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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贫困县一年获3000

 三奚 2014-01-28

尽管扶贫开发一直备受重视,但是仍然任重道远。

至今,全国农村仍有近1亿贫困人口,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仍严重滞后。部分已经解决温饱问题的群众,因病、因灾返贫问题也很突出。

1月27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国良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表示。

距离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6年时间。但是扶贫开发工作仍然存在体制机制障碍,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日前,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意见》针对扶贫开发工作和贫困地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六项改革措施和十项重点工作。其中,建立精准扶贫机制成为主要关注点。

王国良表示,之所以建立精准扶贫机制,主要是由于全国没有建立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因此对于具体的贫困人口、贫困户帮扶工作还存在一些盲点,真正的一些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没有得到帮扶。

目前的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是国家统计局根据全国74000户住户调查得出的一个抽样调查的数据推算出来的,这个数据对于研究、掌握贫困人口的规模、分析判断贫困的发展趋势,比较科学的。

但是,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谁是贫困人口”、“致贫原因何在”、“如何针对这些致贫困的原因进行帮扶”、“帮扶的效果又如何”的问题。

具体来讲,精准扶贫主要包括三个内容,一是精准识别;二是精准帮扶;三是精准管理。王国良表示,建立精准扶贫机制,将切实解决扶贫工作存在的“漫灌”问题,改“漫灌”为“滴灌”。

一旦进入重点县的序列,会得到国家资金、政策帮扶上的多种优惠和帮扶措施。王国良表示,按照一般计算,国家的专项扶贫资金每个县大概在3000-5000万之间。

这样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即使经济发展,也不愿意退出贫困县。于是,一度出现“国家级贫困县”被评为“全国百强县”。由于缺乏退出机制,“有进无退”或“进的多出的少”的贫困县饱受争议。

《意见》提到,研究建立重点县退出机制,建立扶贫开发效果评估体系。王国良认为,重点县逐步退出和减少是趋势。但是如何确定一个有效地退出机制,目前我们经验不多,而且正在研究。

目前,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总数为592个。事实上,贫困县的确立起始于1986年。当时确定总数为331个。

随后总数经过三次调整。第一次,1994年,由331个扩大到592个。第二次,2001年,把东部地区的33个贫困县指标全部退出,全部用到中西部的贫困地区。第三次,2011年,把贫困县的调整权利下放到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有进有出,调整38个重点县,总数仍然为592个。

至今,全国一共有680个片区县,其中包括440个国家扶贫工作的重点县,在片区县以外还有152个重点县。王国良表示,现在扶贫工作的主战场和扶持的主要对象是832个片区县和重点县。

由于贫困县的经济落后,那么适用于其它地方的GDP考核,就需要进行创新。否则,扶贫开发就不会摆在贫困县党政领导的最重要的位置上,很难在扶贫工作上下功夫。

《意见》对此给出具体意见。主要内容包括,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GDP考核,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

此前,中组部下发对党政领导考核的文件,其中明确要求要先在贫困县进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再推开。同时,扶贫工作也要加强对省一级的考核,使省一级的考核和县一级的考核成功配套,相互衔接,真正在贫困地区做好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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