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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何解决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的冲突

 一亩三分地6663 2014-03-04
第一章 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冲突缘由
  现在公司制度要求与之相匹配的公司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是从维护公司股东、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出发,为使公司正常运营,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确定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之前的权利和权利、利益和义务相均衡的制度体系。现代公司制度有赖于有效的法人治理,而有效的法人治理必须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必须有公司经营者行使权力和权利及履行义务的位置和空间。在传统的法人治理理论中,仅强调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机构的主体地位及其职权,而忽视了在公司治理中最重要的主体即董事会的代理人——经理层的主体地位。公司经理层实际掌握着公司的经营控制权,如果忽视了经理层的利益,公司的治理将难以行之有效。所以对经理层进行长期激励与约束实际上是公司有效的治理核心。
  随着现在公司制度的建立,公司治理的问题也凸显出来。现代公司制度的特征是公司的股权多元化,公司股东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导致直接的矛盾是公司经营者的长期利益与公司的股东们的长期利益不一致。由于被获利的动机所驱使,许多公司的经营者宁愿冒着牺牲股东长期利益和公司长期利益的风险来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由此在现代公司中出现了代理的风险。为了减少或避免这种代理风险,西方国家的法律专家和经济专家,以美国为先驱,设计了股权激励制度。通过赋予被激励人无限制性股权、限制性股权等,被激励人享有了分红权或股票增值变现收益。这样,有效的解决了公司股权所有者的利益与公司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的矛盾,使经理人员的长期利益与股东的长期利益有机的统一起来,减少了代理风险。
  同样的,在我国,公司的法人治理,最难处理的也是最不容易解决的,就是如何将公司管理层自身的利益与股东们的利益以及公司的整体利益相统一。公司的利润增长与公司的管理层无关,导致有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与其他机构的交易中,宁可牺牲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收取回扣或侵吞公司资产,这种情况已经多次发生在我国许多公司的高层经理领导层中。而如何解决这一矛盾,诚如前述,股权激励是解决这一顽疾的“良药”。
  那么,如何实施股权激励………(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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