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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帆远影是也 2014-02-28

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独缺保社区(图)


http://www./2013-12-17 02:25:16来源:北京晨报
原标题:老人意外险独缺保社区

  老人意外伤害险不包括社区,这对在社区活动的老人实在是个遗憾。

  老人意外伤害险由于便宜,受到老年人的欢迎。

  “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12月16日起对市民销售。这项保险对老年人的年龄不设上限,百岁老人也可以参保;保费相对低廉,每份15元,最高可保5万元,同时不需要捆绑销售其他险种。“老人险”不仅填补了商业类保险对于高龄老人保险的空白,也为300余万老人乘坐公交、游览公园、医院就医提供了意外伤害的保障。但是,作为纯属政府出手推动的公益险,社区——这个老年人出入活动最频繁的场所似乎被遗忘了,成为保险沃土上的贫瘠之地。

  ■现场

  保险几近福利 史上卖得最好

  “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12月16日起正式开卖,销售意外地红火。中国人寿金融街客户服务中心的一位业务经理表示,业绩完全可用“空前”来形容,“一个销售网点,仅仅半天时间,就销售出200多份,在我的记忆里,以前从来没有哪个保险能卖得这么好。”

  老人意外险,是北京市酝酿多年后的一次创举,被称为“北京首个专门针对老年人意外伤害的险种”。该保险不受年龄上线和户籍限制,在北京生活的50至60周岁退休人员、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都可办理保险。投保老人年龄上不封顶,100岁也可以投保。目前北京市有符合条件的老人300万左右。

  12月16日下午,中国人寿金融街客户服务中心特别为“老年意外险”开设了“专席”——保险大厅的柜台对面摆放了一张独立的小桌子。北京晨报记者发现,一些进入保险大厅的顾客,进门什么也不看,直接就问在哪儿办理“老年意外险”。短短5分钟的时间内,就有四位市民到“专席”咨询并办理了这项保险。中国人寿的工作人员表示,很多人前几天通过媒体宣传,知道有这项保险,就来咨询过。12月16日虽然是首次发售,但到下午2点左右,仅仅半天时间,就已经销售了200多份。中国人寿一位业务经理也告诉记者,他也代理过很多险种,也销售过针对老人的商业保险,但这半天200多份的销售业绩,是其他同类保险所不敢想象的,“这恐怕是史上卖得最好的保险了。”

  据这位业务经理介绍,这份保险销售之所以如此火爆,最主要的原因是“便宜”。15元一年的投保价格,同类最便宜的商业保险也是它的十倍。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过去最便宜的一项意外保险,一年保费也得150元,最高保额——因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可保15万元,而且还有严格的年龄限制。

  比较而言,这位业务经理坦言,这是一份保险公司肯定赔本儿的保险。“10个老人买,只要1个老人有点小磕碰,就都赔完了。”业务经理说,这份保险虽然是商业保险,但纯属半公益性的,因为企业是央企,必须得尽一份社会责任。

  “民政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课题研究组”组长宋海英女士告诉北京晨报记者,这份保险另外一个特别的意义是,这是政府首次将保险作为一种福利,赠送给北京7万多困难老人。尤其是近8000位“失独”老人,这是他们首次享受政府给予的福利,体现了政府“兜底儿”的作用。

  ■受惠

  免费乘车摔倒 不用担心理赔

  老人意外险虽然铁定让保险公司赔本,但真正解决了困扰北京300万老人的大问题,它填补了商业类保险对于高龄老人保险的空白,也为300余万老人乘坐公交、游览公园、医院就医提供了意外伤害的保障。

  “10个摔倒的乘客中有8个是老年人。”一位公交车售票员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希望每个老人都能有座位,这样可以降低老人摔倒的风险。”

  张老先生是海淀区的一位退休老人。2012年9月他搭乘公交车时,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事故,致张老先生多处软组织搓伤,公交公司以他“持老年证免费乘车”为由,拒绝赔偿。张大爷将公交公司告上法院。

  近日,海淀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主审法官认为,虽然张大爷未花钱购票,但是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有义务将张大爷安全送至目的地。张大爷虽然是属于免票乘坐公交车的乘客,但是这个情况并不影响公交车和张大爷之间客运合同的成立。因此张大爷在车上受伤,公交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老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万多元。

  不花钱买票就不赔——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不少老人身上,引起多起纠纷,影响了社会和谐,也有不少老人因为自己手里没票,受伤后干脆放弃了索赔。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告诉北京晨报记者,从2013年7月1日起,凡常住北京的65岁以上老人无论有无北京户籍,都可以凭“老年证”免费乘车、逛公园、游览博物馆等。老人在活动中很容易出意外,但手中都没有票,理赔不能理直气壮。为减少纠纷,确实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北京市民政局特别委托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开办了这项保险业务。

  “老人险”由于价格便宜,自然引起很多市民的兴趣,家住宋家庄的何慧芳女士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说:“我咨询过很多保险公司, 老年人的意外保险种类非常少,保费每年会超过300元,而且75岁以上的老人就不能再投保了。”何女士近80岁的父亲近几年至少3次在公交车上出意外,两次发生在刹车过程中,老人被掀倒在地,另一次是上车时台阶磕破了腿。“这三次我父亲都没有找公交公司理论,都是自己掏的医药费。”

  ■盲区

  老人意外伤害险没涵盖小区

  小区是老人经常活动的场所,也是他们去医院、老年餐桌、公园的必经之地。即便他们不去这些地方,每日也会在小区里溜达几圈。而小区内高空坠物,地锁暗藏,道路破损,垃圾横路,车辆穿梭,宠物扎堆……这些问题都有可能造成老人出意外。意外伤害保险到底保不保小区呢?

  根据“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宣传手册”,该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四大类(下表)。“宣传手册”特意给出温馨提示,老人在家期间(接受与政府签约的为老服务单位及志愿者服务期间除外)、商业场所期间、离京旅游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保险经纪人告诉北京晨报记者,根据这份“宣传手册”,小区确实不在保障范围内,该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障的地区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种场所,而小区不属于公共服务场所。老人在小区出了意外还要找物业协商解决。”

  12月16日老人意外险发售,记者以想要购买保险为由,向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首先向记者出示了一张保险范围“清单”,并主动告诉记者:“大街、商场、超市都不保。”对于小区内是否保障,工作人员说:“小区内政府指定的场所可保,比如老年餐桌等,但楼门口、家里都是不保的。”

  1、老年人乘坐北京市域内的公交车、地铁、出租车;

  2、老年人进入市域内以下公共服务场所:为北京市老年人提供优惠的各类公园、风景区、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名人故居等公益性文化设施;政府支持的室外健身场、体育场、各级文化馆、各级社区服务中心、各级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站、老年餐桌、托老所;各级医疗机构;

  3、老年人参加北京市域内以下活动:参加政府机关、部门或社会组织举行的各种针对老年人的公益性活动及会议期间;老年志愿者参与的社会服务;

  4、其他保险责任范围(北京市域内):老年人在接受与政府签约的为老服务单位服务的过程中;老年人在接受志愿者服务的过程中。

  ■调查

  小区物业的尴尬现实

  与儿女们的普遍欢迎相对照的,却是老年人的冷静和质疑。有多位老人这两天致电北京晨报热线96101,提出了一个让记者也有些糊涂的问题:“在小区里遛弯发生了意外,保险管不管赔?” 有的老人干脆说:“对老人来说,小区里比哪儿都危险!”

  一场最新的纠纷案例足以印证老人们的疑虑。近日,大兴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一位老人凌晨归家途中,猝死在单元楼门前,老人的儿子何先生将小区物业告上法庭。

  凌晨两点多,何先生的父亲在向单元楼门行走的过程中摔倒,在楼门前躺了一夜,直至第二天早晨6点50分,才被小区保安发现,送至医院抢救无效去世。 何先生认为,小区保安没有尽到巡逻、监控的义务,没能及时发现倒地的父亲,遂向小区的物业公司索赔86万元。

  小区物业是否有过错,法官认为,这主要依据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是否约定了物业公司的相关责任。协议中,没有约定物业保安要24小时巡逻并及时发现、救治业主的职责。最终,法院认为原告何先生提出的物业公司对老人之死存在过错的主张缺乏证据支持,驳回了何先生的诉讼请求。

  北京柴傅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翔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老人在小区出意外,物业公司是否赔偿,主要看小区物业是否存在过错,如果物业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比如需要防滑的路面没有做好防滑、台阶过高、坡道太陡、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或者需要有警示标志的地方没有任何提示等,这些“过错”导致业主摔倒、碰撞等意外发生,物业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老人没看到相关提示而绊了一跤,或者是老人自己腿一软摔了一跤,物业不承担责任。

  夏翔表示,不仅仅是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都如此。有无过错是判定提供场所一方是否承担责任的主要依据。“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所涉及的公交车、地铁、公园、博物馆等老年人可享受福利免费使用的场所也如是。所以,“老人险”最大的意义是在保障场所“无过错”的情况下,老年人受伤后依然可以得到赔付,确保老人的生活质量不因受伤而下降。

  ■解释

  “小区”不能一概而论

  负责“老人险”销售的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松山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小区保还是不保,不能一概而论。”

  张松山详细解释说,小区的范围太大,有些保险指定的场所在小区内 ,有些不属于小区,所以不能单纯界定“小区保不保”。比如,老年餐桌、老年活动站都有可能在小区内。按照保险合同,这些场所老人出意外保险公司就赔。“保险公司需要按照条款合同办事,在条款里的场所就属于保险范围,不在条款里的就不属于保险范围。”

  张松山说,条款中的责任范围不仅需要有指定场所,而且也并非全天候都保障。比如,小区内,在老年人家中如果发生意外伤害,要看是否有“认证”的志愿人员在服务,如果没有服务,肯定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老年人在小区内参加政府组织的针对老年人的公益活动或会议期间,如发生意外伤害,保险公司负责赔付,但活动或会议结束后的时间,即使在同一区域内,也不在保障范围内。

  但是有些活动场所保险24小时都要起作用,比如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餐桌、文化馆等等。即使在工作时间以外进入该场所,也属于保险责任范畴,保险给予24小时全天候的保障。

  张松山表示,指定场所主要是“政府考虑到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而制定的,因此,只有在指定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伤害,才属于该保险保障的责任范畴。

  ■链接

  各地老人险 北京最划算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具体实施,年度保险费每份17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额最高为5万元。对于自主参保的老人,中国人寿给予每份2元的保费优惠,参保人实际缴纳保险费为每份15元,每人最多可投保4份,保额最高为20万元。

  在保单生效后,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等情况最高赔付保险金5万元,在养老餐桌或托老所就餐引发的食物中毒导致身故、残疾最高赔付保险金5万元;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最高累计赔付5000元。

  北京户籍60周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及失独老年人,由北京市财政统一出资投保,每人一份。保险期间自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政府统保的7万老人由市老龄办统一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向其支付保险费用。其他老年人如有购买意愿,可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中国人寿服务中心柜面直接办理。政府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以企业捐赠、社会赞助、集体出资以及子女购买等形式积极为老年人购买保险。保险公司设置24小时专项服务电话95519。

  记者了解到,上海、山东、浙江等省市已推出类似项目。相比较,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最低、保险范围最广、 理赔标准最高。

  有专家指出,这项保险的推出理论上可以减少“讹人”事件的发生。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确实存在老年人讹人现象,“也是因为老人出于自身保障体制不到位不得已而为之。他不知道自己这一跤要搭上多少钱”。他认为,只有社会提高和完善保险救助的水平和额度,才能杜绝讹人现象。北京推出“老人险”的重要初衷就是在老年人面临风险时有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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