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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点清史(连载)二十七、顺治皇帝施政方略(一)

 吴双江藏书館 2014-01-11

 

未成年的小皇帝,起初还有两把保护伞:一是两黄旗大臣的效忠,二是有皇兄豪格作为坚强后盾。摄政睿亲王多尔袞经过几年谋划,运用各种手段对这些保护小皇帝的政治势力逐个加以翦除,大权绝对独揽,小皇帝成了孤立无援。多尔衮的尊号从“叔父摄政王”到“皇叔父摄政王”,顺治五年再尊为“皇父摄政王”,成了名义上的“太上皇”,实际上的皇帝。而小皇帝的处境则危如累卵,只有仰人鼻息,任人摆布了。

鞭尸多尔衮,消除其影响,集大权于一身 多尔衮摄政王做了七年,在顺治七年(1650年)十二月狩猎死于喀喇城。第二年(1651)正月,年仅14岁的顺治亲政。二月就宣布多尔衮十大罪状。籍其家产,罢其封爵,撤其庙享,诛其党羽。将多尔衮的尸体挖出被弃荒野,用鞭子鞭尸。更有甚者,把他的头割下来,令他身首异地。说明顺治对多尔衮是咬牙切齿之恨。为消除其影响,收回被分散削弱的皇权,重用被多尔衮严重打击的郑亲王济尔哈朗。下令处死谄附多尔衮而握有实权的大学士刚林、祁充格,杀掉固山额真、吏部尚书谭泰,令阿济格自尽,这一系列的措施沉重打击并消除了多尔衮派的势力,从根本上稳定了政局。顺治九年正月,福临谕内三院说:“以后一应奏章悉进朕览,不必启和硕郑亲王。”三月又下令:“罢诸王贝勒贝子管理部务。”从而大权集于一身。

重用汉官 在争取汉人地主,提高汉官权力、重用汉官方面,福临进行大胆的尝试和努力。于十年(1653)正月谕内三院:“嗣后凡奏进本章”,要“满汉侍郎、卿以上参酌公同来奏”,以达到满汉的“一心一德”。十六年十月,他谕吏部:“向来各衙门印务,俱系满官掌管,以后各部尚书、侍郎及院寺堂官受事在先者,即著掌印,不必分别满汉。尔部即传谕各衙门一体遵行。”这是破天荒的决定,汉官权力地位有了明显提高。他还一再要求满汉官员和衷共事,“凡会议政事,原应满汉公同商榷,斟酌事理,归于至当”,“不拘满汉皆可具稿”,不许“满汉两议”的现象再出现。他对汉人地主的上层人物,也极力笼络。对洪承畴的重用,更突出地反映了福临争取汉人的勇气。洪承畴原是皇太极时降清的明朝著名将领,他在建议满清大军入关和招抚江南中立了大功。福临为结束西南战事消灭永历政权,特升洪承畴为经略,“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处地方总理军务兼理粮饷”,破格授予“假以便宜”之权,给予极大的信任。洪承畴就是在这种特殊的信任中坐镇西南的。即使洪的功绩平平,对洪的信任始终不动摇的。后来,就在洪承畴难以为继,准备“回京调理”之时,大西军发生内讧,孙可望到洪承畴军前投降,终使洪收到了“以守为战”的招抚之功。这与福临对洪承畴坚决一贯的信任关系重大。当时魏裔介就说:“若非经略用人吏兵二部不得掣肘,阁部洪承畴亦岂能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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