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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妇人们的性自由

 路口徘徊 2014-03-03

唐朝的妇人们有多么淫荡:公主民妇个个性自由

  “宫花寂寞红”,这五个字多么深刻地描述了几千年来千千万万的女性在深宫中青春之花寂寞地开放又枯萎。性是人类的一种自然需求,在正常情况下,无论男人和女人都渴求爱情、婚姻与性的幸福,可是宫女们的这种人生权利被残酷地剥夺了。在后宫,宫女们接触的男人只有皇帝和太监,太监是没有性能力的,而皇帝只有一个,在宫廷女性中能得到皇帝宠幸的又有几个呢?  

  白居易的《上阳白发人》一诗,充分地描绘了“一生遂向空房宿”的性寂寞和性饥渴:  宿空房,秋夜长,夜长无寐天不明;耿耿残灯背壁影,萧萧暗雨打窗声。  春日迟,日迟独坐天难暮;宫莺百啭愁厌闻,梁燕双栖老休妒。  鸳归燕去长悄然,春往秋来不记年,唯向深宫望明月,东西四五百回圆。  在这种性寂寞与性苦闷的情况下,宫廷女性怎么办呢?有人逃走了,如古人笔记中曾记载有一年正月望日,唐中宗和皇后微服出宫,在市上徜徉游览,一批宫女“皆淫奔而不返”。还有女性自叹薄命,以自杀了此余生,如隋炀帝时的侯夫人。但是以上这些情况毕竟是极少数,而多数宫女是默默忍受,有时也寻求一些方法进行性的宣泄。性宣泄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一是和太监结成挂名夫妻,借以得到感情上的安慰,这称“对食”或“菜户”;二是以手或工具进行“自慰”;三是搞同性恋。在中国古代,女同性恋多称为“磨镜”,双方相互以厮磨或抚摩对方身体得到一定的性满足,由于双方有同样的身体结构,似乎在中间放置了一面镜子而在厮磨,故称“磨镜。”,也有一人女扮男装,在腰间系一假阳具和对方进行性交的,这在古代的春宫画上有一些记载与描绘。  女尼和道姑的同性恋  中国的女尼和道姑,自汉、唐以后开始多了起来,但是在社会上一般对女尼和道姑都无好感,因为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中,人们总认为女子应在家中侍夫育儿,而出家总是“不守妇道”。在中国古代,“三姑六婆”素来没有好名声,《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四回里就说:“我说那三姑六婆是再要不得的!”尼姑和道姑居“三姑”之首,更是古代社会中的男子攻击、诬蔑的对象,在许多古代小说中,尼姑庵、女道观向来被描绘成养汉淫乱的场所,人们通常认为尼姑、道姑进入一般人家的闺房,不是送春药,就是拉皮条,或是搞同性恋。有首诗说:“断俗入禅林,身清心不清。夜来风雨过,疑是叩门声。”就是说女出家人与人私通的情况。“三言两拍”是明代最有影响的拟话本小说,它反映了宋元以来市井阶层的生活状况、思想观念和欣赏情趣,其中有些内容描绘了尼姑、道姑偷汉的“淫行”。例如冯梦龙的《醒世恒言》第十五卷《赫大卿遗恨鸳鸯绦》、凌初的《拍案惊奇》卷三十回《闻人生野战翠浮庵》都描述了男子进入尼庵,被一群尼姑拖住不放,日夜宣淫,轮番大战,最后虚脱而死的事情。还有不少民歌民谣,都有嘲笑和尚、尼姑私通以及女尼和道姑性混乱的内容。  实际上,对上述状况应具体分析。古代女子削发为尼或为道姑有许多不同的原因:一种人是真心皈依教门,恪守戒律,了此一生,这是多数。另一种是为生活所迫,以尼庵、道观作为一个归宿或一时的栖身之地,如有些妓女年老色衰,或为人所弃,无路可走,就去做尼姑、道姑了。第三种女人不过是把出家入尼庵、道观作为一种实行“性开放”、“性自由”的手段而已。  唐宋之时,贵族女子出家为尼为女冠的特别多,其中浓妆艳抹、喜交宾客、放荡佻达的不在少数。《湘山野录》载:“中国长公主为尼,掖廷随出者二十余人。诏两禁送至寺,赐传斋。传旨令多赋诗,唯文僖公彭乔年尚有记者云。”又《柳亭诗话》也记载道:“李义山诗《碧城》三首,盖咏公主入道事也。唐之公主,多请出家。义山同时,如文安、浔阳、平梁、邵阳、永嘉、永安、义昌、安康(诸公主)先后乞为女道士,筑观于外,颇失防闲。”    这“筑观于外,颇失防闲”几个字点明了问题的实质。公主们住在宫里,搞“性自由”毕竟不方便,在宫外当女冠,情况就不同了。唐玄宗私儿媳杨玉环,开始时为掩人耳目,也把她送进道观当女道士,道号“玉真”,他们在道观频频幽会。  

  此外,女尼、女冠们广游全国,出入宫禁与民家都比较自由、方便,与女子接触更不受限制,这都给她们的性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有些女尼、女冠自不能免,像鱼玄机这样的风流女道士绝非个别。除了搞异性恋之外,搞同性恋的更多,而社会对搞女同性恋更为宽容,因为这不破坏婚姻家庭,不算“失节”,也不影响子女的血统。当然,也不会被认为是什么“好事”,元代的陶宗仪就认为女尼、女冠等不能随意进入女子的闺房,以防生乱,其主要寓意也是防止女同性恋的发生。  民间妇女的同性恋  如果说,宫廷女性、女尼、女冠等由于接触男性的机会少,因而以搞同性恋作为一种性宣泄,那么这实际上是受了男女两性交往的限制,女同性恋是不得已而为之,这就是现代性科学所谓“境遇性同性恋”,如果环境允许她们和男性广泛接触,她们还会“从良”、“还俗”、“择偶而嫁”的。可是有些民间妇女的同性恋,是受心理变化、传统风俗的影响,完全是自愿而为之,这种同性恋就稳固得多了。  例如,正如明、清的男风盛行一样,广东顺德也有许多蚕女不嫁,愿终生为处女的风俗。她们被称为“老姑婆”,同住一起,居住的地方叫“姑婆屋”。由于传统上养蚕丝之地被视为圣洁之所,男子是不可进入的,因而“姑婆屋”也不准男子进入。这些蚕女互相结盟,滴血为约,永不外嫁;她们结拜为姐妹,亲如夫妇,祸福与共,终生不渝。  她们结盟的仪式称为“梳起”。举行这种仪式时,像新嫁娘出嫁一样,将做姑娘时常留的大辫子梳成别的发型,到寺内神前,当众杀公鸡喝血,拜神发誓,凡是经过“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而男家也不能强娶,但男家可以索取与要求赔偿聘金和重新订婚的费用,这费用就由那对结拜姐妹共同负担。  《清稗类钞》中还记载了清末民初的上海有所谓“磨镜党”的组织,这是一个女同性恋的团体,该书第三十八卷《洪奶奶与妇女昵》云:  沪妓有洪奶奶者,佚其名,居公共租界之恩庆里,为上海八怪之一……所狎之男子绝少,而妇女与之昵,俗所谓磨镜党者是也。洪为之魁,两女相爱,较男女之狎昵为甚;因妒而争之事时有之,且或以性命相博,乃由洪为之判断,党员唯唯从命,不敢违。  从以上这篇论述中可以看到,女同性恋具有多么大的诱惑力,在当时号称“十里洋场”的上海,女同性恋者似乎还有相当大的力量。  与男风相同,女同性恋也是古代小说、尤其是性小说的内容之一。这是因为,小说是反映现实生活的,而女同性恋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例如明代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与同朝代丁耀亢所著的《隔帘花影》都不仅有女同性恋的叙述,而且后者还有女子鞭打女子,直至身浴血花又剪去头发而感到性满足的描写,这是女同性恋加上“性虐待狂”了。此外,明末清初李渔所著《怜香伴》中的雀笺云和曹语花、清代曹雪芹《红楼梦》中的蔷官和薇官、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的封三娘和范十一娘,都是对女同性恋的描写。    从古代形形色色的同性恋看来,其原因和表现是十分复杂的。许多王公贵族、达商富贾的同性恋,大部分算不上什么“恋”,而是一种淫乱,他们对异性玩弄腻了,就去玩弄同性;有一些人的同性恋,是十足的性变态;而多数人的同性恋,则出自一些心理的变化、民俗与环境的影响,他们是真正的“恋”,是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感情和生活方式并不是什么罪过——对古代这形形色色的同性恋一概斥之为“淫乱”、“秽行”、“变态”是错误的,察古是为了知今,我们研究古代的同性恋是为了说明,社会上的这一性现象具有很远的历史源流,它的原因复杂,有些成因(如统治阶级的淫乱与性压迫)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而有些成因现代和古代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这对我们研究与认识现代社会中的同性恋是有帮助的。  

  唐朝无疑是中国古代最开放的国度,对外经济、文化交流十分活跃,也包括相对其它朝代而言的性开放。唐朝之所以性开放的原因很多,愚以为唐朝皇帝的“乱伦”失德是其中一个重要诱因。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既然当皇帝的都不讲究礼法道德,朝野上下不拘礼法、不重贞节之风便油然而生,并渐成气候。  当皇帝的如此丑态百出——夺弟媳、淫庶母、霸儿媳……就难免上行下效,致使唐代的礼教束缚松弛,带来中国历史少见的不拘礼法、不重贞洁的性开放或曰性自由。其具体表现有:  狎妓淫乐成风  唐代是中国古代妓业繁荣期,宫妓盛行不衰,地方官妓崛起,家妓普及,市妓发达。朝野上下狎妓淫乐之风盛行,“犹自笙歌彻晓闻”。  唐代宫妓之盛,绝不亚于隋朝,并正式形成教坊妓制度。唐太宗之初宫女是三千人,至唐玄宗时却有“先帝侍女八千人”、“后宫佳丽三千人”之说。玄宗时长安内外共容纳在册教坊妓一万一千四百零九人。其中以宜春院的宫妓级别最高,因为她们常为皇帝表演,被称作“内人”。  上之所好,下之所趣。在李唐最高统治者的影响下,社会上淫佚成风。无论是官府迎来送往、宴宾典礼,还是官员们聚会吟诗、游山玩水,都少不了以妓乐助兴,于是官妓迅速崛起。故北宋张瑞义《贵耳集》说:“唐人尚文好狎”。官妓隶属于各级官府,又称“官使妇人”、“官使女子”等,至中唐时已普及到州、府、郡乃至县级衙门。崔颢《得体歌》诗序曰:“先是民间戏唱得体歌,及新潭成,陕且尉崔成甫乃翻此调为得宝歌,集两县官伎女子唱之。”  官僚贵族们普遍蓄养家妓。白居易“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三四枝”之诗句,便是对唐代这一世风之真实写照。朝廷还依据官员品级对蓄养家妓规模作过规定。中宗曾令:“三品已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已上,女乐不过三人。”唐玄宗则下诏:“五品已上正员清官、诸道节度使及太守等。并听当家畜丝竹,以展欢娱。”如此荒唐之诏,便使官吏们可以堂而皇之地蓄妓淫乐。  唐代的市妓十分发达,规模可观。如长安的平康坊,时有“风流薮泽”之艳称。从史料及唐诗中可以看出,唐代的官吏、文人、学子大都不拘泥于礼法,经常出没于妓馆青楼,还常用艳诗新词来描绘自己狎妓之风流韵事。连许多大名鼎鼎的文人墨客也是那烟花柳巷之常客。    性自由度空前  从史书和当时的一些文学作品中都不难发现,唐代民间男女自由恋爱、自由结合的事较常见,这应该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娼家越水边,摇艇入江烟,既觅同心侣,复采同心莲。”“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这些诗歌都写出了女性自由的爱情生活。  

  唐人对女子婚前贞操并不十分计较,失身而又另嫁也视为常事。婚前性行为、婚外恋较为普遍。如当时的才女晁采与邻生文茂时常以诗通情,并乘机欢合,晁母得知后并不过分谴责,而是叹曰:“才子佳人,自应有此。”于是为他们完婚。女子与情人私奔之事也时有发生,如台州女子肖惟香与进士王玄宴相恋,私奔琅琊,住在旅舍中。  唐人对婚外性行为并不认为是奇耻大辱,反而当作风流韵事。维扬大商人之妻孟氏在家中吟诗,一少年入门而言:浮生如寄,年少几何,岂如偷顷刻之欢。于是孟氏就和他私合。长山赵玉之女一日独游林薮,见一锦衣军官十分英武,便说:我若得此夫,死亦无恨。军官说:暂为夫可乎?赵氏说:暂为夫亦怀君恩。于是二人在林中欢合而别。  唐代的传奇小说中有不少是写男女追求爱情、自由结合的故事。令人发笑的是,唐人竟然把牛郎和织女的故事也加以改编,说织女丢下牛郎,夜夜到人间和情人幽会。情人问她怎么忍心丢下牛郎独自下凡,织女却说:关他何事?何况河汉相隔,他也不会知道。这个故事虽然纯属虚构,但却反映出当时唐人的性开放观念。  另据敦煌资料显示,当年的敦煌少女可以亲自选夫、问夫,直到满意为止。据文献记载,男女在结婚前还可以试婚,试婚时要签一份协议。  女性不重贞洁  唐代是一个妇德严重失范的朝代,女性亦可不重贞节,不守贞操,并获得一定程度的性自由。女子离婚或丧夫后再嫁,是唐代的普遍风气,不受社会舆论谴责。据《新唐书·公主传》载,唐代公主再嫁的达二十三人:计有高祖女四,太宗女六,中宗女二,睿宗女二,元宗女八,肃宗女一。其中三次嫁人的有四人。这说明当时的朝廷对此不以为怪。  此风不仅存在于朝廷帝王之家,官僚贵族的女儿改嫁的也很多,庶民的妻子,夫死后亦可改嫁。有的甚至提出离婚,还有夫妻不合协议离婚的。  门第显赫的仕宦之家也不忌讳娶再醮之女。宰相宋璟之子娶了寡妇薛氏。严挺之的妻子离婚后嫁给刺史王琰,后来王犯罪,严还救了他。韦济之妻李氏夫死以后,主动投奔王缙,王纳为妻室。就是一代大儒韩愈,女儿先嫁其门人李汉,离婚后又嫁樊仲懿,可见读书人家也不禁止女儿再嫁。  《旧唐书》卷一四七《杜佑传》附《杜悰传》:“(宪宗为长女岐阳公主选驸马)令宰臣于卿士家选尚文雅之士可居清列者。初于文学后进中选择,皆辞疾不应“。    《东观奏记》卷上:“万寿公主,上(按:指宣宗)女,钟爱独异。将下嫁,命择郎婿。郑颢,相门子,首科及第,声名籍甚,时婚卢氏。宰臣白敏中奏选尚主,颢衔之,上未尝言。大中五年,敏中免相,为邠宁都统。行有日,奏上曰:’顷者,陛下爱女下嫁贵臣,郎婿郑颢赴楚州,会有日。行次郑州,臣堂贴追回,上副圣念。颢不乐国婚,衔臣入骨髓。臣在中书,颢元如臣何;一去玉阶,必媒孽臣短,死于种矣!’上曰:’联知此事久,卿何言之晚耶?’因命左右便殿中取一柽木小函子来,扃锁甚固。谓敏中曰:’此尽郑郎说卿文字,便以赐卿。若听颢言,不任卿如此矣!’“  

  宪宗选尚公主,士族子弟“皆辞疾不应“;白敏中奏选相门之子郑颢尚主,结果,“不乐国婚“的郑颢对白敏中恨之入骨,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唐代士族之家对于尚主事的态度。其实,不仅士族如此,甚至连隐士也不肯娶公主为妻,请看《明皇杂录》卷下的记载:  “时玄宗欲令(张果)尚主,果未之知也,忽笔谓二人(按:指王迥质、萧华)曰:’娶妇得公主,甚可畏也。’迥质与华相顾,未谕其言。俄顷有中使至,谓果曰:’上以玉真公主早岁好道,欲降于先生。’果大笑,竟不承诏,二人方悟向来之言。“  唐朝士族为什么不愿娶公主为妻 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由于服丧之礼的规定。在五服之中,斩衰是最重要的一种,齐衰次之。《新唐代》卷二十《礼乐十》规定:妻死,夫服“齐衰杖周“之礼(指居丧持杖周年)。但是如果妻子是公主,丈夫就必须为之服斩衰三年,唐文宗时,杜悰就曾遇到这一问题。《新唐书。杜佑传》所附《杜悰传》记载:“开成初, (杜悰)入为工部尚书、判度支。属岐阳公主薨,久而未谢。文宗怪之,问左右。户部侍郎李珏对曰:’近日驸马为公主服斩衰三年,所以士族之家不愿为国戚者,半为此也。杜悰挝葱唬拘此服纪也。’“李珏向文宗提出这种现象以后,文宗惊愕之余,下诏改制:“(文宗)诏曰:’制服轻重,必由典礼。如闻往者驸马为公主服三年,缘情之义,殊非故实,违经之制,今乃闻知。宜令行杖周,永为通制。’“至此,驸马为公主服斩衰三年的情况才得以改变。  其次,门第观使然。有唐一代,尤其是唐初至中唐,重视门第,这是不争的事实。笔者以为,唐人所谓门第之高,不仅仅指拥有显赫的权位,而且指具有优良的家族文化传统、家法门风以及令人钦羡的婚姻关系。对照上述几个标准,我们发现,在权位方面,李唐皇室贵不可言,但在文化传统、家法门风上,李氏家族则有所欠缺,不及传统高门望族尤其是山东士族,《汪签隋唐史论稿》曾论及这一问题。  李唐皇室源自突厥,而非汉族,对此,陈寅恪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篇《统治阶级之氏族及其升降》之中已有详细论述。正因为出自胡夷,所以在家族文化上,李唐皇室无法与以往的汉族高门大姓相提并论。此外,在婚恋问题上,李唐皇室也继承了胡夷之风,显得过于自由乃至放纵。笔者据《新唐书。 诸帝公主传》初步统计,唐代至少有26位公主改嫁,其中定安公主、齐国公主更是三嫁。    太宗纳弟媳杨氏为妇,高宗以父亲宫中的才人武媚娘为皇后,玄宗强占儿媳杨玉环,武则天公开招面首,都是众人皆知的事实,宋代朱熹曾经说过:“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朱子语类》卷一三六《历代类》三)山东士族重视文化、门风,如时人称颂柳公绰:“仆射柳元公家行,为士林仪表。“(《因话录》卷二)从门第观角度来说,唐代传统士族看不起皇室的门第、鄙视皇室的文化传统、家法门风。  

  李唐皇室对待山东士族等传统高门的心情是复杂的,既排抑之,又钦羡之。他们在登上皇位之后不久,便急于抬高皇族门第,压低崔氏等山东高门,太宗命人修撰《氏族志》一事即为明证。《贞观政要》七《论礼乐》:“(太宗自称)我今定氏族者,诚欲崇树今朝冠冕,何因崔民干犹为第一等,只看卿等不贵我官爵耶!不论数代已前,只取今日官品、人才作等级,宜一量定,用为永则。“同时,李唐皇室又希望与具有良好文化传统、家法门风的士族结姻,但常常遭到士族的拒绝。山东士族看重婚姻,唐人柳芳说过:“山东之人质,故尚婚娅。“(《新唐书。 儒学传。 柳冲传》附传)他们本来就“耻与诸姓为婚“(《太平广记》卷一八四《七姓》),再加上鄙弃皇室的文化传统、家法门风,所以不愿与皇室联姻,既不愿意嫁女于皇室(参见《太平广记》卷一八四《卢氏杂说。庄恪太子妃》条), 也不愿娶公主为妻。  最后,不少公主不修妇礼,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甚至是恶劣的影响。唐朝公主豪侈、骄纵者有之,专横、淫荡者有之,妒悍、残暴者也有之,公主不修妇礼的情况不仅存在,而且并不少见,这在历朝历代中是一个比较奇特的现象,它与北朝以降的“胡风“也有着密切的联系。翻开《新唐书。诸帝公主传》,我们可以看到, 长广公主“豪侈自肆“;合浦公主“负所爱而骄。。。。。。见(浮屠辩机)而悦之,具帐其庐,与之乱“;魏国宪穆公主“恣横不法,帝(按:指德宗)幽之禁中“;襄阳公主“纵恣,常微行市里。  有薛枢、薛浑、李元本皆得私侍“;宜城公主“下嫁裴巽。巽有嬖姝,主恚,刵耳劓鼻,且断巽发“。在这帮不法公主当中,以太平公主、安乐公主二人最为突出,二人豪侈浪费,生活奢华,贪淫放纵,卖官鬻爵,干预朝政,排斥异己,声名狼籍,以至到唐宣宗时,还以此作为教导公主的反面教材:“(万寿公主)每进见,上常诲曰:’无轻待夫,无干预时事。’又降御札勖励,其末曰:’苟违吾戒,当有太平、安乐之祸。汝其勉之!’“(《唐语林》卷一)公主不修妇礼,甚至专横、淫荡、残暴,使士族之家望而生畏,怎敢攀龙附凤?唐宣宗曾经意识到这一点,他要求公主谨修妇礼,《幽闲鼓吹》记载:  宣宗嘱念万寿公主,盖武皇世有保护之功也。驸马郑尚书(颢)弟顗尝有疾,上使讯之。使回,上问公主视疾否,曰:“无。““何在?“曰:“在慈恩寺看戏场。“上大怒,且叹曰:“我怪士大夫不欲与我为亲,良有以也。“命召公主至。公主走辇至,则立于阶下,不视久之。主大惧,涕泣辞谢。上责曰:“岂有小郎病乃亲看他处乎?“立遣归宅。毕宣宗之世,妇礼以修饰。我们从宣宗的感叹声中可以窥知,公主不修妇礼,也是士族之家不愿与皇室结亲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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