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死鸭子嘴硬!广西回应嫖宿幼女批捕法律有据

 指间飞歌 2014-01-14

死鸭子嘴硬!广西回应嫖宿幼女批捕法律有据

  文/维扬卧龙


  广西兴业县一名不满14岁的留守女童两年多内遭到十多名当地村民多次性侵,当地检察机关以涉嫌嫖宿幼女罪批捕其中7名犯罪嫌疑人,引发各界议论。最终,事情发生逆转。在当地检方公诉和法院的判决中,已知的9名被告还是全部被认定为强奸罪。此事再度引发各界取消嫖宿幼女罪的呼声。


  广西官方回应: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与受害女童之间存在疑似给钱交易情况,检察机关以嫖宿幼女罪批捕理由是有一定依据的。笔者以为,该兴业县检察院检察官该停职去学校再学习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在司法解释中,凡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子发生性关系,不论该女子是否自愿,都属于强奸罪。也就是说中国的刑法“幼女”概念指不满14周岁的女性。


  13名村民在两年时间内多次性侵一名不满14周岁的留守少女,其性质恶劣,怎可不重判以儆效尤?以嫖宿幼女罪批捕这帮东西,那是对女孩的二次伤害,这些恶人她没有看到报应,却坐实了自己卖淫女的身份!她还是个孩子,连14岁都不到,检察机关给她个卖淫女的身份,对未成年儿童的关爱体现在哪儿呢?刑法都说不论女孩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兴业县检察院以嫖宿幼女罪批捕法律上说得通,那法律说得通在什么地方?


  嫖宿幼女罪5年起步15年顶格,多数情况下,不会判到10年以上,而以强奸罪论,虽然3年起步,但是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强奸幼女的要从重处罚,那就会10年以上,可是地方往往以嫖宿幼女罪为这些人渣开脱,辅以经济处罚处理,那其实是在变相的纵容这些罪犯,是在二次伤害幼女!强奸从重十年以上不能假释,嫖宿幼女罪很少会坐满刑期,多数都会减刑的!


  留守儿童是社会的痛,他们缺少父母关爱,心理已经有阴影,再遇上这些人渣侵犯她们,那更是让人出离愤怒,轻判他们如何对得起那些幼女眼神,自己良心过得去么?兴业县检察院作出嫖宿幼女罪批捕13中的七人已经是错,在被公众质疑后13人全部以强奸罪批捕,本是正确的选择,承认错误没啥,为啥死鸭子嘴硬,非要说嫖宿幼女批捕于法律有据?


  如果真是有据,又何以以强奸罪批捕?法律有其自身的严肃性,不是儿戏,哪能这个罪也对那个罪也不错,批捕嫌疑犯就抛硬币,哪个面朝上就用哪个罪?!前者用嫖宿幼女罪逮人就让人怀疑兴业县检察院检察官的职业水平有问题,后者的嘴硬更是让人失望,这都是什么从业素质?执法不懂法,发现问题还死扛,那不是维护检察院形象,而是在给这支队伍抹黑!


  嫖宿幼女罪罪名荒唐,早该废除,现实中有重大争议,司法部门就更该慎用。没有哪一种权利无关社会价值和公共伦理法则,十多人多次性侵幼女,其行为已经触到人们忍受底线,如果还是以嫖宿幼女罪轻处,根本就不可能服众,也不能震慑恶鬼,更不能对幼女有个心理安慰,这些可怜女孩未来的路将倍加坎坷,兴业县检察院检察官们,扪心自问你们想过女孩的将来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