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看来,这是一个极其简单的问题。公务员,执公器者,当然应当心忧天下,满怀决心,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奉为心中不易的圭臬,追求的应该是天下为公,江山社稷,百姓福祉。可在现实面前,人性面前,千百年的历史长河面前,这样的结论似乎过于轻松写意,脱离实际了一些。贪官并不罕见:杨国忠、严嵩、和珅......这样的名字可以一直罗列至今,古今中外,几乎无一处一时可以幸免。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理念光荣伟大正确,行径庸俗卑鄙不堪。
然而,即使抛开现实生活中种种与公务员理想、信念、追求相违背的案例不说,在当代之中国,一名公务员应当追求什么呢?
细想来,“
不追求金钱的公务员追求什么?”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因为,直观的逻辑判断告诉我们,凡人皆不能免俗,大部分公务员都是凡人,不是圣人,因此,大部分公务员皆不可免俗。这里的“俗”,指的就是个人所处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自然、社会生态环境。这并不难理解,一个人既然无法摆脱历史条件的限制,则必然被周围的人、事、物所影响,他见到别人都在拼命赚钱,自己就很难产生排斥赚钱的冲动;他见到人人都在从事以赚钱为基础目的的工作,自己就很难不为了钱而去做同样的事;他满眼瞧见的是灯火酒绿,声色犬马,明码实价标好了的万事万物,自己就很难不会去想用钱来得到它们。
可是,这样的剖析到了公务员身上似乎就不那么容易被人理解了,原因或许正在于人们对拿着纳税人的钱生活度日的公务员有着与生俱来的、高标准的道德要求。如果一名公务员和俗气的常人一样,只知道去想如何把自己的钱包胀满,不为公共利益思索、谋划,尽心尽力,那凭什么他来当官?这种想法与国家目前的择人用人标准不谋而合,为官者,应当“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可问题是,而今的社会能有足够数量的“翩翩君子”吗?选人用人的标准能够保质保量地操作执行吗?这样的要求又会不会背离了作为人的本性呢?我们不搞个人崇拜,一是已深刻意识到个人崇拜下“人治”的危害,二是早已明白,人无完人,皆有七情六欲,都会犯错。可为何在当下的语境下,我们为什么又会寄望于广大公务员能够抵御住金钱的诱惑,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呢?
道德判断毕竟模糊且
难以量化,故选人任人上道德的考量更多的是靠考官直觉和被考察人员的个人历史来作为依据,但这样的做法显然是充满“看走眼”几率的无奈之举,毕竟,一个人外表谦逊有礼,骨子里则可能下流卑鄙,他今天扶了老奶奶过马路,并不代表他明天不会去收受贿赂。因此我们常常能在电视中看到许多贪官被揭露出来后,周围的人却纷纷表示惊讶和不解,也就是说,他们也和考官一样,看走眼了。
回到我们的问题:不追求金钱的公务员追求什么?在市场经济作为经济政权独霸天下的时期,已经很难再有另外一种经济体制的力量能与之长期对抗了,即使这股力量背后的支持者是一个强有力的政权。市场经济的本质必然决定了市场分配资源(即有用物)的基础格局,而在市场上获得资源的唯一合法途径是靠货币——也就是“钱”,不是关系,不是暴力,因为这些最终也都将兑换为货币购买力,即使是拥有军队的政治组织也要通过货币采购的形式获得他们想要的东西,哪怕印刷纸币也会有相当的顾忌。货币在这个时代里就好像是一道特殊的、象征着身份和权势的经济令符,赋予拥有它的人横行于经济社会的权力。
那么结论似乎是显而易见的了:一个普通人必然受制于人性和历史条件;当下是属于市场经济的时代(市场经济制度本身是否完全在这里不那么重要),货币是它分配资源的关键媒介;大部分经历了到的挑选后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其实也是普通人,不比从事其他行业的人高尚多少。那么,公务员队伍中存在趋利心态和赚钱动机必然是普遍存在且天经地义的。于是乎,当法治思想并不根深蒂固,法制制度仍不完善,人情关系和丛林法则依然是社会主流认识时,可以明显借职务之便谋取一些利益的公务员想靠个人道德自觉抵制住金钱的诱惑,恐怕有点天方夜谭,即使能抵制一时,随着官越做越大,生活水平却没能同步上升时,他还能继续抵制得住吗?所以,我国自古以来从道德角度出发批判贪腐行为,加强对官员道德教育的做法实际上走错了道,成效微微,反而致力于权力公开透明化制度建设的一些西方国家在反腐倡廉这一块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因为他们相信,缺乏遏制的权力放谁手上谁都有作恶的可能,对此从柏拉图讲述的那个著名的牧羊人与隐形戒指的故事便可知一二。
一些物质条件富足,其他条件也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如香港、新加坡)早已明白了这点,他们相信经济学者和人类学研究人员的判断多于政客们的政治教育,明白马斯洛“需求定理”的一般适用性,认同人是趋利避害的复杂动物动物的基本判断,纷纷推行高薪养廉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取得了不错的反腐效果。同时,他们也明白公务员的天职是维护和做大公共利益,因此也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当然,任何一项措施都不是一劳永逸的“万能钥匙”,人的欲望无止境,高生活水平并不意味着绝对清廉,可我始终认为,较高的生活水平即便不是清廉的充要条件,也绝对的是必要条件。
想让公务员完全不追求金钱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合适的,因为它忽略了人的本性,违背了社会心理的历史发展规律,然而,当官若只是为了谋求金钱收益,这样的人渣则必须清除出官员队伍。保障民众生活无忧,殷实富足是每个时代政府的职责和追求,公务员也不能例外。设想一下,在人人衣食无忧,生活富足的情况下去追求个人理想和社会进步该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这篇文章若非要有什么结论,可以概括三点:一是普通大众不应苛刻地要求公务员不能追求个人利益,公务员追求金钱本身并无可厚非,但是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当然,除了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公务员需要具备更加严格的道德自律,必须拿着纳税人的钱,为纳税人服好务,不能高高在上,坐拥地位和财富;二是需要有甄别度更大的选拔制度来严控公务员进入机制,把道德水准偏低的个人排在公务员队伍外要比引狼入室后打“老虎和苍蝇”来的轻松些;三是必须吸引综合素质高的人才和仁才到公务员队伍中来,在保障他们的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他们的才华,做大和捍卫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