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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

 海蓝蓝ss 2014-02-26

《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0-2020)》和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被列为《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之一,以指导中小学有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一、设置综合实践活动是时代发展的根本要求 

1.面对新科技革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确立科技创新的国家战略,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是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急迫任务。儿童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为了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紧迫要求,基础教育必须变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中小学课程结构,促进学习方式的多样化,开设实践性课程,培养广大儿童青少年的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是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应对科学技术发展挑战的重要战略。 

2.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注重对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体现经验和生活对学生发展价值的实践性课程。它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规定的、由国家设置、地方指导和学校根据实际开发与实施的必修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继承了我国基础教育的优良传统,体现了当前素质教育的要求。 

3.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对改变我国基础教育过于重书本和接受、轻实践和创新的局限性,具有现实意义;对加强课程与生活、课程与实践的联系,切实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具有重要作用。开设综合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发展,丰富学生的亲身体验和积极实践,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时代发展对基础教育的根本要求。 

 

二、综合实践活动的目标 

4.综合实践活动的总目标是:通过实践学习、探究学习、体验学习等开放性学习方式,在生活和实践中获得积极体验和丰富经验,提高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发展科学精神、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形成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良好的个性品质。 

综合实践活动的具体目标包括:亲近并探究自然,增进对自然的认识,逐步形成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和服务社会,增进对社会的认识与体验,发展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发展认识自我的能力,养成积极而负责任的生活态度;学习并经历探究和问题解决的基本方法,发展主动获得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养成主动探究的态度和习惯。 

 

三、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范围 

5.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内容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等方面;普通高中阶段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 

6.研究性学习是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研究性学习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体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可以从小学到高中进行整体规划,中小学在实施过程中可参见《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指南》。 

7.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超越单一的教室空间,参与社区和社会实践活动,以获得直接经验、发展实践能力、培养社会服务意识、增强公民责任感主要目标的学习领域。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的有助于增强学生的服务意识,形成健康的情感体验和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培养实践能力,发展社会责任感;有助于学生形成对周围世界的完整认识和真切体验。 

8.劳动与技术教育是以学生获得积极劳动体验、形成良好技术素养为主要目标,以操作学习、设计学习为主要特征的学习领域。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方案的总体安排,该领域主要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进行,是3-6年级、7-9年级学段学生的必修内容。高中阶段开设独立形态的技术领域,具体实施按教育部《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进行。 

9.信息技术教育是为了适应信息时代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而设置的、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学习领域。中小学进行信息技术教育要培养学生积极学习和探究信息技术的兴趣,形成良好的信息意识和健康负责的信息技术使用习惯,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发展使用信息技术支持各种学习和解决各类问题的意识与能力。 

 

四、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 

10.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应该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生活中实践。倡导学生的主动学习、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引导学生经历调查研究与访问、实验研究与观察、设计与制作、参与与服务等各种实践学习的过程,经历问题探究、问题解决、技术实践、劳动实践以及参与社会实践的基本方法和过程。 

11.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要围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等主要范围来组织。密切联系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需要,拓展学生的视野,引导学生自主提出问题、确定活动主题。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可以渗透科技教育,结合科技小发明、机器人、课外兴趣活动、“绿色证书教育”等内容,整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 

12.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3-9年每周3课时,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参照新的《高中课程方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的时间根据需要灵活安排,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相结合,合理利用并拓展学生的发展空间。 

12.加强教师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师要对学生的活动加以有效指导,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活动主题的需要,设计具体的指导方案,加强问题解决的思维方式的指导、方法与技能指导。教师既不能“教”综合实践活动,也不能推卸指导的责任、放任学生。 

 

五、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 

13.综合实践活动的学生发展评价应注重对学生的表现和素质发展进行整体评价,强调评价方式的多样化,评价内容上关注过程、兼顾结果。要把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学习表现作为毕业的要求,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要把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学习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 

14.对教师的评价,侧重于对教师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组织、规划、管理、指导等方面的能力和实效等方面。运用评价手段,鼓励全体教师承担指导任务,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15.对学校的评价,侧重于对学校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状况的评价,包括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师资、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学校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六、综合实践活动的管理与保障 

16.学校应严格执行综合实践活动的相关规定,按照课程方案的要求开设、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从师资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着手,从开发、实施到评价加强综合实践活动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充分利用或各种开发当地的课程资源。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学生家长转变观念,为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17.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承担国家课程方案的领导与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加强对所属学校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管理、督导,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状况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在义务教育阶段应处理好将综合实践活动各领域的关系,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切实体现本课程的综合性,防止用各种学科课程或地方课程来分割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的倾向。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总结当地学校开设综合实践活动的经验,举行多种形式的经验分享会;通过督导与评估的手段,发现先进,鼓励有创造性经验的学校和教师,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指导学校将综合实践活动中学生的发展状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并纳入毕业生学业评价和高一级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中予以统筹考虑。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调整原有的相关政策,逐步建立具有本课程特点的指导教师队伍。调整教师编制结构,落实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妥善处理综合实践活动专职教师的职称评定、业绩考核等方面问题,将综合实践活动教师纳入各级职称评定系列,统一管理与规划。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引导学校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地区的课程资源。因地制宜,充分开发和利用地方课程资源,利用好校内校外课程资源。协调中小学与青少年宫、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各类校外教育场所的关系,注重德育渗透。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文本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学段开发指导性的课程资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材开发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立项、评审,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开发的管理。 

19.教科研部门是指导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力量,要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的研究,对各级学校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指导,深入学校,发现典型,总结经验,遇到问题,寻找对策,与学校共同创造区域性推进综合实践活动的先进经验。 

20.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学术团体、专业技术部门要积极支持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应发挥各自的优势,在人力资源、专业知识、教师培训、技术咨询等方面为学校提供智力支持。教师教育机构应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调整已有的专业设置或课程结构,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培养或培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师,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师资准备。 

21.学校所在社区应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综合实践活动的国家政策,承担支持教育、共同培养青少年的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社区应充分发挥图书馆、科技馆(站)、博物馆等场所的教育价值,为学生集体活动提供优惠或免费政策;社区有责任监督学生在社区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对学生活动做出公正的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22.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教育改革与发展对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立对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增长的长远意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要增加教育专项投入,因地制宜地加强专用活动基地、专用场馆和设施建设;协调好各类社会青少年教育和活动机构、场馆、基地与教育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学生开展各种体验、操作、研究、创新活动创设良好的环境,提高社会的教育化水平。 

各级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社会宣传,保证中小学生在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能够顺利进入本地区各类公共场馆、教育基地、工厂企事业单位等开展活动。 

省级地方政府要加强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切实解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的编制、职称、待遇问题。要组织财政、社会保险、教育等部门共同解决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伤害问题。 

 

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附件) 

为了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0-2020)》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精神,切实落实《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保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常态有效实施,特提出具体要求。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背景 

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注重对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体现经验和生活对学生发展价值的实践性课程。它是由国家设置、地方指导和学校根据实际开发与实施的必修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是小学3-6年级、初中7-9年级和普通高中阶段的一门必修课程。也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0-2020)〉配套政策》中规划的一门国家规定、地方管理和校本实施的中小学必修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继承了我国基础教育的优秀传统,体现了当前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推出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积极倡导并开设了活动课程,并在实践中取得了重要成就,综合实践活动是对活动课程的继承、发展与规范。 

儿童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从时代发展的内在需要出发,发展广大儿童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每个教育工作者应该承担的历史使命。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对改变我国基础教育过于重书本、轻实践的局限性,实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具有现实意义;对加强课程与生活、课程与实践的联系,切实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具有重要作用;对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引导学生主动发展,丰富学生的亲身体验和积极实践,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教育价值。 

在当前我国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基础教育必须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0-2020)》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精神,充分认识综合实践活动对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保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常态有效实施, 

 

二、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与基本理念 

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作为一种综合性的实践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价值。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 

与其他课程相比,综合实践活动更强调: 

1.实践性 

综合实践活动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以“实践学习”为主要特征。通过引导学生亲身经历各种实践的学习方式,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在“调查”、“考察”、“实验”、“探究”、“设计”、“操作”、“制作”、“服务”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积累和丰富经验,自主获取知识,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发展。 

2.开放性 

综合实践活动超越封闭的学科知识体系和单一课堂教学的时空局限,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其课程目标和内容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强调富有个性的学习活动过程;关注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的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表现,其学习活动方式与活动过程、评价与结果均具有开放性。 

3.自主性 

综合实践活动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注重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学生是综合实践活动的主体,它客观要求学生主动参与实践性学习的全过程,在教师的有效指导下自主学习、自主实践、自主反思。指导教师对学生实践学习的全过程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不包揽学生的活动。 

4.生成性 

综合实践活动注重发挥在活动过程中自主建构和动态生成的作用,处理好课程的预设性与生成性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学生的活动主题、课题或活动项目产生于对生活中现象的观察、问题的分析,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展开,学生的认识和体验不断丰富和深化,新的活动目标和活动主题将不断生成,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形态随之不断完善。 

(二)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理念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基于如下基本理念: 

1.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引导学生主动发展 

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性质要求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离不开学生主动积极的实践和各种实际操作活动。突出学生主体,意味着把学生作为课程的主体,一切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需要,意味着发挥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要以学生的直接经验或体验为基础,将学生的需要、动机和兴趣置于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自主选择活动主题,积极开展活动,在活动中主动发展。 

2.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为学生提供开放的个性发展空间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要克服当前基础教育课程脱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倾向,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领域,密切联系现实的社会生活,促进学生与生活的联系,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开放的空间。 

面向学生生活,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基本要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超越书本或体系化的教材,超越单一的、封闭的课堂时空,引导学生从个体的学习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或自然生活中提出具有生命力的鲜活的活动主题、项目或课题;面向自然、面向社会、面向学生的生活和已有经验,在开放的时空中促进学生生活活泼地发展,增长学生对自然、对社会、对自我的实际体验,发展综合的实践能力。 

3.注重学生的亲身体验和积极实践,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注重实践,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本质规定。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强调学生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和勇于实践,注重学生在实践性学习活动过程中的感受和体验,要求学生超越单一的接受学习,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实践活动,实现学习方式的多元化,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综合实践活动的目标 

(一)总目标 

综合实践活动的总目标是:通过实践学习、探究学习、体验学习等开放性学习方式,在生活和实践中获得积极体验和丰富经验,提高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发展科学精神、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形成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良好的个性品质。 

(二)具体目标 

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要注重发展学生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与交流的能力,发展学生良好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具体目标包括:亲近并探究自然,增进对自然的认识,逐步形成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和服务社会,增进对社会的认识与体验,发展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发展认识自我的能力,养成积极而负责任的生活态度;学习并经历探究和问题解决的基本方法,发展主动获得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养成主动探究的态度和习惯。不同维度的目标具有不同的要求。 

1.增进学生对自然的了解与认识,逐步形成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的思想意识和能力 

·走进自然,增进对自然的了解与认识,理解人与自然的内在联系 

·关心自然环境,自主探究自然问题,具有环保意识 

·参与环境保护的活动,形成初步的环境保护能力 

2.主动积极地参与社会和服务社会,增进对社会的了解与认识,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并形成社会责任感 

·走入社会,增进对社会的了解与认识,理解个体与社会的关系 

·关心社会现实,主动探究社会问题,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服务社会,发展社会实践能力 

·遵守社会行为规范,养成社会交往能力,学会与他人共同生活、工作 

·养成关心他人、关心社会,具有服务社会的意识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3.逐步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和劳动技术,具有自我认识能力,养成负责任的生活态度。 

·反省自我,增进自我认识,确立自信,树立人生理想,积极进取 

·掌握基本生活技能,学会适应社会生活,养成负责任的生活态度 

·了解与认识现代生产和劳动技术,端正劳动态度,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4.发展主动获得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养成主动探究的态度,了解并学习运用问题解决的基本方法;发展信息素养和技术素养、探究能力和创造精神 

·学会自主提出问题、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活动方案 

·形成自主收集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初步具有信息素养和技术素养 

·开展问题探究,体验探究过程,了解与学习问题解决的基本研究方法,对感兴趣的自然问题、社会问题和自我问题进行深度探究 

·养成主动探究的习惯,形成问题意识,发展探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和中小学在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应根据地方实际和学校差异,结合不同年段学生的特点以及具体活动主题,对综合实践活动的目标进行具体化设计。 

 

三、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内容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等方面;普通高中阶段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在实施过程中,要保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的整体性、综合性,联系学生生活背景和社会发展实际,突出问题中心,防止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分解成4门具体课程分别实施的倾向。 

(一)基本内容 

1.研究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是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 

研究性学习强调学生通过基于问题或主题的探究实践,形成一种积极的、生动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强调学生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强调学生获得亲身参与探究活动的体验,发展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调学生学会分享与合作,养成科学态度与科学道德。 

研究性学习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体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可以从小学到高中进行整体规划,中小学在实施过程中可参见《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指南》。 

2.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超越单一的教室空间,参与社区和社会实践活动,以获得直接经验、发展实践能力、培养社会服务意识、增强公民责任感为主旨的学习领域。 

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的目标是:增强服务意识,形成健康的情感体验和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参与社会实践,培养实践能力,发展社会责任感。 

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内容选择应密切联系社会生活;注重地方实际;注重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与其他领域内容的贯通,使各学习领域的内容彼此渗透,有机整合;内容的选择应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应有助于学生形成对周围世界的完整认识。 

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施,应适应和满足每个学生的不同需求,考虑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主动实践和亲身体验的机会,不能局限于狭义的教室和系统的书本知识,要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实际锻炼。应围绕主题整合各科知识,帮助学生提高综合应用各学科知识的能力,使学生形成较完整的经验。应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鼓励学生自己参与设计、自己选择主题、自己组织实施、自己进行评价,尽可能将活动的实施过程作为学生改变学习方式、学会学习的过程。 

3.劳动与技术教育 

劳动与技术教育是以学生获得积极劳动体验、形成良好技术素养为主要目标,以操作学习、设计学习为主要特征的学习领域。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方案的总体安排,该领域主要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进行,是3-6年级、7-9年级学段学生的必修内容。高中阶段开设独立形态的技术领域,具体实施按教育部《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进行。 

劳动与技术教育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丰富多彩的劳动活动,了解劳动世界,丰富劳动体验,学会基本的劳动技能,形成正确的劳动观点和热爱劳动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劳动习惯;通过技术实践与技术探究活动,认识日常生活中的常见材料,学会使用一些基本的技术工具,掌握一些生活技术中的基本技能,懂得一些工农业生产的基本常识,能进行简易作品的设计、制作及评价,具有初步的技术学习、技术探究及技术实践能力;具有初步的技术意识,形成亲近技术的情感,能够安全而有责任心地参加技术活动,形成一定的与技术相联系的职业意识、创新意识、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审美意识。 

劳动与技术教育以活动为主要学习方式。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内容范围及主要活动形式可以在以下范围组织:(1)劳动实践活动,包括校园内的自我服务劳动、公益劳动;在社区进行的社区公益劳动;在当地厂矿企业或在农村的农田、林场、牧场、渔场等场所进行的简单生产劳动等。(2)技能练习活动,主要有常见的工具使用、常见材料加工、常规构件或部件的连接,日常生活中的技术产品的使用、简易维护与保养;具有一定技术特征的生活技能,如日常烹饪、衣物缝制、常见洗涤等方面的技能学习,以及一些简单的、通用的工农业生产的基本技能练习等。(3)工艺制作活动,主要指体现技术特征、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工艺品的制作活动,以及纸塑、泥塑、编织、印染、雕刻、刺绣、电子等项目作品的制作等。(4)简易设计活动,包括对一个简要技术作品的需求调查、方案构思、草图绘制、模型制作、调配装试、交流评价等活动。(5)技术试验活动,主要指技术实践、技术探究过程中所进行的一些简单的技术小试验,如种植、养殖中的农业小试验,常见材料的性能试验,技术设计作品的功能试验等。(6)发明创造活动,主要指从现实的生活和生产需要出发,以人类未曾出现的技术产品或技术手段为对象,采用一定的创造技法、系列化的步骤,努力形成具有一定创新性成果的活动。(7)职业体验活动,主要是指学生结合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以一定的职业理解、体验为目标,在一定的职业岗位上实地扮演职业角色、进行职业实践的活动,如在商店里进行营业员职业的体验、在工厂的零件装配车间进行装配员的职业体验等。这些内容及活动形式,既有一定区别,也相互联系,在课程实施中不能机械理解、相互割裂。 

劳动与技术教育可以以项目为基本单位组织实施。其项目具有一定的开放性,避免机械的、单一的技能训练以及专业化倾向,在重视操作技能习得的同时,还应重视学生对一些技术原理与方法的理解、应用及问题解决,重视对技术的社会意义和文化价值的发掘与感悟,重视对技术的设计、试验与创造方法的实践与探究。强调技术规范的学习与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的统一。劳动教育是我国教育的优良传统,应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环境下发展和加强,应注重劳动教育的多学科渗透和多渠道实施以及劳动教育与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的有效结合、与技术教育的有机渗透,努力发挥劳动教育在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健体、以劳益美等方面的教育作用。劳动与技术教育在实施中必须遵守安全规程和做好劳动保护,必须加强教育资源的基本建设。 

4.信息技术教育 

信息技术教育是为了适应信息时代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而设置的、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学习领域。 

信息技术教育的目标是:发展积极学习和探究信息技术的兴趣,巩固良好的信息意识和健康负责的信息技术使用习惯,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发展使用信息技术支持各种学习和解决各类问题的意识与能力。 

信息技术强调学生在实践活动中,体验借助计算机和网络获取、处理、表达信息并用以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学科学习的过程;在活动中理解感知信息的重要性,分析信息编码以及利用计算机等常见信息处理工具处理信息的一般过程;发展积极参加信息技术活动、主动探究信息技术工作原理和信息科技奥秘的兴趣;在参与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思考、讨论和分析与信息技术应用相关的社会现象,养成良好的信息技术使用习惯和信息伦理。

信息技术教育的实施要引导学生在实践学习中了解信息社会的含义,体验和分析信息技术对学习和生活带来的影响,表现出良好的信息意识和信息技术使用习惯;利用因特网有效获取信息,支持学科学习,解决实际问题;学会制作动画作品,直观地表达动态信息或描述过程;学会使用电子表格软件进行简单的数据处理,支持学科学习和生活学习;能使用常用信息处理工具,综合运用写作、绘画、表格、动画等多种方式,设计、制作并发布多媒体作品;通过网站设计与制作进行合作学习,开展健康的社会交往;设计和制作机器人,以机器人为载体,体验并初步学会通过程序设计解决问题的基本过程。 

在综合实践活动中,信息技术教育具有独特性,其实施过程应重视结合学生经验,突出实践性;自主探究与合作交流有机结合,培养交流能力、形成良好信息意识;活动要兼顾趣味性和挑战性,提高信息加工深度,促进高水平思维;创设多样化、分层次的学习机会,鼓励个性发展和技术创新。 

信息技术教育中的某些内容,可根据需要在某一学期或学年独立开设。小学3-6年级信息技术教育的总学时为60学时,7-9年级信息技术教育的总学时为72学时,普通高中阶段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为依据。但不能完全用信息教育取代综合实践活动。在实施过程中,要体现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理念,注重信息技术手段的设计与运用要致力于为学生创造反思性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情境和问题情境,防止陷入纯粹信息技术知识教学或技能训练。 

(二)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的选择与组织 

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选择、开发及实施应围绕基本内容领域来展开,注重整合班团队活动、校传统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等)、学生的心理健康活动、环境教育、科技教育、“绿色证书教育”等内容,构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是学生活动主题,因而具体内容应由学校根据学生需要来确定。确定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需遵循下列要求: 

1.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特长 

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不是教师或课程编制者预先具体设计的,而是学生自己提出的感兴趣的问题或主题。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准备阶段、开展的过程、总结与交流等环节都应该尊重学生的实际,关注他们的兴趣、爱好和需要。 

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准备阶段,应由学生自主地提出活动主题或问题。活动主题或问题的提出,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需要,从他们的实际出发。教师要适当引导学生,明确活动主题或问题的意义。 

2.体现学校和社区的特色 

学校不仅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者和实施者,也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重要基地。每所学校所处的地理环境不同、社区背景各异,学校发展的理念和学校传统不尽相同,因地制宜,关注学生发展的需要是学校确定综合实践活动具体内容的基本要求。初中学校要充分开发和利用学校内部的课程资源,引导学生选择并确定综合实践活动的主题,整合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内容领域,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一方面,学校应在人力上,充分调动学校教师参与学生活动的指导工作;在物质资源上,充分发挥学校已有条件的作用,为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在空间上,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空间资源,为学生创设综合实践活动的校内基地或园地,把学校的网络资源、图书室等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资源中预以统筹规划。另一方面,学校要有意识地选择社会环境,引导学生了解与体验社会,从社会生活中提出综合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主题。 

3.从学生生活中提出问题并确定具体活动内容 

综合实践活动是面向学生生活领域的课程,其课程内容不应来源于书本,而应来源于学生的生活,来源于学生在生活中发现的问题。围绕问题来提出并确定综合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学生的活动主题要从学校生活背景、学生的家庭生活背景或社区生活背景中提出,也要从学习过程中提出。这些问题往往涉及自然方面的问题、社会方面的问题、学生自身方面的问题以及文化方面的问题,也可能涉及全球背景下的问题。 

 

四、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 

(一)学习活动方式 

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应该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生活中实践。倡导学生的主动学习、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引导学生经历调查研究与访问、实验研究与观察、设计与制作、参与与服务等实践学习的过程,经历问题探究、问题解决的基本方法和过程。 

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要切实转变单一的学习方式,体现学习方式的多样性。主要学习方式有:一是以研究为主的方法和过程,包括制定方案、调查、访问、观察、实验、统计、信息收集与处理等。二是以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为主的方法和过程,包括参观、考察、服务、宣传、义务劳动、经济活动等。三是以技术实践为主的方法和过程,包括技术实践和劳动实践两大类,具体有设计、制作、研制、种植、养殖、信息发布,以及科技小发明、小创造等技术实践,鼓励学生的创新意识。

(二)基本学习过程与组织形式

综合实践活动的学习过程大致包括活动准备、活动实施、活动总结等阶段。各个阶段应有相对明确的活动任务和活动目标。 

活动准备阶段的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提出问题,明确学习活动主题、项目或课题;组建活动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准备必要的活动条件等。准备阶段尤其要注重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规划能力,引导学生学会搜集与处理信息,为活动的实施奠定必要的认知基础,提供充分的准备。 

活动实施阶段要求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尝试运用一定的问题解决方法,在特定实践情境中开展实践活动,通过搜集与处理各种第一手资料和第二手资料,分析与解决问题,开展研究、服务、社会实践、劳动实践和技术实践等活动,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发展。 

活动总结与交流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引导学生对活动全过程中得与失进行全面的总结和交流。要突出对活动的过程、活动结果、活动的体会、活动的方法等方面的总结、交流与反思。在总结与交流的过程中,要注意实事求是;活动结果的表达方式应多样化;要引导学生通过活动总结与交流,获取知识,深化体验,发展实践能力和良好的思想意识和个性。 

活动准备、活动实施和活动总结与交流三个阶段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要引导学生根据活动过程的实际需要,灵活地开展实践过程,实现综合实践活动的生成性目标。 

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组织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可采取小组活动和个人活动等两种组织形式。小组活动是综合实践活动最基本的组织形式。鼓励学生以小组合作的形式,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小组的构成由学生自己协商后确定,教师不过多介入他们的选择。小组成员的组成不限于班级内,为使实践与探究走向深入,允许并鼓励各班之间、不同年级之间、甚至不同学校、不同地域之间学生的组合。允许初中、高中学生个人独立开展活动,完成活动任务。在学生个人完成活动后,应组织学生积极与他人进行交流与分享。 

在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全班活动的组织形式。 

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3-9年每周3课时,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参照新的《高中课程方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时间根据需要灵活安排,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相结合。在保证基本课时总时的前提下,给予学生弹性的时空环境,允许不同的学习小组或个体有不同的学习活动进度,保证学生活动的连续性、长期性。同时鼓励学校和学生利用周末、节假日等课外时间,保证综合实践充分的展开。综合实践活动要要超越纯粹的课堂教学时空的局限,处理好校内活动与校外活动的关系、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的关系,合理利用拓展学生的活动空间。 

(三)教师指导 

综合实践活动是教师与学生合作开发与实施的。教师和学生既是活动方案的开发者,又是活动方案的实施者。有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需遵循下列基本要求: 

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倡导学生主动实践。第一,学生要形成问题意识,善于从日常生活中发现或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问题。第二,在活动的展开阶段,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组织方式,主要包括:个人独立活动的方式、小组合作活动的方式、班级合作活动的方式、跨班级与跨年级合作活动的方式、学校合作活动的方式、跨学校合作活动的方式等。第三,在活动过程中要遵循“亲历实践、主动探究”的原则,处理好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体验与建构的关系,倡导亲身体验的学习方法,引导学生对自己感兴趣的课题或活动主题持续、深入地探究与实践,防止浅尝辄止。 

教师要对学生的活动加以有效指导,指导教师因根据学生活动主题的需要,设计具体的指导方案。在指导内容上,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在根本上是创设学生发现问题的情境,引导学生从问题情境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实践课题;在活动过程中加强对学生进行活动方法与方式的指导,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实践方式;在活动总结阶段,指导学生对活动过程、活动方法、活动结果与收获进行有效总结。在指导方式上,综合实践活动倡导团体指导与协同教学。不能把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权只赋予某一学科的教师、或班主任、或专门从事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的教师,而应通过有效的方式将所有教师的智慧集中起来,对综合实践活动进行协同指导。 

在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应处理好学生自主活动与教师有效指导的关系。教师既不能“教”综合实践活动,也不能推卸指导的责任、放任学生,而应把自己的有效指导与鼓励学生自主选择、主动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指导教师要设计学生活动指导方案。 

 

五、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 

(一)评价的原则 

1.注重整体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应注重对学生进行整体评价。一方面,注重对学生在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综合评价,将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和活动产品(如研究报告、作品等)作为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依据;另一方面,强调把评价作为师生共同学习的机会。 

2.突出多元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强调多元评价。首先,评价主体多元。对学生发展的评价不仅由指导教师来完成,还应积极鼓励学生自主评价、相互评价,有效利用学生家长的评价、社会有关人员的评价等。第二,评价标准灵活。不仅允许对问题的解决可以有不同的方案,而且呈现自己所学的形式也可以丰富多样,不以“科学参照”为评价标准,注重学生“自我参照”为评价标准,以发展性评价为主要标准,充分肯定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和收获,实事求是地指出学生在活动过程中说存在的问题。第三,评价方式多样。学生能理解的语言描述学生的表现,避免将评价简化为分数或等级。 

3.关注过程,兼顾结果 

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应处理好过程与结果的关系,重视过程,兼顾结果。要重视学生活动过程的评价,突出对学生活动体验和收获的评价;应注重评价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以及他们是如何解决问题的,而不仅是针对他们得出的结论,重视方法、态度和体验的评价。即使最后结果按计划来说是失败的,也应从学生获得了宝贵经验的角度视之为重要成果,肯定其活动价值,营造其体验成功的情境。 

(二)评价的内容与形式 

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方式多种多样。评价方式可采取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个别评价与集体评价、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等多种形式。强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既要建立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档案,也要注意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学生评价的途径主要有成果展示、研讨答辩、访谈观察、成长记录等。通过各种途径来对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态度、情感和价值观进行综合评价。教师在运用这些方法时要注意用文字说明学生活动令人满意或需要改进的地方。 

教师要鼓励每个学生建立自己的综合实践活动档案,以便使学生深入地了解和肯定自己的能力,并能与其他人分享自我探索的体会以及进步的喜悦。 

综合实践活动中学生发展要作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部分,纳入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初中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 

对教师的评价,侧重于对教师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组织、规划、管理、指导等方面的能力和实效等方面。运用评价手段,鼓励全体教师承担指导任务,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对学校的评价,侧重于对学校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状况的评价,包括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师资、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学校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六、综合实践活动的管理与保障 

(一)学校的管理 

学校应严格执行综合实践活动的相关规定,落实课程计划的要求,开设和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校必须从师资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着手,从开发、实施到评价加强综合实践活动的全过程的管理,充分利用或各种开发当地的课程资源,做好过程性文本的档案建设。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或指导,建立专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教师队伍。专职教师是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的核心力量,要承担起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规划、组织、协调与管理等方面的责任;调动学校中的所有人员以及校外的社会力量充当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或兼职教师;要充分发挥学校原有的劳动技术课程专职教师和信息技术教师的作用。 

学校应协调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发挥各部门在综合实践活动实施中的作用,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如学生安全保障制度、教师指导管理制度、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制度等),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序、持续地开展。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学生家长转变观念,为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承担国家课程方案的领导与管理责任,加强对所属学校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管理、督导,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状况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在义务教育阶段应处理好将综合实践活动各领域的关系,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防止用各种学科课程或地方课程来分割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的倾向。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总结当地学校开设综合实践活动的经验,举行多种形式的经验分享会;通过督导与评估的手段,发现先进,鼓励有创造性经验的学校和教师,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指导学校将综合实践活动中学生的发展状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并纳入毕业生学业评价和高一级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中予以统筹考虑。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调整原有的相关政策,逐步建立具有本课程特点的指导教师队伍。调整教师编制结构,落实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妥善处理综合实践活动专职教师的职称评定、业绩考核等方面问题,将综合实践活动教师纳入各级职称评定系列,统一管理与规划。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引导学校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地区的课程资源。因地制宜,充分开发和利用地方课程资源,利用好校内校外课程资源。协调中小学与青少年宫、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各类校外教育场所的关系,注重德育渗透。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文本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学段开发指导性的课程资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材开发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立项、评审,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开发的管理。 

学校所在社区应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综合实践活动的国家政策,承担支持教育、共同培养青少年的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社区应充分发挥图书馆、少科站、博物馆等场所的教育价值,为学生集体活动提供优惠或免费政策;社区有责任监督学生在社区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对学生活动做出公正的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教育改革与发展对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立对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增长的长远意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要增加教育专项投入,因地制宜地加强专用活动基地、专用场馆和设施建设;协调好各类社会青少年教育和活动机构、场馆、基地与教育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学生开展各种体验、操作、研究、创新活动创设良好的环境,提高社会的教育化水平。 

各级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社会宣传,保证中小学生在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能够顺利进入本地区各类公共场馆、教育基地、工厂企事业单位等开展活动。 

省级地方政府要加强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切实解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的编制、职称、待遇问题。要组织财政、社会保险、教育等部门共同解决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伤害问题,并出台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研究与培训 

教科研部门是指导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力量,要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的研究,对各级学校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指导,深入学校,发现典型,总结经验,遇到问题,寻找对策,与学校共同创造区域性推进综合实践活动的先进经验。 

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学术团体、专业技术部门要积极支持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应发挥各自的优势,在人力资源、专业知识、教师培训、技术咨询等方面为学校提供智力支持。教师教育机构应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调整已有的专业设置或课程结构,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培养或培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师,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师资准备。

 

 

 

 

 

 

 

高中课程设置及其说明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如下: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学分 

(共计116学分) 

选修学分Ⅰ 

选修学分Ⅱ 

 

语言与文学 

语文 

10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外语 

10 

 

数学 

数学 

10 

 

人文与社会 

思想政治 

 

历史 

 

地理 

 

科学 

 

物理 

 

化学 

 

生物 

 

技术 

技术 

(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艺术 

艺术或 

音乐、美术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11 

 

综合实践 

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说明: 

  (1)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3)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 

  (4)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设置研究性学习活动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科技和生活中的问题,通过自主探究、亲身实践的过程综合地运用已有知识和经验解决问题,学会学习,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 

  此外,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 

  (5)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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