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历史遗留项目
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问题的通告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妥善处理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手续不全造成购房人无法办证问题,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将对全市历史遗留项目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问题实行统一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凡2010年12月31日前,在国有土地范围内建成的房屋,因开发企业手续不全导致购房人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项目均属申报范围。
二、 申报方法
开发企业见此通告,持相关建设手续到项目所在各区(开发区)房产局、县(市)房产处申报
三、 申报电话
和 平:83303093 皇 姑:86420335 沈 河:88576266
铁 西:25857892 大 东:88538258 沈 北:89865248
于 洪:25831488 浦 河:88086173 苏家屯:29829836
棋盘山:88051499 开发区:25814434 东陵(浑南):24231979
新民市:87854258 辽中县:87824499 法库县:87125104
康平县:31181205
特此通告
沈阳市房产局
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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