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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体育局

 区管市 2014-02-18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下发《全民健身

活动中心命名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体群〔20056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截至2004年底,国家体育总局已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援建、命名了4批共56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这些“中心”的建设充分展现了体育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形象,扩大了体育彩票的社会影响,在引导和加强群众体育多元化需求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为充分调动各地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积极性,使今后“中心”的建设规范化,推动“中心”工作的持续发展,特制定《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命名资助暂行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05年起,有关“中心”的申报、命名、资助工作将依据《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命名资助暂行办法》进行,不再另发申报通知。

 

00五年五月十四日

 

 

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命名资助暂行办法

 

为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设规范化,使“中心”在引导建设群众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构建面向大众的多元化体育健身服务体系中充分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心”的定义

是指由国家体育总局命名,各级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投资或兴建,专用于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向公众提供公益性体育健身服务,具有一定规模的多功能综合性体育设施。

二、命名、资助方式

本着地方先建,国家体育总局进行命名并给予资助的原则,

对新建或改建成的全民健身场馆,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申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核后命名,同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专用于充实完善体育健身器材、设备。

国家体育总局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每年的“中心”数量及资助金额。

各“中心”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冠名,颁发统一标识,纳入“中心”的统一管理和建设体系。

三、申报条件

场馆所在地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将群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工作日程和城市建设规划。

须是新建或利用其他建筑物改建而成的、独立的、有一定规模的、以满足群众体育健身为主要功能的建筑物。建筑物主体和配套设施应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已获总局资助的“中心”不得再次申报。

可以是室内型体育场地设施,也可是室内外相结合型体育场地设施(场地设施必须集中)。室内型“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其中用于体育健身活动的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室内外相结合型“中心”体育场地设施占地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室内场地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其中用于体育健身活动的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

场馆面向大众,在服务方面切实做到亲民、便民、利民,体现公益性;设施完善,具备8种以上群众喜爱、方便实用的体育项目所需的体育场地设施,能够提供运动健身、健身指导、竞赛活动、健身组织、健身培训服务。

四、申报、审批程序

由计划申报“中心”的地方政府部门向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研究后推荐上报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对“中心”的申报材料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审核,视情况组织进行实地考察、经专家评审后做出决定,下发通知并划拨补助资金。

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的材料包括:正式申请报告;场馆介绍综合性文字材料;场馆及其配套设施照片或光盘;场馆资质证明;所开展的体育服务项目及体育活动的照片或光盘;能证明场馆自身业绩的其他真实材料。

上报材料应在“中心”被命名的当年630前寄达。630后寄达的材料列入下一次集中审核。

五、有关责任

有关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心”援建资金的监管,保证做到专款专用。援助资金使用情况要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备案。

“中心”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对“中心”的有效管理机制,定期对“中心”的建设与服务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中心”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保证公益性,对老年人、残疾人、儿童青少年等人群实行优惠,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等群众体育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宣传,广泛吸纳群众健身。

“中心”要建立配备相关检测器材的体质测定室,提供体质测定服务,积极配合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开展国民体质测定与监测工作。

“中心”不得擅自改变向公众提供公益性体育健身服务的功能和用途。

国家体育总局将不定期地对各“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进行检查、评估。对于不按照要求落实上述规定的有关责任单位,总局将给予通报批评,或撤销命名.

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命名资助申报表

 

 

 

 

 

 

 

 

 

 

 

 

附:

 

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命名资助申报表

 

  

 

建成时间

 

所在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主管单位

 

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

 

产权归属单位

 

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

 

场馆类型(室内型、室内和室外结合型二选一

 

用于体育健身

活动的面积

(平方米)

 

所开展的体育

运动项目

 

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意见

 

 

 

    日(签章)

省级体育行政

部门意见

 

 

 

    日(签章)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下发《全民健身

活动中心命名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体群〔20056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截至2004年底,国家体育总局已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援建、命名了4批共56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这些“中心”的建设充分展现了体育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形象,扩大了体育彩票的社会影响,在引导和加强群众体育多元化需求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为充分调动各地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积极性,使今后“中心”的建设规范化,推动“中心”工作的持续发展,特制定《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命名资助暂行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05年起,有关“中心”的申报、命名、资助工作将依据《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命名资助暂行办法》进行,不再另发申报通知。

 

00五年五月十四日

 

 

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命名资助暂行办法

 

为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设规范化,使“中心”在引导建设群众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构建面向大众的多元化体育健身服务体系中充分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心”的定义

是指由国家体育总局命名,各级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投资或兴建,专用于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向公众提供公益性体育健身服务,具有一定规模的多功能综合性体育设施。

二、命名、资助方式

本着地方先建,国家体育总局进行命名并给予资助的原则,

对新建或改建成的全民健身场馆,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申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核后命名,同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专用于充实完善体育健身器材、设备。

国家体育总局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每年的“中心”数量及资助金额。

各“中心”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冠名,颁发统一标识,纳入“中心”的统一管理和建设体系。

三、申报条件

场馆所在地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将群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工作日程和城市建设规划。

须是新建或利用其他建筑物改建而成的、独立的、有一定规模的、以满足群众体育健身为主要功能的建筑物。建筑物主体和配套设施应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已获总局资助的“中心”不得再次申报。

可以是室内型体育场地设施,也可是室内外相结合型体育场地设施(场地设施必须集中)。室内型“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其中用于体育健身活动的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室内外相结合型“中心”体育场地设施占地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室内场地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其中用于体育健身活动的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

场馆面向大众,在服务方面切实做到亲民、便民、利民,体现公益性;设施完善,具备8种以上群众喜爱、方便实用的体育项目所需的体育场地设施,能够提供运动健身、健身指导、竞赛活动、健身组织、健身培训服务。

四、申报、审批程序

由计划申报“中心”的地方政府部门向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研究后推荐上报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对“中心”的申报材料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审核,视情况组织进行实地考察、经专家评审后做出决定,下发通知并划拨补助资金。

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的材料包括:正式申请报告;场馆介绍综合性文字材料;场馆及其配套设施照片或光盘;场馆资质证明;所开展的体育服务项目及体育活动的照片或光盘;能证明场馆自身业绩的其他真实材料。

上报材料应在“中心”被命名的当年630前寄达。630后寄达的材料列入下一次集中审核。

五、有关责任

有关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心”援建资金的监管,保证做到专款专用。援助资金使用情况要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备案。

“中心”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对“中心”的有效管理机制,定期对“中心”的建设与服务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中心”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保证公益性,对老年人、残疾人、儿童青少年等人群实行优惠,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等群众体育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宣传,广泛吸纳群众健身。

“中心”要建立配备相关检测器材的体质测定室,提供体质测定服务,积极配合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开展国民体质测定与监测工作。

“中心”不得擅自改变向公众提供公益性体育健身服务的功能和用途。

国家体育总局将不定期地对各“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进行检查、评估。对于不按照要求落实上述规定的有关责任单位,总局将给予通报批评,或撤销命名.

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命名资助申报表

 

 

 

 

 

 

 

 

 

 

 

 

附:

 

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命名资助申报表

 

  

 

建成时间

 

所在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主管单位

 

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

 

产权归属单位

 

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

 

场馆类型(室内型、室内和室外结合型二选一

 

用于体育健身

活动的面积

(平方米)

 

所开展的体育

运动项目

 

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意见

 

 

 

    日(签章)

省级体育行政

部门意见

 

 

 

    日(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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