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女子身患艾滋病在东莞卖淫 涉传播性病罪受审

 大漠荆棘 2014-01-15

  新快报讯 一名女子明知自己有艾滋病,还在东莞从事卖淫活动,被以涉嫌传播性病罪提起公诉。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该案是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的首宗传播性病罪刑事案件。

  王某(1981年生,贵州省人)于2007年1月经贵州织金县艾滋病性病皮肤病防治中心确诊得知其患有艾滋病,后于2012年9月开始在东莞市石排镇谷吓村旧围鱼塘附近一出租屋内从事卖淫活动,在多名嫖客没有戴安全套的情况下仍然与对方进行性交。

  2013年9月24日下午4时许,王某与嫖客陆某谈好以30元的价格进行性交易,后在陆没有戴安全套的情况下,王某与陆某在上述出租屋内进行性交。不久后,民警到场将王某和陆某抓获归案。经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王某HIV-1抗体呈阳性。

  该案是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的首宗传播性病罪的刑事案件,目前已移交刑庭审判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