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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江西70岁以上老人缴1元可享意外伤害险

 大虫文踪 2017-02-02

  记者王欢报道:23日,记者获悉,江西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江西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全国老龄办等四部门有关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起面向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推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日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5家承保保险公司并签订了协议书。

  据了解,江西省市县三级财政2017年共安排2000万元,为全省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和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及上述对象之外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统保1份意外伤害保险,这些老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

  本着重在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社会分担机制的原则,达到低缴费、广覆盖、高效益的结果,采取广大老年人自愿购买为主与政府对相关老年人购买为辅的方式,动员老年人本人或家庭成员自愿购买保险,鼓励社会组织、爱心人士捐资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倡导企业事业单位为退休人员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为确保被保险人的知情权、受益权,要求承保保险公司负责对每位被保险人出具保单。为保证老年人知晓此项民生工程,让惠民政策发挥更好效果,除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之外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1元保费,由承保保险公司自行收取。(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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