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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金融维权系列之一:保险的陷阱

 顾界秘籍 2014-03-04

导语:

 

买保险就是买放心的时代过去了,买保险真的不安心的时刻出现了。不管你想不想买,不管你想买的是啥,魔术戏法总能让你签下销售经理手里那张充满陷阱的保单。保险机构监管缺位,保险中介素质良莠不济,保险理赔保障体系尚未健全的当下,需要你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带上100个心眼。未免在后悔莫及时捶胸顿足,请您看清看懂再执笔!

 

    Tips:购买保险防忽悠攻略

 

    防术一:询问展业证号码

    展业证,即“保险营销员展业证”,这是保险营销人员从业必备的一个证书,包含了个人及所属公司的一些基本信息。遇上陌生的保险营销人员进行推销,不妨先向其索要展业证号码,并且表示“先要查询一下你的诚信记录,再做决定”。

 

    防术二:表示要全程录音

    此术堪称“大杀器”,即使你其它防不用,仅用这一条,恐怕也足以迎刃有余。

绝大多数擅长“忽悠”的代理人,绝招就是通过言语误导等方式让投保人对保险产品产生错觉,空口无凭,事后投诉无门。

 

    防术三:索要产品资料

    常规的保险推销习惯用数字对产品描述,但是数字本身的真实性值得推敲,且不一定就是关键字。通过索要官方的保险产品传单,由其印刷质量和设计风格进行初次判断。正规的保险介绍传单包括了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而“山寨”般则只具有收益方面的信息。

 

    防术四:强调犹豫期保障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单后十日内,无论什么原因,都可以无条件要求保险公司退保。一年期以上的保险产品都赋予投保人“犹豫期”的权利。凡“犹豫期”退保的,保险公司只收取工本费。这一权利经常被投保人忽视。

 

    防术五:询问退保最坏情况

    尤其针对诸如分红险、万能险或者投资险的产品,一般保费金额较大,若是按期缴费,投保一年至两年退保,往往会出现20%至50%所有的保费损失,这显然让许多投保人难以接受。投保人务必要问清楚假如未来1年或者2年内退保,能拿回多少保费。

 

    防术六:询问保证收益情况

    分红险年收益率一般在1%—2%,并非营销人员所谓的保证每年可以有4%甚至5%的保证回报。当营销人员如是介绍时,或是在利用某种条款的假象忽悠你,或是其自身对于这款产品也不了解,投保人必须谨慎。

 

    防术七:天上掉馅饼要小心

    当接到赠送免费保险的电话时要做到:看来电是否与保险公司的呼出号码一致;明确自己享受的保障范围内容;短信确认赠送保险真实有效;保存好保单,一旦理赔出示凭证很重要。

 

    防术八:巧读保险合同

    保险建议书、投保单和保险合同(保单)三种文件中,保险公司只会根据保险合同来进行理赔。投保单只是客户向保险公司发出的要约,而保险建议书是投保之前的一个说明。

购买任何合同之前应该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约定的各项内容。

 

误导销售:挂羊头卖狗肉

 

1.邮政储蓄

 

投诉理由:存款变保险

 

投诉对象:邮政储蓄银行

 

邮政储蓄销售保险问题多存款变保险受质疑(11.12.21)

 

据了解,国际金融服务公司银率网发布的2010年度银行业评测报告显示,2010年超三成用户表示其在银行有过被误导的经历。

 

一名70多岁的老人,欲存款却被银行职工口中的“固定收益”保险产品说动而改变心意。随后借助网络的力量,老人成功拿回了属于他的存款,而邮政储蓄银行也公开了该职工的销售记录,声称问题不大。

与此同时,近日多家邮政储蓄银行分支行接连获得了代理销售保险的资格,近期还积极开展新的保险项目。

然而,除了向老人推销保险外,邮政储蓄银行近期被曝光的“存款变保险”却让不少拥趸质疑。

据了解,国际金融服务公司银率网发布的2010年度银行业评测报告显示,2010年超三成用户表示其在银行有过被误导的经历。其中邮政储蓄银行以31.94%的误导率高居榜首,高出第二位的建设银行将近一倍。调查显示,邮政储蓄银行的投诉数量在众多银行中并不算突出,但问题较为集中,基本全部指向银保销售问题。

70岁老教师两夫妇被介绍买保险

未被告知“退保有现金损失”

一名70多岁的老教师侯先生于2011年10月6日去邮政储蓄银行对多年储蓄进行存款,但经过银行人员蒋先生进行介绍后,买了一款保险理财产品。事后老人在网上投诉称,没有听清蒋先生的介绍,甚至不知道购买的是保险产品。

然而,随后不久,署名“郴州市邮政局服务督察部”的网友便主动回应,声称经过警察部门的调解,已经解决相关问题,回复中还附上银行人员的销售问答记录。投诉的结局皆大欢喜,侯先生也表示对此次调解的结果相当满意。

然而,由此却暴露邮政储蓄银行销售保险的问题。有网友质问称“像这样的理财产品应该向中年或者青年推荐,不适合古稀之人。银行和保险方面只想到自己的利益,让人看了都有想法。”

随着近期汇丰银行向平均年龄83岁的1000多名老人销售理财计划曝光,而被处于天价罚款1050万英镑后,老人理财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投资快报记者近日从南洋商业银行处获悉,如果在香港销售非保本性理财产品,对象在65岁以上的,必须要有一名年纪低于65岁的同伴陪同,而且该名同伴不能是文盲(即要求“小学水平以上”)。银监会在2012年1月1日新推的理财产品管理办法,也特意提到60岁人群购买产品的问题,要求对此类人群进行关注。

那么,邮政储蓄银行向70岁的两位老人推销保险是否合理呢?

事实上,侯先生购买的竟然是一种保期为6年之久的“国泰新鸿泰两全保险”。侯先生表示,他并未听清产品名称。据介绍,他拿到了所谓的3张存款凭证,一张是《中国人寿(16.56,0.00,0.00%)(601628,股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单(代理机构专用)》;一张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收费凭证》;一张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邮政代理专用保险单》。三张盖的都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桂阳县向阳路营业所储蓄专用章”。

投资快报记者从国寿公司了解到,该款保险产品属于分红险。事实上,在银保险种多位理财型,保障功能很弱或者较少。满期所获和累计分红的收益会比银行高一些。如果中途退保,所退保费将按现金价值来算。

记者阅读了邮政储蓄银行刊登的职工蒋先生和侯大爷的对话,虽然蒋先生告知了部分内容,但却未说明“退保会有现金损失”以及分红险存在风险。

“特殊事情特殊办”全额退保

近期曝光银行业务员无证卖保险

“2011年12月1日上午,桂阳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保险公司经理及当班营业员蒋桃英一起到客户侯先生家里进行了拜访,证实了客户是因为本人身体不好,又想买房子而怕急需用钱,所以想把存在银行的一万元‘国寿鸿丰5年趸缴’提前支取。而未满一年退保,保单上明确规定只能拿到现金的94%。也就是说,10000元只能退9600元。现保险公司针对客户年事已高、身体差等特殊原因,愿为客户办理全额退保。”在随后的问题里,银行给出这样的官方回应。

这样的回应在某种程度上对侯先生的指责进行了淡化。此前侯先生投诉时写到,“银行用虚假谎言和小小‘甜头’设置‘甜蜜的陷阱’,对客户宣称:可以分红。在这样一条诱惑性政策下,使得我来不及深思熟虑就糊里糊涂地在相关的表格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当醒悟时,难道只剩下扼腕叹息的份?真是天理不容! ”。

银行人员却对此表示,侯先生所说部分不实。尽管如此,“现保险公司针对客户年事已高、身体差等特殊原因,愿为客户办理全额退保”。

事实上,侯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如今不少邮政储蓄银行进行业务存款的人,都不由自主购买了保险。

有邮政储蓄银行客户告知投资快报记者,一般人去邮政储蓄银行的重点就是“存款”,而一旦被忽悠买保险,对邮政储蓄银行的好感会“受到了伤害”。网友“大道至简2084”12月12日更是在微博吐槽道,“邮政储蓄银行,垃圾银行,鄙视,永远抵制,都是骗子,把我们的存款变成了银行保险。”对于近期邮政储蓄银行加大销售保险的情况,有网友更是称,“唔好叫中国邮政局都唔好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了,就叫中国邮政保险公司吧。专职做保险。 ”

邮政储蓄银行的保险业务在不断增长。记者从内部人士处获悉,近期邮政储蓄银行、友邦保险、泰康人寿、太平洋保险等广东地区的合作将迎来新的方案。

尽管发展迅速,银行凸显的银保问题却不断,其中业务员的素质尤为受关注。投资快报记者了解到,11月25日广东保监局对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麓景路支行进行处罚。处罚决定书显示,2010年4月,该支行业务员汤碧莹在向投保人张宝娴销售国寿鸿盈两全保险(保单号分别为2010440100437015647258和2010440100437015647290)时未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据悉,汤碧莹资格证书为2010年11月10日,该投诉涉及的保单为2010年4月23日销售。

广东保监局认定,上述聘任不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保险代理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支行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当天广东保监局网站同时公布另一个决定。据悉,2010年4月23日,投保人张宝娴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麓景路支行购买中国人寿鸿盈两全保险(保单号分别为2010440100437015647258和2010440100437015647290)并当场签收保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广分”)于4月24日对投保人进行电话回访时,电话回访内容缺少“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

附录:

关于网上投诉实际情况说明

于2011年10月6日上午9:40分左右,我当班接待一位年旬七十左右的大爷及同他来的一位大娘,他来办理一个二年定期价值人民币一万元的清户,然后转存。

我问:“大爷,请问您转存多久?

大爷说;一年

我说:大爷,我们这里有一款的分红型保险理财产品,你可以考虑一下。

大爷问:那是怎么存的。

我说:这个产品期限要5年,有一个固定收益,还有就是根据公司每年的经营业绩参与分红,到期一起并取。还有说如果到期了,你也可以在我们樟市邮政局办理(身份证的地址是樟市学校)这样也很方便。

大爷:5年会不会太长了!

我说:也是,不过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了。像您每个月都有退休工资,如果这钱这几年不用的话,就可以。因为存这个款至少要3年以后才可以取。

大爷问;那是不是收益就高多了。

我说:当然存的时间长一些收益也就高一些,以前我也在樟市上过班,也看到有退休的老师办过这业务,您看呢?

大爷:嗯,那好吧!大娘站在他旁边对大爷说低估了一句,“这个太久了”可是大爷说对他说,没关系了。就按她说的存。

经过大爷的许可,我就给他办理了五年分红型保险理财产品(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并经大爷签字确认。业务办理完,考虑到老人家来回走不方便,并留了手机号码如果有什么不懂可以打电话问或者可以再到我们营业厅来咨询。还有就是这几天公司还有一个回访电话给您,跟您确认这信息,请您注意接听!大爷说好的。

陈述人:蒋桃英

2011年11月30日

 

2.嘉禾人寿

 

投诉理由:理财产品变保险

 

投诉对象:嘉禾人寿保险

 

储户去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最后变成嘉禾人寿保险(11.12.12)

 

65岁的陈先生去年到银行刷工资卡,被介绍买了一款“金凤凰理财”,宣传单上写着“固定年收益5.6%”。可等协议到手,他却发现是嘉禾金凤凰两全保险(分红型)。陈先生想把投进去的6000元退出来,被告知要被扣1695元退保费。“我明明是被嘉禾人寿保险忽悠了,为啥还要扣我的钱?”陈先生质疑道。

【宣传单】保险成了“免费附赠”品

陈先生说,去年5月2日,他到燕子山路一家银行去刷工资卡,一进去,就有一名穿银行制服的工作人员上前递宣传单,推销“金凤凰理财”。

在陈先生提供的宣传单上记者看到,大标题是:“金凤凰理财产品——— 零存整取让您的人生十全十美。”宣传单宣称“零存整取,小钱变大钱”、“高息免税,息涨随涨”。关于收益,上面写着“保本保值固定年收益5.6%”,而且“复利计息,现金终了双重分红”。涉及保险的,只有“免费附赠交通意外保险”,“理财保障全兼顾”,而不是理财保险全兼顾。

记者从陈先生最终拿到的嘉禾人寿保险合同上看到,这份保险其实是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和疾病身故保险,同时有理财的功能。从宣传单页上,保险的功能几乎看不出来。陈先生也表示,他在购买过程中销售人员一直说的是理财产品。

【当事人】存取灵活咋成限定10年

陈先生说,当时工作人员推销时称“固定年收益5.6%”,且第一年的收益会滚到第二年去,这样一直滚5年。每年存3000元,“存取时间灵活自由”,还有分红。“那人一边说,一边拿笔给我算,存5年后连本带息拿出来至少23000多元。”觉得比存银行合算,陈先生就交了3000元钱。“当时所有的单据都是工作人员填的,我只是在最后签了名。”

十多天后,陈先生收到了协议。拿过来一看,竟然是“嘉禾金凤凰两全保险”的合同。

怎么买成保险了呢?陈先生很吃惊,不过固定年收益率是5.6%的话也能接受。他把保单收了起来,今年5月,陈先生交了第二年的款项3000元。

今年10月,看到本报关于保险销售人员忽悠消费者的报道后,陈先生想起自己的这份“理财”,有种不祥的预感。他赶紧到嘉禾保险问,果然,他投的这些钱并不能“存取灵活”,3000元连交5年后,得10年才能取出来。而且,根本不是“固定年收益5.6%”。

【嘉禾保险】5.6%应是10年后总收益

“保险的人给我算了算,要是现在取出来的话算退保,得扣1695元。本身买保险就被忽悠了,我现在不要利息,把这6000元退给我就行了。”被嘉禾保险拒绝后,陈先生向本报求助。

记者随后和嘉禾人寿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济南本部取得联系。一名工作人员说,“金凤凰”终归是保险,如果出现意外死亡或因病身故,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最高6倍赔付。

关于“固定年收益5.6%”,她说,“保监会有规定,任何人不能给客户具体的收益承诺。‘金凤凰’的收益,除了每年的分红,最后有一个总收益。宣传单的意思,也许是10年后的收益可能比同期的银行利息高,能达到5.6%。对陈先生来说,是15000元的5.6%,并不是每年都是5.6%。”

关于“存取时间灵活自由”,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应该这么说。‘金凤凰’是个10年期产品,不可能存取自由。如果两三年后退保,就相当于违约,会损失一部分。5年缴费期满,如果想退保,如果分红情况好的话,能拿回本金就不错了。”

对于“利息”“零存整取”,她说,这些都是银行的说法,如果销售保险时这么说,是和银行犯冲了。

【保单成谜】是谁卖的?嘉禾将调查

嘉禾保险工作人员说,当时在那家银行卖“金凤凰”的不是嘉禾的员工,而是一家名为九安(音)公司的代理,宣传单应该是九安的工作人员自己印的。

记者把陈先生的保单号报过去,工作人员查询后感觉奇怪:“九安公司我们2009年8月就不合作了,那家银行我们2010年也不合作了,且里面也没我们的业务员。但保险是2010年5月6日在那家银行卖出的,这种情况第一次碰到,到底什么原因还真不清楚。”她分析,可能九安公司的业务员还有些老客户,所以顺带把这笔业务做了,挂了我们一个业务员的名字。

“对陈老师的情况,我们也得先核实一下。如果有需要我们负责任的,会把情况汇报到总公司。”这名工作人员说。

 

3.安诚保险

 

投诉理由:按新车收费 按旧车赔钱

 

投诉对象:安诚保险

 

安诚保险被爆收保费按新车计价赔偿按旧车算钱(12.3.1)

 

开了6年的帕萨特轿车到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投保时,车辆损失险是按新车购买价格收的。但该车出了事故后,安诚保险却按照旧车价值来赔偿。

昨天,渝中区法院金融法庭披露了这样一起保险消费维权案例。该庭负责人表示:“旧车按新车投保、出事仍按旧车赔”属保险行业潜规则,许多有车一族都遭遇过。因该潜规则违反相关规定,他们判决保险公司按实际修理费赔偿。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没有上诉。

旧车按新车投保出事后赔偿打折

渝中区法院金融法庭副庭长宋涛称,田先生的帕萨特初次登记日期为2002年12月,当年的新车购置价15.8万元。

到了2008年12月,田先生向安诚保险重庆分公司投保。保单中载明,“车辆损失险”一项的保险金额为15.8万元。也就是说,用了6年的旧车仍按新车价格交了保费。

当然,田先生当时也没太在意。因为之前几年,他一直也是这样按保险公司的要求保的,习惯成了自然。

2009年11月14日,田先生的驾驶员驾车出了交通事故,交警认定驾驶员负全责。有关机构对事故的车辆损失鉴定为11万余元。

2010年2月1日,田先生向安诚保险提出索赔,要求按鉴定损失11万余元赔付。安诚保险认为受损车辆修理费仅为8.3万元,按合同约定,只赔了6.53万元。

田先生的律师表示,鉴定出11万余元的损失并未超过15.8万元的车损险上限,保险公司就应赔11万余元,所以还该支付4.7万余元。为此,田先生将安诚保险重庆分公司起诉到法院。

安诚保险辩称说已按合同约定赔

保险代理人庭上辩称,他们支付的6万多元车辆损失赔款,是按合同约定赔的,不存在违约。

对于赔偿金额,该代理人称是单方委托评估的,不认可鉴定的11万多元损失的结果。再者,根据合同约定,投保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车辆实际价值的,按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款。因为田先生的车出事前实际价值仅7.9万余元,而产生的8.3万元修理费用已超过旧车价值,所以他们认定为“投保车辆发生全部损失”。这时,就按旧车价值赔偿。在扣除车辆残值后,他们就赔了6.53万元,且这种赔法并无不当。

法院判决看发票修多少钱赔多少

宋涛称,田与保险公司之间,并没有明确约定由什么机构来鉴定车辆损失,而且该鉴定结论也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委托的。所以,车辆实际损失应当以该车修理金额为准。他们最后确定安诚保险应该赔付的金额,为修理发票载明的8.3万元。

那么,到底该按修车损失赔还是按旧车实际价值赔呢?

宋涛称,保单上仅以一种方式(即新车购置价15.8万元)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田先生就有理由将其理解为保险价值。依据“合理信赖应当得到法律保护”的法理,法院将该保险合同确定为15.8万元的定值保险合同。理论上讲,只要符合保险理赔条件,不管该车旧车价值几何,都应该按照不超过15.8万元的损失赔偿。所以,他们判决保险公司按照实际修车费赔偿。本组稿件重庆晚报首席记者罗彬实习生熊志翔

为何这样判

宋涛称,审理这类案件主要从两方面来看。

一是看保险合同是否定值。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这就是定值保险。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就是不定值保险。

本案中,保险合同中虽然写有“本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字样,但保单上却以新车购置价作为车损险保险金额,一般人都会作出车损险为15.8万元的理解。所以,法院确定该合同为定值保险合同。

宋涛称,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是看保险公司有没有尽到说明义务。本案中,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提请过投保人注意并向投保人进行过明确说明,也应当为没有尽说明义务而买单。

候鸟:这种霸王条款早就该废除了。

0991linhz:车险高保低赔是对投保人的欺骗和损害,保监会难辞其责。

fennu:我每年上保险时,都会因为这个霸王条款和保险公司的人理论一番,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就这么规定的。”太不公平合理了。

qzwmy999:每年交保险都要和保险公司理论一番,可有什么用,就是霸王条款,找谁上诉都不知道。希望能让我们看到正义的曙光。

 

违规销售:霸王硬上弓

 

1.友邦保险

 

投诉理由:15年缴产品变终身缴费

 

投诉对象:友邦保险

 

友邦保险繁体合同引争议 15年缴产品变终身缴费(11.12.7)

 

这款友邦终身寿险却遭遇不少人诟病。自2008年起,不断有投保人在网上投诉,争执焦点在“ 终身缴费”

 

友邦保险公司是最先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而分期支取储蓄终身寿险(增值红利)(以下简称“友邦终身寿险”)是友邦1992年来大陆时的最早的保险之一,目前有效客户保守估 计达到20万人左右。

这款友邦终身寿险却遭遇不少人诟病。自2008年起,不断有投保人在网上投诉,争执焦点在“ 终身缴费”。近日,《投资快报》记者从上海的聂小姐处了解到,她在今年4月份已经退了该款保险,缴费15年,仅获得保费的67%.有类似经历的部分网友也表示随后会退保。

友邦占外资寿险超1/6遭老根据地上海投诉根据普华永道12月5日公布的“第五次《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调查报告显示,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人寿保险市场的份额徘徊在5%.

“友邦保险今日的业务成就可追溯逾90年前于上海的发源地。按寿险保费计算,集团在亚太地区(日本除外)领先同业,并于大部分市场稳占领导地位。截至2011年5月31日,集团拥有总资产1157.82亿美元。”友邦官方网站如此介绍其业务开展情况。

事实上,外资寿险机构里,友邦最早抢占中国市场。在2001年至2005年期间,外资保险公司由 16家猛增至40家,市场份额由1.5%猛增至8.9%.然而,2006年之后,市场竞争激烈,金融危机来袭,外资保险公司的发展繁荣期戛然而止。截至2011年9月,外资保险数目达到45家。

友邦保险是外资寿险的龙头。公开资料显示,我国26家外资寿险机构1月至9月总保费收入为 312.94亿元,而单是友邦一家便占了59.14亿元。友邦保险以固守上海广东根据地着称,而中 意人寿则重点攻占北京市场。

然而,友邦却在老根据地上海遭到了投保人的激烈投诉。

质疑“15年缴”变“终身缴”

上海圈子开启退保11月中旬开始,关于友邦保险的终身寿险纠纷,在上海的微博圈子小范围传播。

“美国友邦分期支取储蓄终身寿险,今天接到友邦保险电话说当初95年买的这份保险,保险经纪可能对我们是一种误导,保费并非交到60岁,而是终身。不信让我自己看合同,翻开合同一看果然是终身缴费,当年经纪不是误导,根本就是欺骗,我当年的经纪叫‘左霞',有谁当年也投过此保险的回复下,没投过的请转发。”网友“ALEX文武”表示。

转发其微博的某网友也大诉苦水,“说交费15年即可。现在又通知我欠费。报单即将过期。联系新的业务员,还嚣张的说你自己不会看保单?!”据了解,该网友从95年开始,每年交保费 1177元。该网友对记者表示,“这是个不愉快的经历,我已经决定退保。不想多谈了。”

而已退保的聂小姐则告知《投资快报》记者,她出生于1983年,刚满11周岁(1994)就购买了该款保险产品,当时销售人员告知聂爸聂妈说,购买15年缴费期,然后近日去被告知缴费期是终身。“1995年,改革开放初期啊,我也年纪小,都不懂得。他们诱骗我们买的保险现在投诉无 门,协商无门。”

事实上,聂小姐身边的不少同龄朋友都保有该款保险,都是由父母购买的。“当年友邦的营销员西装革履,口才又好,我妈的好多同事都买了。”

据《投资快报》记者了解,当年友邦的该款保险在上海和广州的销售较好。“10多年前,产品销售很好。”某资深保险营销员表示,他甚至替小孩也买了该款产品。

经记者查询获悉,2008年已有一波网络维权浪潮,以最早15年期起算,该款产品最早应该在 1992年登陆广东和上海地区。友邦客服也表示该款产品1993年最热销。

一份繁体字合同20多页说明口头承诺还附送养老金领取这是怎样的一份保险呢?

聂小姐告诉《投资快报》记者,那份合同相当的特别。“合同上有写着是终身寿险,但并没有 字眼说明缴费多少年。”

友邦保险在当年享誉上海,聂爸聂妈是从外滩中山某路的友邦保险公司购买该份保险。据聂小姐回忆,保险营销员此前跟她爸妈素不相识,但凭借伶牙俐齿和友邦的名气让她爸妈相信了他 .“那个年代比较匮乏看合同的意识,他们口述说是缴费十五年,就不用缴费了。大多数人都不会看的。”此外,看不懂合同也是另一个原因。聂小姐说,“那合同是繁体字写的,厚厚的一本,20-30页纸。后面都是退保的数字统计。密密麻麻的,当时我们不能理解他们的文案。 ”

可是,营销员很快获得了客户的好感和信任。聂小姐告诉记者,营销员如此解释繁体字合同, “他们说这保险也在海外销售。这是很划算呢。”

此外,聂小姐还记得合同中举了两个实例,“说谁谁,交多少钱,然后就不用交了。”不仅如此,营销员在签保的时候口头上承诺,15年缴费期,到老了还领取养老金。

无独有偶,其他网友提供的照片也显示,该款产品的合同明显是“繁体字”版本。但是,另外的投诉中,也有“简体”版本的合同出炉,具体日期未知。

在繁体字版本的合同中,能清晰看到“徐正广”的签字和红印。据公开资料显示,徐正广是原友邦上海分公司总经理,被称为“保险代理人教父”.

15年缴费变终身再变35年友邦单方面称可多交20年随后跟友邦的协商,在聂小姐看来,并不那么愉快。

聂小姐称,截至2009年,其保险已经交足了15年。然而她并没有多关注,依然照常缴费。“我是在最近才发现的,友邦营销员就跟我说,这个保险要缴足终身。直到100岁才算完保。如果中途身故可以获得全部的保费和红利。这不是很变态吗?”聂小姐抱怨道。

据聂小姐介绍,聂爸聂妈在1994年为其购买了该款产品,每年交付保费1211元,保额为 “2500X2.5”.“这是两份半”,聂小姐称。按照单份价格算,每份价格是500元左右。

与上述网友的陈述基本一致,营销员也对其称,该保险缴费期为15年,每隔五年可获得3750元的现金返现,俗称的“生存基金”,此外,该保险每年还固定有3%的红利。《投资快报》记者联络一名资深友邦员工,他表示,累计增值红利不能随意取出,惟有投保人死亡才能由受益人 获得。

发现其中存在猫腻之后,今年4月份聂小姐跟对方进行协商。交谈了三个小时,营销员表示,要么就交付终身。在几番沟通后,友邦友善地给她另一个选择,“再交付保费20年,然后享受 终身的保护”.

聂小姐对此表示,“明明说好15年缴费,突然要终身缴费?凭什么呢?”

友邦客服对此解释称,“该款产品要终身缴费”.而该公司资深营销员却对记者表示,该款终身寿险是保终身,而非缴费终身,“你可以交10年,15年,20年。”

与聂小姐相同遭遇的网友也拒绝接受延长支付保费的建议,并纷纷提出了退保的要求。

缴足15年退保被扣近4成现金价值其实“吃了亏”

选择了退保的人,却猛然发现,跨越10多年,其现金和利息出现了不小的损失。

有网友称,他在1996年签订保险合同,2007年提出退保,并办好有关退保手续,最后却只领取了有关金额7603元。相对于其11年来交付的11000元,其实际退保给付率近69.12%,与其《分期支取储蓄终身寿险》建议书中说的85.99%的约定给付率相差较远。

聂小姐的实际给付率则更低。据介绍,17年期间,聂小姐一共交付20000多元保费,却仅仅获 得了67%左右的退费。

聂小姐算了一笔账,她总计拿到手的钱就12000多元。“我退保后,获得了3000多元。此外,这么多年,我领过3次3000多元。”

记者从1994年入市的老股民处获悉,当年月收入就几百元,1211元的保费相当于普通人近一年的薪水。随着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事实上聂小姐退保所得已远远少于当时的钱。

此外,据保险业人士表示,视乎该产品的性质,如果符合转换保险的条件,也可以转为其他保险。不过,《投资快报》记者尝试致电友邦保险,客服表示,该款产品早就停售,此前市场流传说“终身寿险”可改成“五合一”险种的情况不属实。

事实上,根据百度百科介绍,“终身寿险是终身提供死亡或全残保障的保险,一般到生命表的终极年龄100岁为止。如果被保险人在100岁之前死亡,保险公司将给付相应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岁,则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

记者从保险业人员口中获悉,终身寿险分别有“普通终身寿险”和“限期缴清保险费的终身寿险”,目前国内寿险公司提供的终身寿险保险,大多数是后者。“期限可用年数或保险人所达到的年龄来表示,如10年、20年、30年等,或者被保险人的退休年龄。”

据介绍,限期缴清保险费的终身寿险单能较迅速地积累现金价值,加上与普通终身寿险单一样 ,向保险单所有人提供不可没收现金价值、红利支付、保险单变换等选择权,所以它也具有灵 活性。

在公开资料里,《投资快报》记者发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保险公司部分险种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2002年1月27日 国税函〔2002〕1017号 )以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京财税[2002]2425号)。

这两份通知提及对几家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期限超过一年、到期返还本例的人身保险险种所收取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等字眼,并罗列出友邦的该款保险“分期支取储蓄终身寿险(增值红 利),豁免交付保险费附约”.

税务局发文中,对该款保险的鉴定是“普通人寿保险”.

 

2.招商信诺

 

诉理由:私自扣款

 

投诉对象:招商信诺保险

 

招商信诺保险被诟病私自扣款致客户被追债4年(12.1.4)

 

受访投保人表示,保险企业的行为要合法合规的同时,还要对客户负责,不能忽悠客户,对客户造成资金和时间上的损害。

 

新年伊始,银行系保险企业招商信诺却被曝光负面行径不断。

《投资快报》记者在1月3日采访多名买过招商信诺保险产品的客户,曝光招商信诺的非普通销售方式和催缴手段,发现招商信诺存在三大问题:消费者未正面答应投保却收到保险合同、营销员推销产品直接说“像储蓄”以及夸大保障范围等。

在投保人看来,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商业银行的口碑良好,而对被誉为这些银行的“优质客户”进行保险推销成为招商信诺常用的手段之一。然而,受访投保人表示,保险企业的行为要合法合规的同时,还要对客户负责,不能忽悠客户,对客户造成资金和时间上的损害。

招商信诺保险“不需要签字”

深发展信用卡私自扣钱4年5家催债公司催缴

严小姐2012年1月3日向《投资快报》透露,她在4年前办理了一张深发展信用卡,却被无端捆绑一款招商信诺保险产品,未经她同意便私自扣款。事后严小姐拒绝付款,却四年来连续被5家以上催债公司催讨。咄咄怪事让严小姐对深发展和招商信诺的行为大为谴责。

据严小姐回忆称,2008年她办理深发展的信用卡,一个月后接到座机电话。电话里说自己是银行的,他们在办理一起保险业务。“如果直接说是保险公司的,我当时就会质疑。我是说,整个就是深发展和招商信诺合谋的骗局。”严小姐表示,对方肯定地称是深发展办理保险业务,但严小姐多次婉拒。然而,不久招商信诺寄份资料,是业务办理合同,严小姐并未签字,也未授权银行扣款。

“只有最早寄过一封类似保险介绍的保单,但我没有签字,没有授权,次月就告诉我该还钱了。此外连收据也没给我。”深发展自次月开始扣保险费,连续三月后,严小姐主动让招商信诺停了保险,致电深发展,深发展称不是本行所为,但无法回答严小姐的资料是如何泄露的。随后,严小姐多次致电给银行的,深发展都避免回答这个问题,要么就说是招商信诺自称的。

由于严小姐的信用卡支付了保费,深发展银行开始通过各种途径向严小姐追缴。“我没有签订协议,没有委托授权,深发展哪来的权利扣我的钱?照说钱并不多,刚开始就300多块钱,估计现在利滚利翻倍了,但性质太恶劣,我是坚决不妥协的。”严小姐接受《投资快报》采访时表示,“4年来,深发展不厌其烦地转交给各个追债公司,让他们找我要钱。至少有5家以上追债公司白天找我。好像说让我还600多块。”严小姐深受其害,但更让她担心的是,因为她未还这笔钱,尚未清楚征信记录是否受到影响。

令人惊讶的是,引起严小姐和深发展纠纷的那款招商信诺产品,她却不清楚是什么内容,“可能是什么健康方面的保险。我在电话里早就拒绝了。不清楚。”

事实上,招商信诺通过银行信用卡“嫁接”保险销售的行为在行内口碑并不好。据悉,有部分网友也遇到过类似情况,招商信诺电话销售后直接寄一份合同过来,并不需要签署名字,这样就生效了。

信用卡欠款几千是招行“优质客户”

营销员误导保险是“储蓄”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公司,当初办这个保险的时候业务员说这个保险就跟存款一样,越存越多,结果,现在我仔细看了保单,上面什么也没有,关于退保退不退本金的事只字未提,然后我又打电话(400-888-8288)询问了情况后,前段时间我决定退保,如果不退保损失更大,但是结果一分钱本金也不退给我,很有上当受骗的感觉。”激愤之下,老杨在2011年11月23日写下了这段话。

事实上,因为对招商银行的信任,老杨在2010年买了该份保险,在2011年12月到期。

“他们说是招商银行的人,我是优质信用卡客户。我不知道什么是优质,如果欠钱也算优质的话!反正当时我欠了大概二三千块钱呢!”2012年1月3日,老杨如此告知《投资快报》记者。当时老杨在招商银行办了信用卡,而工资账户也是招行的。

营销员上门推销时,除了说储蓄功能外,其他关于退保的情况一概不提。截至2011年10月退保时,老杨已交了1289.3元。“那时候(钱)是在工资卡里扣!他们好像在监视我的工资情况,工资到账才几分钟不到,钱就给他们扣掉了。”老杨表示,“忘了几次了,有一个月我把卡里的钱拿光了,他们没钱扣了,第二天就打电话催了。”

老杨还清楚记得,保单是从深圳市福田区招商银行邮寄过来的。保险项目险种名称:招商信诺惠众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这份普通保险却被营销员说成了储蓄。保险业人员告知《投资快报》记者,关于电话销售的产品,保险责任比较简单。

对此,老杨跟招商信诺协商时,“我对他们说你们保险合同上关于不退本金的话一句也没有,也没有任何保单的现金价值说明,现在我要退保了,按保险合同办事,你就应该把本金退给我。他们回我说,我们这个保险是不退还本金的,当初业务员应该说了的!然后就东一句西一句的跟你胡扯。”

对此,老杨相当无奈,只好损失了1000多元。他也表示庆幸,幸好没买太多。

传千元保险与百元保险保额相似

招商信诺电销擅称“你是优质客户”

网友“糖包铺子”在2012年1月3日的微博称,“2007年因使用招行信用卡投保了招商信诺保险,每月交88元,一直这么交着,准备为春节出行投保时,把当年的保险合同翻出来看了一眼,汗了。每月交88元保费获得的保障跟网上随便看的年费一二百元的产品保额相差无几,尤其是住院医疗居然只有5000元,真是坑爹呀。我得好好研究对比下这类保险产品。”

事实上,买到不适合的保险这种情况屡见不鲜,而原由部分是营销员的美好说辞。

有投保人称,招商信诺营销员曾对他说,他是优质客户才能享受这些待遇,保险费用较少,按月交付,保额高,涉及到身故、残疾意外等险种。而事实上,他才刚使用招行信用卡不足三个月。事后他再看保险合同,发现内容没电销时说的好,而要退保时,对方也不肯退保费。

“我办了深发展信用卡,不久有银行小姐推荐招商信诺,对女性妇科疾病有好处。我没怎么注意就答应了。”陈女士表示,后来她无意中在网上看到有人投诉招商信诺该款产品,翻阅合同后,果然发现没有销售时说的好。“这简直是欺骗消费者。”

据了解,招商信诺对客户的理由大多是“你是XX银行的优质客户”,“保险好处很多”,先在电话里了解,再寄一份保险单过去,随后便启动保险。

事实上,记者从几名受访对象处获悉,招商信诺的营销员对售后服务、退保以及犹豫期等问题都未进行解释,并在某种程度上夸大了保险的保障范围。

《投资快报》记者了解到,有投保人打电话选择退保,随后有工作人员出来建议暂时别退保,再次重申保险好处很多,并说送一份短期性的意外保险。

而退保生效性也成为投保人关注的问题之一。2012年1月3日,有投保人在中午11点多致电退保,对方称核对完资料后就可以取消保单,并等一会就会发送短信通知。然而,截至下午5点,投保人还未收到退保通知。

 

3.中国人寿

 

投诉理由:迟交保费 合同被迫终止

 

投诉对象: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国寿客户迟交保费7天 12年保险合同被终止(11.11.29)

 

近段时间,南阳市民郭女士遇到了一件颇感头疼的事情,因保费迟交了7天,12年的保险合同被终止。令她感到委屈的是,一直以来,都是由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前来收取保费,今年业务员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便不再帮忙代交保费,结果导致她的保费未能按期交纳,保单作废。

迟交保费 保单失效

1998年8月18日,经朋友介绍,郭女士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南阳分公司第二营销部购买了一份“康宁终身保险”。根据合同规定,在购买该险种后,连续20年每年缴纳1070元的保费,保险公司便会对投保人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往年业务员都会提前来帮我代交保险金,可今年她没来,我也就把这事儿给忘了。”郭女士说,去年她曾更换过手机号码,但这不能够成为业务员不联系她的理由,因为当初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她将丈夫的联系方式一并留给了业务员。

按照合同约定,从8月18日起计算,有60天的交费宽限期,可她直到过了宽限期7天后,也就是10月25日,才想要交保险费。“我立即赶到位于中州路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南阳分公司营业厅进行缴费,可被工作人员告知保单已作废。”

申请复效 续保遭拒

无奈之下,郭女士只好向保险公司提出复效申请。“当时,工作人员问了我一系列问题,其中包括健康状况,我就如实回答前两年患有轻度糖尿病,对方说这是小问题,不用体检了。”

然而在11月7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郭女士,因患糖尿病,她被拒保了。对此,该公司后期客户服务部负责人李经理解释:“拒保通知书是省公司的核保师审核后下发的,即便现在复效申请获批,有于身体原因,她以后在交保费时,每年至少也要加费800元。”

当郭女士问及保费迟交责任划分时,李经理表示:“按照工作流程,每年快到交费期或处于交费期间时,业务员以及我们工作人员都会对投保人做一次回访,但你的电话号码更换了,我们没能联系到你。”郭女士立即质疑道:“那为什么13年来,我从未接到保险公司服务人员的回访电话?”李经理回答:“你有追究的权利,但我不能代表公司作出任何回答。”

采访结束离开保险公司营业厅时,郭女士对记者说:“我们买保险,无非就是为了防病、防老。保金已连续交了十多年,保险公司现在说拒保就拒保,根本不考虑消费者的感受,实在太让人失望了。”

 

常见招数:忽悠的就是你

 

招数一:爱演戏 证券保险员客串大堂经理

 

证券保险员爱客串大堂经理银行内忽悠寻猎物(11.11.24)

 

保险公司驻银行网点销售被叫停之后,“银保蜜月期”宣告结束,一向兼职“大堂经理”的保险公司人员被证券公司人员取而代之。部分银行驻点证券人员客串起了“大堂经理”,不但销售证券产品,还捎带着销售保险产品和银行的产品,银行、保险、证券三方抱团“取暖”。

“大堂经理”存款险变保险

昨天,家住辛家庄的市民李女士反映,她去附近的一家银行办理业务,在抽号处站立的大堂经理听说她想要办理存款,就将她领到公告栏处,并告诉她近期的理财产品起点都很高,动辄就要10万元起存,而保险公司推出的分红型产品年收益很高,每年只需存6000元,连续存5年,从第六年开始就可以逐步收回本金和红利。另一位大堂经理却劝她买理财产品,一个银行怎么会冒出好几个大堂经理?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11月,银监会印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将一家银行的合作保险公司由“一对多”改变为“一对三”。同时,《通知》叫停了保险公司驻银行网点销售。岛城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目前虽然银监会已经叫停了保险公司驻银行销售,但在郊区和一些小网点,仍有保险公司的人“潜伏”其中。

证券代表“代理”保险业务

昨天上午,中山路一家银行的支行,记者看公告栏时,一位大堂经理模样的人主动上来跟记者搭讪:“请问你想办理什么业务? ”记者询问对方是否为银行的工作人员,对方坦言是平安证券的人员,记者低头看到对方胸牌上确实写着“平安证券”。见记者有意打听一款保险产品,对方表示可以帮忙咨询平安保险的朋友,说着就拨通了对方的电话。记者咨询完业务后,平安证券的工作人员还不忘提醒记者购买该保险还有现金奖励,大约为400元。

在记者的记忆里,证券公司的人一般都是坐着办公,为何平安证券公司的人还要兼职做 “大堂经理”呢?面对记者的疑问,对方表示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规定,银行业务繁忙,所以要求证券公司的人帮忙:“像抽个号,介绍下业务什么的,我们也是互相帮助。当然如果客户需要证券方面的服务,我也会顺带介绍一下。 ”

“保险公司被清理之后,银行就开始与证券公司越走越近。 ”岛城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以往由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兼职的 “大堂经理”也由证券公司担任,“近水楼台先得月,有了与客户接触的机会就不难拉来业务,这对证券公司是利好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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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借证券“摊位”销售

“现在银监会不让保险公司进驻银行销售,但没说不让我们与证券合作,我们可以借着证券公司在银行的‘摊位’进行保险产品的销售。 ”一家保险公司的销售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虽然保险公司驻点销售已经被叫停,但允许保险公司与证券公司进行合作,不过无奈证券公司的网点太少,保险公司一直在谋求与证券公司的合作,有一些保险业务员已经通过 “私人关系”与证券公司驻银行网点人员达成合作,借助证券公司在银行的网点进行保险产品的销售。

他告诉记者,卖出一份保险,给银行的提成是6%-8%,有的甚至高达12%,保险公司一度因为银行提的佣金太高而不满,作为一种低风险的中间业务,代理保险公司的产品提成一度占到了部分银行员工收入的40%。但保险业务也与银行的存款、理财业务存在冲突,银行人员也不会卖太多,以防影响存款量。这时就需要求援于证券公司:“银行、保险、证券现在是三方抱团合作,我们正在探讨新的模式。 ”他解释道。

 

招数二:假承诺 买保险就能住进养老社区

 

泰康忽悠客户受罚称买保险就能住进养老社区(11.12.28)

 

买保险就能入住高档养老社区?这样的“好事儿”就被一些市民碰到了。日前,北京保监局发布处罚公告,在今年5月、6月两次抽查泰康人寿产品说明会现场时,发现泰康利用“买保单可入住养老社区、偿付能力充足率行业第一、客户可拿到4.5%的复利收益”等与现实不符的宣传,忽悠7名客户现场签单,欺骗投保人。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长安支公司由此被罚20万元。

“养老社区”仍在论证阶段

“我们的客户只要凭借保单就可以入住泰康养老社区。”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长安支公司经理王北蓉曾信誓旦旦地对客户这样介绍。他还介绍,泰康人寿首先提出建设养老社区的概念并成为最早筹建养老社区的保险公司,位于小汤山2000亩社区已开工,这让许多投保人觉得十分信服。但北京保监局却指出,泰康人寿此话实属欺骗投保人。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来临以及通胀压力的加大,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人到中年您做养老规划了吗?”今年,许多北京市民都收到过这样的短信,内容大多为保险公司邀请新老客户免费参加产品说明会,为养老问题支招。

“而泰康人寿就是通过这样的产说会,宣称投保泰康财富人生B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可凭保单入住养老社区。但目前泰康人寿养老社区整体建设规划及与其对接的产品开发仍处于研究论证阶段,而这款产品条款中也并未载明投保后,具有入住养老社区资格。”北京保监局指出。

客户不要轻信收益率宣传

“在演示表中,我们的年金是按照3%的保守测算,客户实际拿到的复利是4.5%,比我们演示的高。”王经理在说明会现场如是说。但北京保监局却明确指出,其所展示保险的条款中并没有设定明确的利率,而要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定,泰康人寿存在欺骗行为。受营销员鼓动,说明会有87名客户到会,现场达成签单意向书7笔。会后,两名客户投保,保费35020元。

据了解,理财型保险往往视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而确定收益,且有一套复杂的计算公式,绝大多数客户看不到、也看不懂。所以,保险营销员通常利用保险条款的晦涩难懂,以“收益快、用钱领取灵活”、“收益高过定存”、“随取随拿”等伎俩误导客户。事实上,保险主要重在保障功能,投资功能并不是很明显,且中途退保将会损失惨重。

 

招数三:找借口 假借信用卡名义推销

 

招商信诺被曝借招商银行信用卡名义推销保险(12.2.1)

 

也不需要你体检,今天就可以为您生效,我们今天没资金上的交易,帮您生效了?

 

这是第一次,马先生开车过程中接到的推销电话,据马先生从招商信诺拿到的录音显示,时长达到11分钟,主要是工号为5118的客服人员与马先生的对话,对话中,马先生几乎没机会应对客服人员的快速推销,而一边开车一边听电话的他也频频以“嗯”回应,却获得对方的称赞“你的理解能力真好”.

以下根据招商信诺提供的第一份录音,重演双方的对话,有部分内容因语速过快而无法听清。

5118:这是招商银行信用卡保险理财服务中心给您致电。你是我们银行信用卡客户,这是一份银行内部的通知,通知到您。您能进行简单的了解吗?

从这边系统看到,您是我们银行优质、有名额的客户,所以您能额外享受一份保险(后面部分录音听不清楚),作为银行补助活动带给您。如果您生病了,不管大病小病,每住院一天,就可以获得50元现金补贴。哪怕小到感冒发烧,大到像癌瘤这样的疾病都一样。不论大伤小伤,摔伤扭伤烫伤这样都双倍,300元。有一天算一天,水灾火灾地震都包括在里面。

马:嗯。

5118:因为我们是保障全保,马先生之前也是进行过资产评估的,一个60天的免X(此处无法听清,但据《投资快报》记者的求证,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该保险时,自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60天后首次发生的疾病和症状才属于保障疾病,但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的医疗期不受到60天的限制),都能理解吧?

马:嗯。

5118:马先生你的理解能力真好。这个服务是我们信用卡才有权利享有的,马先生您现在工作是吧?我们是给客户医社保做个补充,相信马先生有医社保是吧?

马:嗯。

5118:马先生知道,医社保有个地域的限制。你医社保在南京办的,如果在南京发生什么,医社保也是理赔的。我们保全的,无论你在南京工作,到别的地方工作,到外地出差、过年走亲访友出去拜年,我们全国各地,国内国外,跑到哪保到哪。

马:这是多少钱?

5118:这是招行代售的,市面上的保险你买一下要花几百元,我们这是根据您的年龄来决定,您是44岁是吧?您考虑这个活动是有疾病又有意外(保障),你的年龄为您要节省4块,现在是1280元零三分,非常划得来。不同市场上保险,每年几百元,要强制性买过20年对吧?如果身体发生什么事,也没退还,对吧?

我们还有无理赔奖可以拿回去。如果身体健康,没发生任何事件,我们将每年所交保(备注:是保费还是保险,因语速太快,记者无法听清,但据下文所述,应为保费)返还25%奖励,一次性返还到信用卡中的。这个钱你可以用作消费还款。

马:(回答听不清)。

5118:这边也为您算了一下,如果您无理赔奖的话,每月才80、90(元),每天相当于2、3块,这个非常划算的。我们这个办理也非常简单。我们不同于市面上的保险,你要提前交钱十天,保险才正式生效,如果期间发生什么,保险公司不会理赔给你。如果你满意的话,你可以先加入,保单今天24点正式生效,哪怕过了24点零一秒,发生什么意外,那都可以进行理赔。第一考虑到我行客户比较繁忙,第二是我们为客户积累一个保障,就算什么都没交,什么也没拿到手,今晚24点一秒也可以理赔的。

马:嗯。

5118:过几天也有一份生效的送到你手里的,你本人签收就好。那如果你非常满意,也没什么经济压力,那工号5118就为您办理吧,好吗?

马:嗯。我还没有……想看看还款计划。

5118:您讲什么?

马:我现在还没制定好。

5118:这没什么呀。花钱给自己买个保障吧,每天2、3块,我相信你一个月随便吃个饭就不止这么多钱,是吧?其实你今年40岁,你有家庭小孩,我说个话你别介意,如果真的住院治疗,你不希望用到自己的钱,毕竟这些钱是自己养老啊,而且孩子以后要上大学,这个钱不愿意拿出来。如果住院,可以一部分(没听清),剩下得你掏腰包,而且要真的治疗的话,这个费、请假、工资、奖金的损失啊,都不是不小的一笔开支是吧?我们招行就是想到这一点,给医社保做补充,每天同步给到客户,按天数计算,一年之内没有次数的限制。

马:……

5118:你觉得经济上有压力吗?

马:对对。

5118:其实你考虑一下,对于市面上保重大疾病的,客户要患了重要疾病才能给您这样一个理赔,重大意外什么单独买一个吧,您也要交20年,每年好几千对不对?而且到时候他们也有退还对不对?

马:嗯。

5118:之前我们也服务过一个客户(以下省略其介绍),所以说我们始终是用得到的,对吧?这钱花了也不是白花。这种客户为未来考虑,也不是说现在就需要,但真等到需要的时候再来买,可能市面上就买不到了。就是说现在还好,经济上不会有太大压力,如果效果还好,就同意加入进来好吗?

马:好好。

5118:也不需要你体检,今天就可以为您生效,我们今天没资金上的交易,帮您生效了?

马:那退款怎么搞?

5118:你这个问题很好。招行为了客户的资金安全,你们的工作也忙,不用你们来回跑保险公司,这个费用直接从信用卡扣除,这个额度也一样,跟消费一样,到时账单直接显示。5118帮您办了吧。

马:行。

5118:那我们再次核对身份证好吗?

马:我在开车。

 

招数四:合同漏洞 繁体合同引争议

 

友邦保险繁体合同引争议 15年缴产品变终身缴费(11.12.7)

 

内容见前文——违规销售:霸王硬上弓——1.友邦保险”

 

新名词新产品:看上去很美

 

“爱情保险”:真需求还是假作秀?

 

“爱情保险”高调开卖:真需求还是假作秀?(11.11.3)

 

“爱情保险”高调开卖、销售火热的背后,与保险公司喧闹的推介会和噱头十足的推销技巧不无关系。

 

一头兼顾工作,一头照顾家庭,在全球500强企业工作的上海白领林心悠(化名)每天都忙得心力交瘁。“又要实现理想,又要维系婚姻,压力真的很大。”

如今在中国,像林心悠这样的白领丽人越来越多,她们年龄普遍在25岁至40岁之间,受过高等教育,有份体面工作。但在事业成功的背后,她们又往往会忽略对“另一半”的关心,从而担心爱情因此而生变。

有需求就有市场。近年来,不少保险公司纷纷推出“爱情保险”、“婚姻保险”——“捍卫爱情、保卫婚姻……”噱头十足的产品介绍背后,“看上去很美”的“爱情保险”,是否真的能让女性安枕无忧?

“爱情保险”高调开卖

今年9月22日,一款打着“全球首款女性爱情婚姻保险”旗号的——“红玫瑰”年金保险(分红型)高调开卖。这是一款由生命人寿研发、通用再保险技术支持、大童保险专营销售的创新产品,被保险人只能是女性。

这款产品的卖点在于:不仅生存金、满期金、红利等保单有效时的利益全部约定归属女性,而且以后万一退保,退保现金价(1732.30,2.70,0.16%)值权益也约定归属女性被保险人。也就是说,万一婚变导致退保,退保金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只能归属女性。

可以说,婚姻法新解释催生了这款女性婚姻保险的诞生。这款明显偏向女性的保险产品,正好解决了《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女性普遍缺失的安全感。

但事实上,在此之前,已经有保险公司推出了专为恋人、夫妻度身定做的“爱情保险”或“婚姻保险”。如,今年“七夕节”期间,安邦保险推出了“爱情婚姻保险”系列产品:“心心相印——爱妻保障计划”、“缘定三生——爱妻保障计划”以及“十全十美——婚恋保障计划”。

保障爱情或是“噱头”

当然,“爱情保险”高调开卖、销售火热的背后,与保险公司喧闹的推介会和噱头十足的推销技巧不无关系。

首当其冲的就是,在高调推广“爱情保险”的过程中,不少保险公司都用上了“捍卫爱情、保卫婚姻”这一说法。

但是,这样的说法其实很难站得住脚。如果缘分尽了、爱情吹了、家庭散了,一份保险就能力挽狂澜,挽救爱情、挽回婚姻吗?事实上,说是“爱情保险”,其实只能保财富不能保爱情。所谓的“爱情保险”,也只是一份夫妻捆绑的保险计划。

事实上,除前文提及的“红玫瑰”年金保险(分红型)有权益只归属女性这样的卖点之外,其他有些所谓的“爱情保险”并无突出之处。甚至如果夫妻双方离异,保单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拆分成两份,拆分后双方的权益不会受损。

多重保障才是真需求

不过,撇开一切噱头而言,“爱情保险”其实还是有一定市场的,关键在于保险公司有没有了解到中国夫妻真正的需求所在。

保险专家建议消费者,“爱情保险”并不是旨在保障婚姻的美满和长久,婚姻的基础是责任,责任应该是投保人购买“爱情保险”的出发点,即夫妻双方从经济层面履行对另一方的责任。

目前,国内市场上的“爱情保险”基本为“联合寿险”形式,有定期型寿险和终身型寿险两种形式。如选择终身寿险型的“爱情保险”更能体现夫妻双方相守一生的承诺,当婚姻中一方不幸因疾病、意外或衰老等原因身故,在经济层面仍然能够对另一方有所交代。

另外,夫妻购买一份联合人寿型的终身寿险,还比两人分别购买一份终身寿险所付出的保费要少,以一对30周岁的夫妻为例,20年交费方式下,联合人寿型的保险总保费可节省约40%,更为经济实惠。

经过多年发展,当前市场上的终身寿险型“联合寿险”产品已不仅仅局限于提供身故保障,还可能有分红等其他特色,选择“爱情保险”的夫妻可以根据家庭的具体保障情况进行选择。如以中德安联人寿新近上市的“超级随心终身寿险(分红型)”为例,除了提供“联合寿险”保障之外,还针对近来日益引起社会关注的意外风险,提供普通意外2倍赔付,公共交通和重大自然灾害3倍赔付功能,对于家庭保障薄弱的夫妻而言将是必要的补充。

当然,不仅仅是夫妻,市场上的“家庭保单”也是投资者的备选险种。以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为例,这是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保单,只要家庭中有一人购买长期主险,其他家庭成员均可直接选择适合自己的意外、医疗等附加险,突破以往不能单独购买附加险的限制,大大减轻了保费负担,平均可为家庭投保节省10%至20%的保费。

 

“婚姻保险”:离婚权益归女方

 

广东现首个女性“婚姻保险” 离婚权益归女方(11.11.24)

 

近日,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了国内首款女性婚姻保险,其最大的亮点在于婚内还是离婚,保险权益全部约定归属女性。

 

目前女性投保者居多很多父母买给女儿当嫁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由于女性在婚姻中的权益被弱化,社会上诸多关于女性财产保障的呼声甚烈。近日,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了国内首款女性婚姻保险,其最大的亮点在于婚内还是离婚,保险权益全部约定归属女性。

这款所谓的女性“婚姻保险”与普通女性保险相比有什么区别呢?是否只是商家制造的噱头?记者了解到,该保险属于分红型年金保险,可以附加重疾险。但是投保范围做了严格的规定,该险种被保险人必须为已婚女性,投保人与被保人非同一人时,投保人必须为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或者被保险人配偶的父母。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婚后购买保险产品,解除婚姻时,保单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即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妻子本人,保单也会因“夫妻共有”而面临分割。而该险种要求只有女性才能作为被保险人,相关生存利益也全部归属女性。根据保险合同设计,该险种约定权益归属只为女性,万一婚变导致退保,其退保金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只能归属女方。用特别约定的方式对失败的婚姻中的弱者(大多数为女性和小孩)给予金钱上的补偿,避免更多“单亲贫困母亲”的出现。

此外,这款女性婚姻保险在条款设计上鼓励婚姻持续与美满。首先客户可以自定每年生存金的领取时间,如:结婚纪念日、孩子生日、第一次见面、约会的时间等,希望夫妻在工作生活双种压力下每年可以提醒和利用这笔钱去经营自己的婚姻。其次,鼓励婚姻持续,该险种在售卖时,明确要求投保人出具正规合法的结婚证明,在每年存取同等保费的情况下,婚姻持续时间越长久,返还保险金额就会越高。

该款女性“婚姻保险”面世后市场反响如何?投保者主要为哪些群体呢?昨日,推出该款产品的保险公司表示,产品面市后受到女性群体的广泛欢迎,投保人群多为中高端客户,以女性居多。更多是女性高端客户为自己或为其成年女儿作为陪嫁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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