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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搬迁,如进行土地置换如何办理?

 神州国土 2014-03-14

       
   网名: 周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342 **************  邮箱地址: 1395* @*****
 电话: 139 ******  通讯地址: 安徽省 ************  
  咨询:您好!旧地区改造中,部分工业用地需搬迁,企业提出土地置换,请问具体如何办理?如同级别土地等面积置换,是否需要挂牌出让?
  回复:你好!《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规定,政府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搬迁的工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经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重新安排工业用地。拟安置的工业项目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和城市规划功能分区要求,尽可能在确定的工业集中区安排工业用地。(土地利用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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