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对癌症的错误认识(中)
北京万国中医院 赵建成
化疗能够彻底杀灭癌细胞
约有70%的小细胞肺癌患者在发现时就已出现转移。小细胞肺癌对化疗很敏感,所以刘女士患病后医生建议她进行化疗。刘女士接受医生的建议,进行了8个疗程的化疗。化疗后刘女士头发脱光了,人很消瘦,一副少气无力的样子,显得很憔悴。虽然刘女士体质变差了,但她仍感到高兴,觉得这样做是值得的,因为化疗后CT检查显示她肺部的肿瘤完全消失了。可好景不长,3个月后刘女士感冒了一次,服药治疗后虽然感冒好了但自此开始咳嗽,用了不少的抗生素和止咳药都不管用,拍了个片子一看,肺部又长出肿块来。这次刘女士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化疗不但没有取得任何效果,肿瘤反而发展得更快,后来又出现了胸水。2个多月后,骨瘦如柴的刘女士去世了。
从刘女士的这个病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化疗并不能彻底杀灭癌细胞,化疗后肺部肿瘤病灶消失只是暂时的假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要解开其中的奥秘,首先要了解癌细胞的生长方式。癌细胞是按指数方式增殖的。1个分裂为2个,2个分裂为4个,4个分裂为8个,8个分裂成16个…….,以此类推。从1个癌细胞增殖到临床上能摸到或测量出的癌肿程度,即大小超过1立方厘米(重量约1克)时,需要经过二十几次的增殖,这时癌细胞的总数已达10的9次方以上。这样的肿块如果再经过10次增值,可达10的12次方(重量约1公斤),将致人于死地。
现有的抗癌药物,并不能100%地杀灭癌细胞,只能按一定比例杀灭癌细胞。即使能杀灭99%的癌细胞,仍有1%的癌细胞存在于体内,这些癌细胞若重新繁殖,就可导致癌症复发。要使化疗药物取得根治癌症的效果,必需具备接近100%的杀灭效果,且同时不伤害机体的正常组织。实际上,就从目前的科技水平来看,最好的化疗药的组合配方,能够达到50%就已经是相当好的了。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癌细胞是由正常细胞转变而来。如果不改变体内异常的病理机制,就会不断有正常细胞转变成癌细胞。只有抑制了癌细胞的生长,促使其转变成正常的细胞,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应用中医药、免疫等疗法加以诱导和抑制肿瘤生长,有可能达到长期缓解和治愈的目的。
放化疗做得越彻底越好
张女士患中期子宫颈癌,做了子宫切除术。术后为了预防癌肿复发,医生建议她先做6个疗程的化疗,然后再做一段时间的放疗。张女士特别害怕出现肿瘤复发转移,她听说放化疗能预防肿瘤复发,所以在做完医生规定的几个疗程后强烈要求再多做几个疗程,以便把癌细胞彻底杀灭干净,但医生告诉她,做放化疗是有一定标准的,过度放化疗会对身体造成不良损害,所以不能再做。张女士不听医生劝告,出院后到另一家医院又做了几个疗程的放化疗。结果,张女士出现严重的副反应,恶心、呕吐、头发脱落、四肢乏力,放疗部位体表皮肤发黑、发硬、溃烂、流黄水,后背及臀部感觉像火烤一样的热痛。这时张女士才感到万分后悔,后经3个多月的中医药健脾和胃、益气养阴、清热化湿治疗,症状才逐步减轻,但体质却久久没有恢复如前。
由此病例可见,放化疗并不是做的次数越多越好、越彻底越好。化疗可以使抵抗力大幅度下降,可以伤害人的消化系统,还可以出现骨髓抑制以及白细胞下降等毒副作用,使体质变得更加虚弱,更易患感冒或感染细菌病毒等。要想使机体恢复到化疗前的状态,有时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虽然有许多中西药物对于纠正化疗的毒副作用有较大的效果,但过度化疗造成的病人身体极度虚弱,则难以恢复正常。
放疗对人体的损害也是一样。在杀灭癌肿病灶的同时,往往会损伤到癌肿周围的正常组织,并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放疗后的病人除了有皮肤损伤外,还会有局部皮肤、肌肉、淋巴、血管、神经等组织不可逆转的损伤或坏死,恢复起来很是困难。
放疗和化疗都是针对癌细胞施行的常用治疗手段。如果认为大量的化疗药物和足量的放射线照射能够将肿瘤杀灭得更彻底,不容易复发,而希望医生加大剂量进行治疗,那么就错了。化疗药的使用量决定于患者的体重、体表面积、肿瘤的大小以及体质的强弱,是有科学道理和依据的。如果用量过大,超过了人体的耐受能力,药物的毒副作用就会非常明显。虽然化疗对癌细胞可能有较大的杀伤作用,但同时对人体的正常细胞也会产生很大的损害,并且还会降低人体的免疫功能。放射线照射所用的剂量也是经过对病人肿瘤大小、不同性质等情况来确定的,无限度的增大放射剂量,对人体的正常细胞会产生很大伤害,会导致人体内正常组织发生充血、无菌性炎症,甚至坏死。放射过量后还会引起脊髓损伤,使人体白细胞减少,免疫力下降。所以说放化疗的使用量是有一定限度的,并不是次数越多越好。
放化疗无所谓前后顺序
水先生行肠癌切除术后,医生给他制定了巩固治疗的方案,要求他先进行化疗然后再放疗。水先生做化疗时,他要用的化疗药物药房暂时没有而不能化疗。当时放疗科正处于淡季,他怕拖得时间长了肿瘤复发,就擅自做主张要先去放疗,等有了化疗药后再去化疗。在水先生看来,放化疗的顺序无所谓先后。他觉得这跟到商场里买东西是一样的,同样的东西先买或后买,并没有区别。但医生并不同意他这样做,医生告诉他,放化疗的先后顺序是不可随便更改的。
为什么放化疗的顺序不能随意更改呢?一般规律是,需要放化疗的癌症患者要先进行化疗然后再放疗,化疗期间或放疗期间可配合中药或西药的支持疗法,这样做疗效会比较好。若把次序颠倒过来,先放疗后化疗,效果会差很多。
为什么会这样呢?放疗后癌肿病灶及其周围组织会因放射线的作用而遭受严重破坏,出现充血、水肿、炎性反应,甚至坏死。同时局部的血管也会被破坏,有的血管会狭窄甚至闭塞,导致血液流通不畅。这时如果再进行化疗的话,药物到达癌病灶所能发挥的作用就大打折扣了。同样的道理,患者配合服用中药的疗效也会差一些。
放化疗时不能吃中药
有一些癌症患者家属对于肿瘤治疗的认识并不全面,觉得治疗时要么用中医疗法,要么用西医疗法;用中药的时候就不能用西药,放化疗的时候就不能用中医药的方法治疗。实际上,这种认识过于教条和古板。
放化疗除了能抑制、杀灭人体内的癌细胞或癌组织外,还会对人体的正常组织细胞造成伤害,使人体免疫功能下降,出现各种毒副反应,甚至造成某些不可修复的损伤。实践证明,在放化疗时配合中医药治疗,可将放化疗对人体的伤害程度降到最低,并且还能起到增强癌细胞对放化疗敏感性的作用。
一般来讲,放化疗配合中医药治疗的效果比单纯使用放化疗效果要好。值得注意的是,当放化疗做为主要治疗方法时,中医药只能做为辅助治疗方法。因为放化疗本身对人体的伤害较大,属“攻邪”疗法,这时候若再用中药也“攻邪”,那么患者的身体肯定会承受不住,因此需要用中药来“扶正”。放疗可造成患者组织灼伤和大量组织细胞死亡,出现无菌性炎性反应,多数患者表现为阴虚的症状。在放疗前运用一些养阴清热、益气化瘀的中药,能够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对于化疗的病人来说,应用补气补血、健脾和胃、化湿止呕的中药,可纠正化疗引起的骨髓抑制症状,如白细胞减少、乏力、气短、神疲懒言、面无光泽,和消化道反应引起的恶心、呕吐、腹泻、食欲不振等症状。另外还有一些病人,他们放化疗反应比较严重且身体条件较差,不能完成放化疗,配合使用中药后则能较顺利完成放化疗。
有一个乳腺癌患者,第一次化疗时没有配合中医药治疗,恶心、呕吐、乏力等症状非常明显,整个疗程下来人变得非常虚弱。她当时就表示“死也不愿意再做第二个疗程的化疗”。在家属的一再劝导下,患者在化疗前配合服用了中药煎剂。结果,她第二个疗程的化疗进行得相当顺利,总共只呕吐了一次,并且体质也不像以前那么差了。放疗的病人也一样,一些患者经配合中医药治疗后,以前放疗时出现的低热、口干、烦躁等症状都不明显了。由此可见,癌症病人放化疗配合服用中药,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非常有必要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中药一定要在放化疗前3~5天开始服用,一直持续到放化疗结束后1个星期为止。这时因为中药起效比较慢,需在3~5天后才能达到足以抵抗放化疗对人体伤害的浓度。如果服用得太晚,放化疗的副作用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出现后,就会影响病人服用中药。放化疗结束以后,其对人体造成的副反应还会持续相当一段时间,特别是放化疗后一周内症状最为明显,所以服药要至少要持续到放化疗结束一周后停止,这也是有道理的。当然不放化疗的时候,病人还是可以以中医药为主,采用新的中药配方继续进行治疗,这样会使病人获得很大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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