捷、快捷的优势,2011年以《中国盐城》门户网站改版为契机,提供网上在线申请服务,实现咨询、受理、答复“一条龙”;目前正在进一步技术升级,建立全市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管理平台,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情况、工作进度将在平台上集中展示。三是实行统一扎口管理。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模式,即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申请后,一律登记在册,并以受理告知书的形式交付申请人,实行“一口进”;在认真审核把关后,填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阅办单》,提出拟答复意见交分管领导签发,其中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在阅办单上提出拟办意见由分管领导审阅后交相关部门承办,办结后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统一答复并存档,实行“一口出”。  

  严谨细致办理,把好审核关。严把审核关是依法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针对法规条文未对审核的具体步骤作规定的实际,相关主管部门紧扣《条例》、《意见》精神,把分散、零星的条文整合为形式审核、实质审核、会商审核三大块,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慎重、环环相扣。一是形式审核。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直接判断申请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形式要求等是否齐备以及申请事项是否“一事一申请”;要求提供与自身相关的税收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上述要件齐备的,进入实质审核阶段;不具备的,要求当事人更正或补充。二是实质审核。实质审核是需要对照《条例》及相关文件,对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由表及里的分析,主要归纳为“五看”,看该信息是否存在及是否属于政府信息,是否由本机关制作或获取,是否需要汇总、加工及重新制作,是否已主动公开,是否属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三是会商审核。会商审核是在当事人申请的与自身需求相关政府信息确认已存在、但未公开的状态下进行的,往往不是一个行政机关或具体承办人就能完成的。重点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需要保密、报批、征求第三方意见以及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是否能够作区分处理进行审核,对处理内容比较敏感、社会预期效应复杂、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申请以及同时向多个部门申请、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的,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主管部门牵头,及时组织法制、保密、法院等部门会商,研究是否公开、如何答复,特别注重听取法制部门意见,有效规避后续法律风险。

  注重分类指导,把好答复关。提高答复质量是依法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落脚点,也是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志。近年来随着各地出现部分申请内容答复难度明显加大的趋势,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增强三个意识,确保答复让申请人满意、经得起法规检验。一是增强时限意识。坚持凡提出的任何申请,不论是否本机关受理还是信息不存在,均及时、认真答复,防止被确认为行政不作为;明确要求在正式受理公开申请后,当场进行形式审核,2个工作日内完成实质审核,需会商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能当场答复须当场答复,确保在《条例》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办毕,不发生一起未答复、未按期答复的情况。二是增强沟通意识。在受理中、答复前,根据需要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申请意图,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并积极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解,争取支持。三是增强质量意识。对申请人的答复,坚持分类告之,按照属于公开范围、不属于公开范围、申请内容不明确、该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信息,进行分类答复并提供参考意见和格式,做到斟词酌句、仔细推敲,务必准确、严谨、规范。

  加强学习研判,把好处置关。依法推进依申请公开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更是复议或审判实践中新型案件,只有加强跟踪回访、举一反三,才能在依法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占据主动、有的放矢。一方面积极应对可能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对申请办理中的每个环节、步骤要确认留痕,为可能做好的举证准备作铺垫,以免造成工作被动;对一些未完全满足当事人的公开申请,应在事后调查摸底、注重引导;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提前介入,研究对策,积极应对。另一方面建立解决共性问题的长效机制。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的重复申请、“批量申请”、涉及多部门申请的现象,我市对已答复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定期公开目录,能主动公开的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针对我市申请城市规划信息逐渐增多的现象,由规划部门负责,对涉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设计要点等申请相对集中的信息进行梳理,推出系列人性化、个性化服务,多措并举满足申请人需求,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务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原载于《行政与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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