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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有毒,你知道吗?

 生活情趣678 2014-01-25

评中评第543期

苹果公司15日发布2010年的供应链管理报告,首次公开承认中国供应链致残员工

在这份长达25页的供应商责任进展报告中,苹果公司指出其供应商联建科技有137名工人“因暴露于正己烷环境,健康遭受不利影响”。同时,苹果还提出,自从发现这个问题之后,已经“要求胜华科技停止使用正己烷,并提供证据证明已将该化学品从生产线上撤下……自采取上述措施以来,再无工人因化学品暴露受到损害”。

其实,苹果供应商的问题已经不是一个新问题了,无论是媒体还是环保组织一直都在关注着这个问题。

2010年,有36家国内环保组织为促进IT产业解决污染问题,与29个IT品牌进行多轮沟通。其中,对苹果的供应链职业安全、供应链环境保护、供应链员工权益和尊严提出过质疑,敦促苹果公司公布供应链信息、对苏州联建科技公司和运恒五金公司员工的正己烷中毒做出回应。

而在事件中,苹果公司的态度也一直为人所诟病,李星文在评论中说道作为一家有着全球知名度和较高美誉度的跨国公司,苹果有责任和义务保证自己的产品在所有环节上都没有明显瑕疵。所谓没有瑕疵,不仅是产品质量过硬,更重要的是不能与“有毒工厂”有染。苹果公司每年发布一份“供应商社会责任进展报告”,承诺“确保供应链有安全的工作条件,确保工人受到尊重并享有尊严,同时确保生产过程对环境负责”。这些话听起来美妙,可是苹果却没能尽到责任,让这些条款成了一纸空文。苹果公司既然能以强硬的手段保证供应商的产品合格率,就必然能以同样强硬的手段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

当然也有人并不认同苹果公司应该在整个事件中承担最主要的责任,魏冈就认为或许,有人认为受害员工应当向苹果索赔,但事实上,这些工人的确是在生产IPAD或者IPHONE等产品中受到损害,苹果公司作为一知名企业,应当负有道义上的责任要求其供应商善待员工,但这并不意味着苹果公司应该为此承担法律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苹果要求其供应商必须以此种方式生产。供应商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苹果公司应该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是考核、督促供应商履行法律义务,让工人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作业。

其实,无论怎样,都不能逃避政府应该承担的监管责任:要确保企业员工在一个安全和卫生的环境中作业,企业依法自然重要,但政府监管也必不可少,在侵权赔偿很难实现的前提下,当地政府的处罚威慑是保障工人权利的必不可缺的前提。在环保组织发布报告之后,公众把主要注意力放在苹果公司的反应上,却忽视当地政府监管部门的行动。这可能是一条南辕北辙的道路。

而事件的根本就在于利益,政府为了追求GDP放松对企业的准入与监管,苹果公司为了利润最大限度的压榨供应商的利润空间,而供应商不得不在有限的利润空间里再去降低成本,使工人在一个危险的环境里工作。于是,处于产业链最底层的中国产业工人就成为了各方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牺牲品。而这,也是对中国工人最大的不公。

凤凰网评论编辑 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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