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刘加备拉之死的历史透视

 见明图书馆 2014-03-04

 

刘加备拉之死的历史透视 

——兼评《宁德地区志》的有关叙述

李健民

 刘加备拉(Franciscus  Cappilla)1607年生于西班牙国巴莲施亚省巴古伦村,圣名方济名,是明末清初在中国大陆传教的西班牙多明我会的传教士,“刘”是他来中国后取的中国姓。1647年刘在福安传教被清政府逮捕,第二年处死,是被中国政府处以极刑的第一个外国传教士。

刘加备拉1623年进西班牙的多明我会保禄修院当修生,1631年升至六品,遂接受多明我会的指派,登舟浮海,赴远东传教。第二年到达马尼拉,参加多明我会的传教工作。

刘加备拉离开西班牙本土前往远东之时,马尼拉多明我会菲律宾玫瑰省会已经成功地派出第一批传教士登上中国大陆,开创了以福安为中心的闽东新传教区。不久意大利方济各会的传教士也到达闽东,与多明我会联手传教。当时多明我会在闽东的传教士仅二三人,马尼拉决定增派刘加备拉等到闽东加强传教力量,1642年刘加备拉到达闽东。

多明我会和方济中会的传教士与先于他们到福建传教的艾儒略(耶稣会教士)相比,境况大大不同。艾氏奉行“利玛窦规矩”,尊重中国文化,结交社会上层,因而受到欢迎,甚至还被称为“西来孔子”;而他的新伙伴却不懂得使天主教教义与中国实际相适应,死守梵蒂冈教条,不但挑起了天主教内部长达百余年的“中国礼仪之争”,而且更激起当地官民的强烈不满。当这些金发碧眼、白肤勾鼻的西洋人操着令人似懂非懂的汉语结结巴巴地阻止人们敬孔祭祖的时候,人们将他们视为“异类”,称之为“番仔”,于是冲突就不可避免了。由于闽东的自然环境相对闭塞,历史上与外界的交往也就相对较少,因而比较普遍地缺乏接纳异质文化的心理准备,使得盲目的、本能的排斥外来文化的现象也比其他地区更为突出,这种情况不可避免地表现在“民教冲突”上,捣毁教堂摆设,殴打、驱逐教士的事件不断发生;1646年,和刘加备拉一道在福安传教的徐方济各被反教仇教的人们打伤,不久就死了。刘加备拉还成功地将一个曾经潜心信佛,并且已经许配待嫁的下邳村女青年陈子东引领入教,进而劝导她守贞,成为“中华第一朵童贞之花”。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在中国封建社会,男女之间的界限非常森严,一个外国传教士居然无视“男女之大防”,劝导妇女入教进而“守贞”,这在当时无论如何是不能被世俗容忍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教外群众的强烈不满,于是麻烦不断发生,各种传闻也接踵而来。

笔者曾经到陈子东的故乡下邳村考察过。子东娘家当年的老房子还在,子东的侄孙们人丁兴旺;村民都称陈子东“姑婆”,并为自村出了中国第一个守贞女感到自豪。子东的坟莹就在村后的小山丘之上,教友们在墓旁立了一面石碑,上刻《中华圣教第一朵童贞花碑志》,碑志千余字,详尽地记述了陈子东如何信教,如何“在刘铎嘉彼来(加备拉)引导之下,毅然决然宣发终身守贞之愿,入道明三会”;如何拒绝溪潭周家婚事,最终“周家子弟见子东历尽苦楚仍无改初衷,遂萌发同情,准其返归下邳”;最后子东感化父亲皈依天主、合家信教的全部过程。“碑志”称陈子东“乃上天特选之珍器,为华夏修道之先驱”。

两种不同质的文化在这里发生了强烈的撞击,在这种情势之下,刘加备拉们作为远离母邦的西方来客,他们是十分脆弱的,一旦失去官府的宽容,更是随时都可能毁灭。

明王朝在最后的数十年里对天主教采取了接纳政策,使天主教得到很大的发展。天主教还渗入宫廷王室,亲王、皇族和诰命夫人群体中奉教者达260人之多。清军入关后,南明政权对天主教的政策没有变,甚至在与清政权的抗衡中将天主教作为一个可以依靠的力量。1645年在闽东传教的西教士曾到福州请求南明唐王政权护教,唐王朱聿键下诏“严禁教外臣民无端攻击天主教”,还派人到福安处理民教冲突。因而清军入闽后明确将天主教视为敌对力量。

16468月,掌握唐王军政大权的郑芝龙将福建拱手出卖给清军,使清军得以长驱入闽。入闽清军异常残暴,他们强占民房,强索供应,强迫薙发,激起了福建人民一次又一次的反抗,其不屈不挠的壮烈场面,可歌可泣。清浙福总督陈锦惊呼:“闽省遍地皆贼”,“漫山遍野无处非贼”。所谓“贼”者,实系反清义军。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清政府采取高压政策,以屠杀立威,清军每重新占领一处城池都要经历一场大屠杀。

清军占领闽东后,闽浙边人民在福安人刘中藻(南明鲁王政权的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的率领下进行英勇的反抗,刘中藻还组练了一支由畲汉民族组成的万人义军,由于勇敢善战,“兵势大振”,连复浙南、闽东9个州县,“守愈坚,战愈力”。建宁、汀州等地的反清烈焰被扑灭之后,浙福总督陈锦亲率满州兵集中力量对付刘中藻,清朝地方官府同时悬图捉拿洋教士。

在如此激烈的社会大动荡和残暴的大屠杀背景下,几个在政治上失去宽容和庇护的洋教士夹在其间,一旦落入屠夫之手,灭顶之灾也就难免了。

综合研究福安天主教内的说法和其他有关资料,可知刘加备拉之死的大致经过:

16471113日福安城外有教友重病垂危,使人到顶头请刘加备拉做终傅,刘行至近城小道,与出城到宫庙上香的营官一行邂逅。这时福安县城正悬图缉拿洋教士,刘被营官的随行兵勇认出,当场被拘捕下狱。是年冬,刘中藻克复福宁州后挥师西指福安,围城正紧,清政权的福安知县郭之秀在巡守中被飞矢所中,越数日死。知县死后,营官李公高独担守城责任。这时有教外人控告刘加备拉无视中国礼仪并劝导女教徒守贞,李公高遂以“奸细首领、私通敌寇”的罪名于1648115将刘在湖山处死。

但是1998年出版的《宁德地区志》对这一段历史却是如此叙述的:

“……由于刘方济各·加备拉在青年女教徒中选择培养所谓‘守贞女’却又有不轨行为,引起福安群众的愤怒。他们用化妆游行,表演街头剧等形式揭露帝国主义传教士的罪行,并联名向政府控告,在广大群众的压力下,清政府遂于顺治四年(1647年)1113将刘方济各·加备拉逮捕归案,并于次年1115日处以极刑。”

这里至少有两个方面的误区。

首先是对基本史实的表述漏洞太多。

一、志书称刘神甫对守贞女“有不轨行为”,同一个问题,教内教外说法迥异。笔者以为,作为官修志书,不宜没有史料根据地如此“一边倒”。

二、“街头剧”是抗日战争以后才流行的群众性的文艺宣传形式,不可能穿过时光隧道跑到三百年前的清朝初期去。何况当时刘中藻正兵临城下,连清朝的知县老爷都“为飞矢所中”,谁还有心思玩化妆游行、表演街头剧。志书的说法显然是将后来共产党闹革命的做法想当然地“移植”到历史事件中去。

三、按照常理,处死刘加备拉应赶在刘中藻占领福安之前才行,假如把刘关押了一年多,直到第二年的11月,刘中藻早就克复福安县城并严阵以待陈锦十多万兵马的围攻了。志书的表述在时间上无法自圆其说。

其次是关于“帝国主义”这个政治概念。

概念反映了作者的观念和对问题性质的认定。根据列宁的有关论说,“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高和最后阶段,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后形成,怎么可能提早到17世纪的中叶?以尊重历史的眼光看,用“帝国主义”给17世纪的传教士定性显然是不恰当的。尽管那时候的传教士也有外国背景,但是当时的中国是一个主权完全的独立的国家,传教士不可能形成干涉中国内政的外国势力,他们克服重重艰难困苦,诸如语言交流困难、文化背景不适应、生活习俗不习惯等等,甚至还要冒着生命的危险来华传教,主要是出于对宗教的热情,他们与中国社会的矛盾应该主要是东西方不同文化的冲突,因而不要把他们与鸦片战争以后的情况混为一谈。

                     

───────────

①德礼贤《中国天主教传教史》;参张力、刘鉴唐《中国教案史》第51页,四川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

②《天主教闽东教区资料汇编》(1960年)。

③《明清史料》丁编第一本《浙福总督陈锦疏》(顺治五年四月廿一日上),转引自朱维干《福建史稿》下册,第319页,福建教育出版社,1986年。

④参阅王渭泉《刘嘉彼来之死》,载《福安文史资料》第一辑。

⑤⑤《宁德地区志》,第1661页,方志出版社,1998年。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