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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雾霾红色警告停课细则公布

 五味品 2014-01-23

沪雾霾红色预警停课细则公布


 

上海市政府日前规定“遇雾霾等极端天气红色预警时学校可停课”的决定后,昨日,市教委公布停课的实施细则称,极端天气停课与否主要看当天22时、次日6时两个时间点有无发布预警,而一旦启动停课机制,便相应启动应急机制,而且停课一停就是一整天。

       据了解,极端天气指遇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空气污染红色预警这五种情况。

  《应急预案》细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级,启动的条件分别是经监测预测,

 

   未来一天AQI在201~300之间,启动蓝色预警;

   未来两天AQI在201~300之间,启动黄色预警;

   未来一天AQI在301~450之间,启动橙色预警;

   未来一天AQI大于450,启动红色预警。

 

   与四级预警相对应,《应急预案》分别设置了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应急响应。在预警启动的判断依据上,综合考虑实时情况和未来趋势,以浓度实测值和AQI预测值为预警发布和应急启动的判定依据。

 

  四级响应措施中均包括公众健康防护提示、建议性措施和强制性措施三方面内容。随预警等级的提升,响应措施的力度和强制性加大,社会影响也相对加大。

   Ⅳ级(蓝色)响应时,以劝导建议和加强管理为主,

   Ⅲ级(黄色)响应时,增加了对部分工业行业的限制性措施和易产生扬尘施工、运输作业的禁止性措施。

   Ⅱ级(橙色)响应时,进一步加大强制力度和范围,主要包括:一是燃煤机组限用优质煤发电;二是石化、钢铁、化工、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采取限产、限污或停产措施;三是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外,停止影响空气质量的建筑工地室外作业,停止道路、绿化、拆房作业;四是停止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码头、堆场和搅拌站作业;五是增加道路保洁频次;六是停止除公交车、公路省际客运车外的黄标车和工程渣土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七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八是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九是停止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十是中小学和幼托机构停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根据学生出勤情况灵活安排教学进度。

   Ⅰ级响应(红色预警),强制性措施进一步增加三条、强化两条。增加的三条:一是停驶除执法执勤车外的50%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二是停止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三是根据预警发布时间,中小学和幼托机构采取停课措施。强化的两条:一是企业停产,进一步扩大明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企业采取阶段性停产措施;二是建筑工地停工,扩大到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外的所有室外作业。


       问答一:哪种情况下停课?

第一种情形是:当日22时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时仍维持的;第二种情形是: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发布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发生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等)就采取全天停课的措施。

由于市民对《实施意见》的执行有个逐步适应的过程,因此,学校会在应急响应中提供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与家长进行提醒。同时,学生与家长也应逐步养成通过各种媒体关注预警的习惯。特别是遇到极端天气时,要把握好两个时间节点:一是当日22:00,如果这时仍挂有红色预警的,次日就全天停课,如果这时已没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次日正常上课;二是早晨出门前,如果前日22:00至次日6:00间曾发布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不管是否已经解除,当天都全天停课。6时以后至上课前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对延误到校或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或缺课处理。上课期间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可继续上课。

问答二:为什么将22时和6时作为节点?

以22时作为停课时间节点,主要是综合考虑气象预报能力和应对工作需要设定的。当然,也存在晚上有红色预警,第二天却是天气晴好的情况,但考虑极端天气后城市运行恢复有个过程。如果22时后气象灾害红色预警虽然解除了,但第二天可能存在后续影响,所以仍然安排停课。

在以22时为时间节点的基础上,再设了次日6时为另一个时间节点,主要是考虑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目前尚无法提前较长时间(当日22时前)作出预警。

另外,《实施意见》明确6时以后至上课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不采取停课措施,但学校要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还没有出门的学生可暂缓出门;已在途中的学生不用急于赶路上学,要做好自我防护;到校的学生由学校灵活安排教学活动,一般不安排上新课等。上课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问答三:为什么只采用全天停课?

结合历次台风等灾害性停课的经验,从学校管理和学生执行以及家长接送等方面考虑,设置多种停课情形,不利于学生和家长掌握,实际操作时也会存在执行困难。同时,从保护学生安全考虑,为了应对极端天气,需要尽可能留足时间空间加强防护。

所以,目前只采取“全天停课”和“全天不停课”两种情形。

问答四:停课后对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如何安排?

《实施意见》明确“停课期间,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学校要做好相应安排”,也就是要求各学校做到“停课不关门”,学校要落实人员对到校学生做好看护及生活安排。

问答五:发布部分区域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如何采取停课等应急响应措施?

气象灾害情况复杂,暴雨等天气具有区域性特点,而部分学生、家长的居住地、工作单位、学校可能并不在一个区(县)。为此,《实施意见》提出:当发布部分区域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在该区域的学校和用人单位应按照本实施意见执行,其他区域可维持正常学习、工作秩序,但应妥善处理相关学生和职工的迟到、误工等情况。

目前,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局部地区预警分为中心城区和9个区县,中心城区包括: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作为一个区域。9个区县为:浦东、闵行、嘉定、宝山、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和崇明,各作为一个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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