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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撤销黄埔、萝岗两区 设立新的黄埔区|广州市

 csd545 2014-02-13

广州市撤销黄埔、萝岗两区 设立新的黄埔区

 

原广州市行政区划

原标题:国务院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

2014年2月12日,省政府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转发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同意撤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黄埔区人民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撤销县级从化市,设立广州市从化区,以原从化市的行政区域为从化区的行政区域,从化区人民政府驻街口街道新城东路99号;撤销县级增城市,设立广州市增城区,以原增城市的行政区域为增城区的行政区域,增城区人民政府驻荔城街道惠民路1号。

广州市委、市政府将统筹研究做好此次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交接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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