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虢国博物馆 梁姬罐
三门峡市虢国博物馆 梁姬罐
三门峡市虢国博物馆 梁姬罐
虢国的青铜器没有多少出彩的地方,在所有的金属器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这件梁姬罐
1990年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与三门峡市文物工作队联合组成的考古队,在三门峡虢国墓地抢救性发掘出可以确认的西周宣、幽时期一座虢国国君虢季之夫人墓(M2012)。发掘者将该墓内出土的一件带铭文青铜小罐,定名为梁姬罐,并认为该墓主人是梁姬,是姬姓梁国女子嫁于姬姓虢国国君为妻的,是同姓通婚之例。对此说,有研究者提出异意,但言有未尽,似有进一步探讨之必要。 该青铜小罐,整体似球形,铸造精美。盖顶上隆,有人首形扁钮。器身球体,子口,深腹,圈足, 口、盖缘各有两个方形兽首系,两两相互对应。钮饰束发侧面人首纹,盖饰曲体双龙双兽纹,腹饰人龙缠体纹,皆以云龙纹衬地。圈足饰无珠重环纹,罐通高11.8厘米,口径8.1厘米,腹径9.4厘米,腹深6.2厘米,重0.75公斤。盖内铸有铭文,竖款排列,2行5字反书,自右至左为:“(梁)姬乍(作) ”。罐上铭文前2字为作器者梁姬,后2字为罐的名称,释为梁 ( )。梁为国名,关于梁国封地,发掘者认为,西周时期梁国之地望无载。而春秋以后梁国有陕西韩城古梁国、临汝古梁国、晋有梁、阳武高阴乡战国大梁等四说,继而从梁姬罐铭文得出西周时期有姬姓梁国存在,认定M2012墓主梁姬,是姬姓梁国之女嫁于姬姓虢国国君为妻。 其实,西周时期贵族之间是不会同姓通婚的。正如《礼记·坊记》云:“娶妻不娶同姓,以厚别也。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以此坊民。”也就是说,姬姓贵族欲通过相互联姻的形式与异性贵族缔结政治联盟,以巩固姬姓贵族的统治,从而有效地统治众多的诸侯国及部族。《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这表明当时人们已注意到近亲结婚有害于人口繁衍和发展。因此,同姓不婚这一制度为绝大多数的周代贵族平民所遵守,至于那些极个别的叛逆者为社会舆论所谴责,见《左传》记载的子产指责晋平公娶了4个姬姓妻妾(《左传·昭公元年》),孔子批评鲁昭公娶姬姓的的吴女(《论语·述而》)等。需要指出的是,即使这些受谴责的同姓通婚的事例也是发生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很少见到西周时期同姓通婚的史料虢国国君因此,我们不能想当然地将春秋时期发生的同姓通婚的极个别事例套到西周时期的虢国贵族身上;再者,虢国贵族尤其是高级贵族作为周王室的姬姓宗亲(开国国君为文王之弟,后世的虢国国君也多在王室任要职),在西周时期、春秋早期不遗余力地维护周王室的统治,因此对于王室颁布的各种礼仪制度及规定只会死心踏地去遵守、维护,决不会破坏它而与同姓女子成婚。何况,M2012墓主人是虢国国君虢季夫人虢国国君而虢季,有学者认为是宣王时期的显赫人物---虢文公。若此论确切,我们试想,这位力图劝谏宣王籍千亩的王室重臣,因劝谏宣王在《国语·周语上》上留下长篇说辞而名垂青史的人,会去破坏同姓不婚的礼制,娶同为姬姓的梁姬为妻吗?那时绝对不可能的!不仅如此,在有关虢国的文献及三门峡虢国墓地考古发掘的资料看,也无虢国贵族与姬姓女子成婚的例子,而常见与妃姓、姜姓、姞姓、姒姓等通婚联姻。因此,我们认为作为虢季夫人的M2012墓主不可能是姬姓。 既然,作为虢季夫人的M2012墓主非姬姓,则生长其的梁国不可能是姬姓。《元和姓纂》云:“梁,嬴姓伯益之后,”。对此,《史记》也有记载。据《史记》记载,宣王即位后封伯益之后秦仲为大夫,秦仲死后,复封秦仲长子庄公为西垂大夫。至于秦仲另一字康被封在夏阳梁山(今陕西韩城南为梁伯,梁始建国。秦为嬴姓,梁自然也为嬴姓。据《元和姓篡》记载,康的梁国为周平王所封,但近些年有学者研究后,认为是宣王所封,笔者赞同后者。康以后的梁国君主称梁伯,他们喜欢大兴土木,建筑华丽的宫殿,民不堪其苦,纷纷外逃。公元前641年,秦穆公派兵灭掉梁国,改称梁地为少梁。亡国后的梁国子孙多逃到晋国,并以原国名为氏,即梁氏。西周时期梁国器也有出土。如梁白戈(《三代》一九·五三· 一)等。梁其鼎、壶、钟、簋等。梁其组器相传1940年出土于陕西扶风任村。至今陕西韩城县南有少梁城,当即古梁国8。而从《左传》桓公九年“秋,虢仲、芮伯、梁伯、贾伯伐曲沃”的记载来看,春秋时期,该嬴姓梁国仍然存在,并且这几个国家相距不远,关系密切。另外,从虢国墓地考古发掘资料看,虢国贵族与嬴姓之女通婚,也确实存在。该墓地出土的有两件铜鬲,其颈部内侧有铭文一周,曰:“虢中(仲)之嗣或(国)子硕父乍(作)季嬴季鬲,其迈(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享。”有学者认为此国子硕父即周幽王的宠臣虢石父。铜鬲是虢石父为其妻,某嬴姓国排行最小的女子所作之器。由此可见,西周宣王时期,嬴姓梁国是存在的。至于宣王时期的姬姓梁国,史料无载,也不见器物出土,目前无法论定,因此,M2012墓主人也只能是嬴姓而非姬姓。 M2012出土铜小罐上的铭文是破解墓主人之谜的关键。因为周代贵族实行等级内婚制10,男女双方及家族要门当户对,M2012墓主人生前为国君虢季夫人,不是梁姬,是赢姓女子。小罐铭文中的梁姬应该是嫁于梁国的姬姓女子,有可能是梁国的国君夫人,其女儿一虢季夫人生前可能是以梁国国君之女的身份嫁于虢国国君虢季为妻的。据此看出,该罐是梁国的国君夫人梁姬在其女儿嫁到虢国时,梁姬送给女儿的陪嫁之器即滕器。有学者认为,该罐是梁姬将自己所用的心爱器物作为陪嫁品赠给女儿的。不过,仔细分析,也不排除该罐是梁姬专为女儿所作的陪嫁品的可能性。这是因为:“在周代,婚姻不仅是男女婚配之事,也是维护家族利益的一个件大事,对国家来说,通过联姻以加强联盟。因此,在王室、诸侯及其他贵族的女子出嫁时,其父母兄长等要为该女子作器,供其在夫家作祭祀用器或生活用器,并往往在这些青铜器上铭刻文字,记下作器者身份、称谓、出嫁女称谓、所铸器的名称及祝福的话语等。因此梁国国君之女出嫁,其父母决不会不专作陪嫁之器,而将自己用过的器物送给女儿。 总之,M2012墓主人不是梁姬,并非姬姓,应是赢姓梁国国君之女。该墓出土的带铭文青铜小罐原所有者也不是梁姬,而是M2012墓主本人,它是从姬姓之国嫁到赢姓梁国的国君夫人梁姬,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女儿出嫁虢国国君虢季所作的陪嫁之器。再者,如果M2001的墓主人虢季为宣王时的王室重臣虢文公的话,而宣王时梁国的始封国君为梁伯康,那么,我们可以猜想M2012墓主人生前有可能是梁伯康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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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与三门峡市文物工作队联合组成的考古队,在三门峡虢国墓地抢救性发掘出可以确认的西周宣、幽时期一座虢国国君虢季之夫人墓(M2012)。发掘者将该墓内出土的一件带铭文青铜小罐,定名为梁姬罐,并认为该墓主人是梁姬,是姬姓梁国女子嫁于姬姓虢国国君为妻的,是同姓通婚之例。对此说,有研究者提出异意,但言有未尽,似有进一步探讨之必要。 该青铜小罐,整体似球形,铸造精美。盖顶上隆,有人首形扁钮。器身球体,子口,深腹,圈足, 口、盖缘各有两个方形兽首系,两两相互对应。钮饰束发侧面人首纹,盖饰曲体双龙双兽纹,腹饰人龙缠体纹,皆以云龙纹衬地。圈足饰无珠重环纹,罐通高11.8厘米,口径8.1厘米,腹径9.4厘米,腹深6.2厘米,重0.75公斤。盖内铸有铭文,竖款排列,2行5字反书,自右至左为:“(梁)姬乍(作) ”。罐上铭文前2字为作器者梁姬,后2字为罐的名称,释为梁 ( )。梁为国名,关于梁国封地,发掘者认为,西周时期梁国之地望无载。而春秋以后梁国有陕西韩城古梁国、临汝古梁国、晋有梁、阳武高阴乡战国大梁等四说,继而从梁姬罐铭文得出西周时期有姬姓梁国存在,认定M2012墓主梁姬,是姬姓梁国之女嫁于姬姓虢国国君为妻。 其实,西周时期贵族之间是不会同姓通婚的。正如《礼记·坊记》云:“娶妻不娶同姓,以厚别也。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以此坊民。”也就是说,姬姓贵族欲通过相互联姻的形式与异性贵族缔结政治联盟,以巩固姬姓贵族的统治,从而有效地统治众多的诸侯国及部族。《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这表明当时人们已注意到近亲结婚有害于人口繁衍和发展。因此,同姓不婚这一制度为绝大多数的周代贵族平民所遵守,至于那些极个别的叛逆者为社会舆论所谴责,见《左传》记载的子产指责晋平公娶了4个姬姓妻妾(《左传·昭公元年》),孔子批评鲁昭公娶姬姓的的吴女(《论语·述而》)等。需要指出的是,即使这些受谴责的同姓通婚的事例也是发生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很少见到西周时期同姓通婚的史料虢国国君因此,我们不能想当然地将春秋时期发生的同姓通婚的极个别事例套到西周时期的虢国贵族身上;再者,虢国贵族尤其是高级贵族作为周王室的姬姓宗亲(开国国君为文王之弟,后世的虢国国君也多在王室任要职),在西周时期、春秋早期不遗余力地维护周王室的统治,因此对于王室颁布的各种礼仪制度及规定只会死心踏地去遵守、维护,决不会破坏它而与同姓女子成婚。何况,M2012墓主人是虢国国君虢季夫人虢国国君而虢季,有学者认为是宣王时期的显赫人物---虢文公。若此论确切,我们试想,这位力图劝谏宣王籍千亩的王室重臣,因劝谏宣王在《国语·周语上》上留下长篇说辞而名垂青史的人,会去破坏同姓不婚的礼制,娶同为姬姓的梁姬为妻吗?那时绝对不可能的!不仅如此,在有关虢国的文献及三门峡虢国墓地考古发掘的资料看,也无虢国贵族与姬姓女子成婚的例子,而常见与妃姓、姜姓、姞姓、姒姓等通婚联姻。因此,我们认为作为虢季夫人的M2012墓主不可能是姬姓。 既然,作为虢季夫人的M2012墓主非姬姓,则生长其的梁国不可能是姬姓。《元和姓纂》云:“梁,嬴姓伯益之后,”。对此,《史记》也有记载。据《史记》记载,宣王即位后封伯益之后秦仲为大夫,秦仲死后,复封秦仲长子庄公为西垂大夫。至于秦仲另一字康被封在夏阳梁山(今陕西韩城南为梁伯,梁始建国。秦为嬴姓,梁自然也为嬴姓。据《元和姓篡》记载,康的梁国为周平王所封,但近些年有学者研究后,认为是宣王所封,笔者赞同后者。康以后的梁国君主称梁伯,他们喜欢大兴土木,建筑华丽的宫殿,民不堪其苦,纷纷外逃。公元前641年,秦穆公派兵灭掉梁国,改称梁地为少梁。亡国后的梁国子孙多逃到晋国,并以原国名为氏,即梁氏。西周时期梁国器也有出土。如梁白戈(《三代》一九·五三· 一)等。梁其鼎、壶、钟、簋等。梁其组器相传1940年出土于陕西扶风任村。至今陕西韩城县南有少梁城,当即古梁国8。而从《左传》桓公九年“秋,虢仲、芮伯、梁伯、贾伯伐曲沃”的记载来看,春秋时期,该嬴姓梁国仍然存在,并且这几个国家相距不远,关系密切。另外,从虢国墓地考古发掘资料看,虢国贵族与嬴姓之女通婚,也确实存在。该墓地出土的有两件铜鬲,其颈部内侧有铭文一周,曰:“虢中(仲)之嗣或(国)子硕父乍(作)季嬴季鬲,其迈(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享。”有学者认为此国子硕父即周幽王的宠臣虢石父。铜鬲是虢石父为其妻,某嬴姓国排行最小的女子所作之器。由此可见,西周宣王时期,嬴姓梁国是存在的。至于宣王时期的姬姓梁国,史料无载,也不见器物出土,目前无法论定,因此,M2012墓主人也只能是嬴姓而非姬姓。 M2012出土铜小罐上的铭文是破解墓主人之谜的关键。因为周代贵族实行等级内婚制10,男女双方及家族要门当户对,M2012墓主人生前为国君虢季夫人,不是梁姬,是赢姓女子。小罐铭文中的梁姬应该是嫁于梁国的姬姓女子,有可能是梁国的国君夫人,其女儿一虢季夫人生前可能是以梁国国君之女的身份嫁于虢国国君虢季为妻的。据此看出,该罐是梁国的国君夫人梁姬在其女儿嫁到虢国时,梁姬送给女儿的陪嫁之器即滕器。有学者认为,该罐是梁姬将自己所用的心爱器物作为陪嫁品赠给女儿的。不过,仔细分析,也不排除该罐是梁姬专为女儿所作的陪嫁品的可能性。这是因为:“在周代,婚姻不仅是男女婚配之事,也是维护家族利益的一个件大事,对国家来说,通过联姻以加强联盟。因此,在王室、诸侯及其他贵族的女子出嫁时,其父母兄长等要为该女子作器,供其在夫家作祭祀用器或生活用器,并往往在这些青铜器上铭刻文字,记下作器者身份、称谓、出嫁女称谓、所铸器的名称及祝福的话语等。因此梁国国君之女出嫁,其父母决不会不专作陪嫁之器,而将自己用过的器物送给女儿。 总之,M2012墓主人不是梁姬,并非姬姓,应是赢姓梁国国君之女。该墓出土的带铭文青铜小罐原所有者也不是梁姬,而是M2012墓主本人,它是从姬姓之国嫁到赢姓梁国的国君夫人梁姬,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女儿出嫁虢国国君虢季所作的陪嫁之器。再者,如果M2001的墓主人虢季为宣王时的王室重臣虢文公的话,而宣王时梁国的始封国君为梁伯康,那么,我们可以猜想M2012墓主人生前有可能是梁伯康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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