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建国后一段时期军事管制和体制动荡后,1954年9月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该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为新中国的第一部正式宪法。通称“五四宪法”,这部宪法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它包括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共有四章106条。它的主要内容包括:1、规定国家的性质,国家的组织形式和政治制度的原则。规定国体是人民民主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单一制结构形式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2、规定了过渡时期的经济制度以及改造非社会主义经济的方法和步骤;3、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它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相对于共同纲领来说,它在国家政权的体制,经济制度和公民权利和义务等的规定上有很大发展,现总结如下:第一,在国家结构方面,她开创的国家结构与《共同纲领》相比是一个伟大的进步。《共同纲领》规定的国家机构存在一个集中权力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集权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下面设立各个职能机构,政务院(就是后来的国务院)和法院都是它的职能机构。这一结构其实与民国时期的政府结构和日本二战前的政府结构十分相似。五四宪法的国家结构则在形式上接受了分权制度,她所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机构都是机构分设,职能是相互分离的。虽然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最高,但是它没有能力去直接干涉行政、审判与检察。五四宪法在权力牵制方面的最大功绩是关于司法独立的规定。她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78条)第二,在经济制度上,五四宪法与《共同纲领》相比,其突出的特点是取消了共同纲领关于鼓励扶助私营经济发展的规定。规定了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为贯彻这一方针,总纲一些条文作了规定,表明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总目标以及具体步骤.第三,在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上,五四宪法与《共同纲领》相比,更是有了巨大的进步。在《共同纲领》中,公民权利的规定只在总纲部分设立三条(第4、5、6条)。五四宪法设“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章,其中规定公民权利的有十五条。最后四条规定公民义务。我们接着再回顾以下五四宪法以后的几部宪法,更能发现五四宪法具有开创性和奠基性。 但是与此同时,五四宪法也有其局限性:在指导思想上,1954年宪法以党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实现总路线的具体政策措施为重要内容。毛泽东在宪法草案正式通过后的一次会议上讲:“这部宪法是过渡时期的宪法,大概可以管15年左右。”一旦任务完成,这部宪法的使命也就结束了。这就为以后频频修宪埋下了伏笔,客观上影响了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同时,没有将纲领性的内容转化为现实行为规则,使宪法实际上缺乏法律性,而更像是一个政治性宣言和纲领。另外,宪法的限制国家权力的功能基本上被忽略,宪法没有被认为是约束国家机关和领导人的法律,宪法更像是一个政府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总纲领和总政策。没有从制度层面上建立有效预防和解决违宪”的制度,对于公民的权利如受到国家权力侵犯时的救济也没有规定。五四宪法后来没有被重视,直至被废气,与这一点也有重要关系。 如前所述,1954年宪法是一部较好的宪法,她吸收了苏联1936年宪法的精华,同时也汲取了中国立宪史上较好的东西以及某些世界宪法惯例。例如:法律上人人平等,司法独立原则,人民权利的规定也较全面。但是迅速变更的社会形势和这部宪法固有的局限性使得这部宪法事实上几乎没有来得及发挥任何作用。1954年宪法颁布时已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和以后的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等一系列社会变革使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特别是财产权)虚设;1957年反右派运动严重侵犯了1954年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与学术自由而所谓的“右派分子”的人身自由受到随意的限制与剥夺,1959年反右倾运动、1964年四清运动等政治运动也使特殊群体的权利特别是知识分子的权利受到粗暴侵犯,得不到丝毫保障:而1954年宪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会期及职能的规定也是形同虚设。从1959年4月到1964年12月的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长达5年零7个月,从1964年12月到1975年1月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长达10年,并且,三届人大召开了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之后,10年内再也没召开过一次,在这个时期,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也脱离了宪法,代替其职权的往往是党代会,“党的八大二次会通过的第二个五年计划,根本没有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审批,便在全国推行。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涉及调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改变宪法关于基层政权的规定,但都没有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便由党内决定实施了”。到了1966年,文化大革命的爆发,五四宪法确立的秩序全面崩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被彻底抛弃,宪法原则被批为资产阶级口号而无人敢提,人大和政府被革委会取代而停止活动,我国成为“无法无天”成为“毁宪”、“无宪”的国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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