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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将出特别规定 四大行首试优先股

 和谐最美图 2014-03-14
上市银行热身优先股 启动需待规则出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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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拟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及相关保荐机构目前正在开展发行优先股的准备工作,但要正式启动发行,还需等待《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及相关配套细则出齐。
  去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对优先股发行作出原则性规定。去年12月13日,中国证监会就《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将从信息披露较充分、公司治理较完善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开始试点。
  按照上述办法,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须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分股;二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三是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部分上市银行已着手开展了一系列发行优先股的准备工作。但按照程序,还需待《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正式稿发布实施、操作细则出台后,才能提出发行申请。
  某大型券商投行人士也告诉记者,已于一家上市银行达成了框架性的合作协议。只待相关文件出台,即可进入正式操作流程。
  从业人士分析,若最终公布的试点办法正式稿与意见稿相比改动不大,优先股的发行工作会较快启动;若正式稿修改较多,拟发优先股的公司还将面临重做或更新申报材料的问题,整体进程就会稍慢一些。
  另有业内人士表示,优先股试点的相关规则应该已经准备妥当,估计监管层会“择机发布”。此前财政部就《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补充规定——债务工具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公开征求意见。该项补充规定已于2月10日结束意见征求期。
  该人士还称,优先股试点还涉及到信息披露制度、发行办法等规则与之相配套,这些制度也应该在试点之前由监管机构对外正式发布。
  记者从浦发银行获悉,该行目前并无参与优先股试点等相关信息可以发布。
  日前,有市场传闻称优先股试点工作最快本周内就将展开。受此影响,昨日银行股普遍走强。光大证券分析师吴昊认为,目前上市银行股价大多在1倍pb之下,通过普通股补充核心资本几无可能,而优先股可以较好地满足商业银行的需求。相关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大概率会超越其未来发行优先股的股息率,因此优先股对发行人股价利好。
  尽管优先股相关消息已经开始推高相关行业股价,但其对大盘趋势影响可能有限。国泰君安策略分析师乔永远表示,在监管层压缩银行非标产品的背景下,优先股制度的确立可能促成“债权换股权”的风潮,把影子银行的风险引向资本市场。由于影子银行去杠杆过程仍未完成,优先股还无法成为一种长期收益率稳定的固收产品。因此,优先股试点不会改变当前市场的风格特征。(上.证.浦.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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