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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在明清时期的禁毁与传播--20121108

 qinhuanwei 2014-03-20
山东大学  樊庆彦  2012-11-08 08:19:53

       《水浒传》成书于元明之际,叙写北宋末年山东梁山泊好汉聚众起义之事,为英雄传奇小说的开山之作,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因为它贴近生活,作者开始把目光投向市井社会、日常琐事和平凡的人物,注重刻画人物性格的层次性、流动性,并纯熟地使用了白话,更为人民大众所喜爱,在社会上影响巨大,流传甚广。但是在封建王朝统治下,《水浒传》在传播过程中却是屡遭统治阶级禁毁,其发展道路充满坎坷。 

 

       中国的笔祸与文字狱,由来久矣。而与此背景相联的禁书现象,也是由来已久。禁书就是国家通过行政手段而禁止刊印、流布、阅读的书籍。虽然“焚书”一词,最早见于北宋苏辙的《栾城集》。

       但早在秦始皇时代,就已出现了焚书坑儒运动,且自此之后,禁书、笔祸、文字狱,不绝如缕,直到明清时期而臻其峰。明清之时,文学的发达样式是小说。在中国文学的传统观念中,以诗文为代表的雅文学一向是正宗,小说、戏曲等俗文学被视为鄙野之言,甚至是淫邪之辞。因此禁毁之书中小说不可豁免。而于其中,又以《水浒传》为最。

       明代对《水浒传》的禁毁,发生于明思宗朝。是时山东发生了以李青山为首的农民起义。他们仿效《水浒传》里的英雄,以梁山为根据地,破城焚漕,声势颇大。后来虽然败衄,明廷依然震恐,迁怒于《水浒传》。崇祯十五年(1642)四月十七日,刑科给事中左懋第奏曰: 

    李青山诸贼啸聚梁山,破城焚漕,咽喉梗塞,二京鼎沸。诸贼以梁山为归,而山左前此莲妖之变,亦自郓城、梁山一代起。臣往来舟过其下数矣,非崇山峻岭,有险可凭。而贼必因以为名,据以为薮泽者,其说始于《水浒传》一书。以宋江等为梁山啸聚之徒,其中以破城劫狱为能事,以杀人放火为豪举,日日破城劫狱,杀人放火,而日日讲招安,以为玩弄将吏之口实。不但邪说乱世,以作贼为无伤,而如何聚众竖旗,如何破城劫狱,如何杀人放火,如何讲招安,明明开载,且预为逆贼策算矣。臣故曰:此贼书也。李青山等向据梁山而讲招安,同日而破东平、张秋二处,犹一一仿行之。青山虽灭,而郓城、钜、寿、范诸处,梁山一带,恐尚有伏莽未尽解散者。《水浒传》一书,贻害人心,岂不可恨哉! 

       同年六月,明思宗降旨禁毁《水浒传》:“凡坊间家藏《水浒传》者并原版,速令烧毁,不许隐匿。” 并明令丈量梁山,收归国有。不仅如此,明统治者还在舆论上予以诋毁。如明莫是龙《笔麈》中就认为《水浒传》、《三国演义》可焚:“经史子集之外,博闻多知,不可无诸杂记录。今人读书,而全不观小说家言,终是寡陋俗字。宇宙之变,名物之烦,多出于此。第如鬼物妖魅之说,如今之《燃犀录》、《暌车志》、《幽怪录》等书;野史芜秽之谈,如《水浒传》、《三国演义》等书,焚之可也。”  继儒则认为《水浒传》造成了社会风气混乱:“今《通鉴》多束高阁,故士子全无忠孝之恨;《水浒》乱行肆中,故衣冠窃有猖狂之念。” 田汝成更以“因果报应”对其作者进行人身攻击:“钱塘罗贯中本者,南宋时人,编撰小说数十种,而《水浒传》叙宋江等事,奸盗脱骗机械其详。然变诈百端,坏人心术,其子孙三代皆哑,天道好还之报如此”。意欲以此来抑制小说对民众的影响。

       相对于明代来说,清王朝对于《水浒传》不仅在舆论上摭拾了明人的做法而加以抵制和围剿,对它的禁毁更为严厉,手段也犹为多样化。制定法令,严令禁止。清朝律例中明确规定各级官员不得接触《水浒传》:凡坊肆市卖一应小说淫词《水浒传》,俱严查禁绝,将板与书,一并尽行销毁。如有违禁造作刻印者,系官革职;买看者,系官罚俸一千。若该管官员,不行查出,每次罚俸六个月。仍不得借端出讹诈。如该管官任其收存租赁,明知故纵者,将该管官降二级调用。

       禁译。乾隆十八年(1753)七月,上谕内阁: 

    满洲习俗纯朴,忠义禀乎天性,原不识所谓书籍。自我朝一统以来,始学汉文。皇祖圣祖仁皇帝欲俾不识汉文之人,通晓古事,于品行有益,曾将五经及四子、通鉴等书,翻译刊行。近有不肖之徒,并不翻译正传,反将《水浒》、《西厢记》等小说翻译,使人阅看,诱以为恶。甚至以满洲单字还音抄写古词者俱有。似此秽恶之书,非惟无益;而满洲旧习,所关习俗之偷,皆由于此。如愚民之惑于邪教,亲近匪人者;概由看此恶书所致,于满洲旧习,所关甚重,不可不严行禁止,将此交八旗大臣、东三省将军、各驻防将军大臣等,除官行刊刻旧有翻译正书外,其私行翻写并清字古词,俱著查核严禁,将现有者查出烧毁,再交提督从严查禁,将原板尽行烧毁。如有私自存留者,一经查出,朕惟该管大臣是问。  

       禁毁。明代对于小说的禁毁仅有四次。而清代则是二十二次,几乎每个皇帝都曾有过。仅康熙年间就达五次,超过了有明一代。其中对于《水浒传》的禁黜最烈,先后于乾隆十九年和咸丰元年特下诏禁毁,如乾隆十九年议准,“《水浒传》一书,应饬直省督抚学政,行令地方百体严禁”。咸丰元年七月亦下令“著督抚督访地方官严行查禁,将书板尽行销毁。” 这也是历史上绝无仅有的。

       禁演。如清徐时栋《燕屿楼笔记》卷四载:“近时陈子相、吾弟子舟诸人言于官,力禁淫戏,是也,而犹未尽也。余谓禁演不得演之剧,不如定演应演之剧。……一切如《水浒传》、《说唐》、《反唐》诸演义,并禁绝之,已习者不得复演,未演者不许复学。” 清余治《得一录》卷五“翼化堂条约”亦载:“永禁淫戏目单……《翠屏山》、《借茶》、《挑帘裁衣》、《卖饼》……诲淫各种戏文,如敢点演,立将班头送官究责,或罚扣戏钱三千文,以儆将来。”

       删改原著。统治者有意识地把阶级冲突最为尖锐的作品,加以淡化和歪曲。大才子金圣叹认为宋江及梁山众人都是“群丑”、“强盗”,因此,他腰斩百二十回《水浒》,只保留前七十回,并添加“卢俊义惊噩梦”一节,让梁山义军统统被官军杀死。成为清朝三百年最流行的本子。康熙年间出现的《宣和谱》(介石逸叟撰)又名《翻水浒》,该剧最后让王进、栾廷玉、扈成等剿平梁山好汉。

       清昭梿《啸亭续录》卷一“大戏节戏”条写道:乾隆初年,“又谱宋政和间梁山诸盗,及宋金交兵,徽钦北狩诸事,谓之《忠义璇图》。” 有关水浒英雄的故事,经过清廷的“敷衍成章”,立场完全倒置了,郑振铎先生认为“殆受金圣叹腰斩《水浒传》之影响,并又为俞仲华《荡寇志》作前驱。”

       在这样严密的罗网之下,使用如此种种残酷禁毁之手段,客观上严重扼制了《水浒传》的传播。 

 

       对于《水浒传》在明清时期的禁毁,朝代不同,种属不同,其原因也是不完全相同的。明代中央权力高度集中,思想文化方面也采取了与高压政治相一致的政策。但是明代是中国文学的转型期,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市民阶层的迅速扩大,小说与戏曲等俗文学于元代以后成为文学主流,并因此波及和渗透到诗文等所谓正宗的传统文学样式。这在客观上破坏了传统的文化政策,从意识形态上威胁到统治阶级的政治权力,因而受到统治者的极力压制,被视为鄙野之言,地位低下。

      明姜南《墨畲钱镈》曰: 

    太祖皇帝立法虽尚严,然皆为扶植良善,摧抑奸顽,故奸顽之徒合编充军者有二十二种,谓贩卖私盐、诡寄田粮、私充牙行、私自下海、闲吏、土豪、应合抄札家属、积年民害官吏、诬告人充军、无籍户、揽纳湖、旧日山寨头目、更名易姓家属、不务生理、游食、断指诽谤、小书、主文、野牢子、帮虎伴当、直司。 

       小书,或即小说一类的东西,将其与贩卖私盐、旧日山寨头目、土豪、积年民害官吏等并列,视为合编充军的对象,可见小书之社会地位与被仇视的程度。而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小说对统治者的江山制造了混乱。小说易读,流传民间,戏曲于各地演唱,易于集社,既可聚众,又可乱言,故而一向为统治阶级所忌惮。而《水浒传》乃是第一部描写农民起义的白话长篇小说,在下层社会影响极大,更被统治者视为心头大患,必欲除之而后快。如明郑暄认为:“《水浒》一编,倡市井萑苻之首,《会真》诸记,导闺房桑濮之尤,安得罄付祖龙,永塞愚民祸本。” 查继佐《罪惟录》记天启年间徐鸿儒起义曰:“徐鸿儒,山东巨野人,迁郓城。万历末年,用白莲教惑众……儒误信梁山泊演义故事,巢于梁家楼。” 特别是明末农民大起义中,《水浒》英雄的口号已被广泛地写在农民军的义旗之上,许多义军首领袭用了《水浒传》的人名或诨号。如明崇祯六年(1633)《兵部题为恭报诛剿渠魁等事》中奏曰:“认出有名贼头……张汝金混名燕青,许得住混名雷横,王中孝混名宋江。” 袁中道说过,《水浒传》诲盗,《金瓶梅》诲淫。所谓诲盗,无非是教导农民造反,所谓诲淫,无非是对封建礼教的某种冲击。这当然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所绝对不能允许的,“诲淫”、“诲盗”也就成了他们查禁小说的最冠冕堂皇的理由。

       清朝统治者以少数民族而入主中原以后,明清易代,民族政权转移。但无论明与清,尽管种属不同,在禁书方面还是有一脉相通之处的,那就是封建帝王对于小说这种市民艺术的一种共同的畏惧心理。清代义军打着《水浒》旗号的亦是屡见不鲜,太平天国、天地会、小刀会、义和团等无不受到《水浒传》的影响。在统治者看来,《水浒传》“藐法纪而炽杀心,更适足开武夫滥杀之风,破坏王法”,足以使“结党争雄者,效尤日甚,举凡贪财亡命之徒,均以《水浒》落草为逋逃薮也。” 因此胡林翼认为:“一部《水浒》,教坏天下强有力而思不逞之民。” 故而,对于“诲淫”、“诲盗”之书,清廷尤其畏之如虎。道光末年(1850),洪秀全起义,翌年,咸丰即位(1851),就严禁《水浒》: 

    咸丰元年辛亥七月乙巳,上谕军机大臣等,有人奏湖南衡、永、宝三府,郴、桂两州以及长沙府之安化、湘潭、浏阳等县,教匪充斥,有红薄教、黑簿教、结草教、斩草教、捆柴教等名目,每教分温良恭俭让五字号,每号总领数百人至数千人。又有斋匪,名曰青教,皆以四川峨眉山会首万元龙为总头目,所居之处有忠义堂名号……又据片奏,该匪传教惑人,有《性名圭旨》及《水浒传》两书,湖南各处坊肆皆刊刻售卖,盅惑愚民,莫此为甚。并著该督抚饬地方官严行查禁,将书板尽行销毁。 

    不仅政局不稳时要禁,就连太平盛世时也要禁《水浒》,乾隆十九年胡定便奏称: 

    《水浒传》以凶猛为好汉,以悖逆为奇能,跳梁漏网,惩创蔑如。乃恶薄轻狂曾经正法之金圣叹,妄加赞美;梨园子弟,更演为戏剧;市井无赖见之,辄慕好汉之名,启效尤之志,爰以聚党逞凶为美事,则《水浒传》实为教诱犯法之书也。 

       清人查禁小说的理由,除了继承明人的“诲淫”、“诲盗”的理论外,还有满洲贵族自己的道理。那就是充斥其间的极端狭隘的种族主义意识。从维护满洲旧习出发(实质是为了巩固满洲贵族的统治地位),而对《水浒传》、《西厢记》进行查禁。他们自认为“满洲习俗纯朴,忠义禀乎天性,原不识所谓书籍”,而这些汉族的“淫词小说”以及据此改编而成的“各种风流淫戏,诲淫最甚……试思少年子弟,情窦初开,一经寓目,魂销魄夺,因之坠入狭邪,渐成痨瘵,究其流毒所极,甚至贞女丧贞,节妇失节,桑濮妻女多外交,著丑声。” 是“诱人为恶”的媒体,会导致满人习俗(尚武、淳朴、忠义)变化:“似此秽恶之书.非惟无益.而满州等习俗之偷,皆由于此。如愚民之惑于邪教,亲近匪人者,概由看此恶书所致,于满洲旧习,所关甚重,不可不严行禁止。” 并由此蔓延到华夷之间的种种关系,如《说岳全传》便因演述宋金交兵,冒犯了清人的种族意识而被禁黜。这种从种族主义出发禁黜小说、戏曲的立场是清廷禁书的一大特色。 

 

        虽然明清统治阶级对于包括《水浒传》在内的小说一再严禁,造成了小说的长期沉寂,但是,愈到王朝的后期,其政治统驭能力和实际工作效率也受到很大削弱。而优秀的小说作品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吸引了各个层次的读者,拥有了广大的读者群。朝廷愈是禁止,读者愈是要看。于是,就出现了相互矛盾的情况:一方面,统治者在官方公文上还是对小说持禁毁的姿态,但事实上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

       因为当时许多小说正是由官方率先刊印,然后再由民间书坊步其后尘。如迄今最早的通俗小说,就是出于皇家的司礼监经厂刊印的《三国演义》。随后,武定侯郭勋和都察院都分别刊印了《水浒传》和《三国演义》。同时,有些统治阶层的人物也参与到通俗小说阅读者的行列。如明周晖《金陵琐事剩录》卷一“金统残唐”条载,武宗半夜要看小说《金统残唐记》;清刘銮《五石瓠》卷六“水浒传”条说:“神宗好览《水浒传》” ;不仅皇帝,许多朝廷大臣、文坛名士都成了小说的爱好者。“士大夫几上无不陈《水浒传》、《金瓶梅》以为把玩。”甚至在官方的文件中,有时竟然会出现小说故事的典故。这就意味着实际上统治者对于小说的禁令已经名存实亡,人们不必再担心因为刊印小说而受到什么惩罚。

       自明朝中叶以后,以往受到鄙视的经商活动得到社会的肯定和重视。印刷业的迅猛发展、更多文人的参与、统治阶层与普通市民对于小说喜爱程度的增强,使得小说在夹缝中仍然能够辗转生存且逐渐兴盛发展。而且,《水浒传》、《三国演义》等属于世代累积性产品,拥有深厚的群众基础。这也促成了这些作品虽屡遭严禁却传播愈盛,且不少文人予《水浒传》以较高的评价。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四十一辛部“庄岳委谈”下篇中曾说过:“今世人耽嗜《水浒传》,至缙绅文士亦间有好之者。” 被誉为“嘉靖八才子”中有五位,即崔铣、熊过、唐顺之、王慎中、陈束都赞扬过《水浒传》。李贽将《水浒传》评为“宇宙内五大部文章”之一。金圣叹评其为“六才子书”之一。袁宏道则写道:“少年工谐谑,颇溺《滑稽传》。后来读《水浒》,文字益奇变;《六经》非至文,马迁失组练。一雨快西风,听君酣舌战。” 以致出现了“今人耽嗜《水浒》、《三国》” 的盛况。

       《水浒传》盛行以后,各种文学艺术样式都把它作为题材的渊薮。以戏剧作品而言,明清的传奇就有李开先的《宝剑记》、陈与郊的《灵宝刀》、金蕉云的《生辰纲》等三十余种。如陶君起的《京剧剧目初探》就著录了67种。至于以《水浒》故事为题材的绘画、说唱及各种民间文艺等,更是不可胜数。如小说作品中,袁中道便认为世情小说《金瓶梅》乃是“从《水浒传》潘金莲演出一支”。鲁迅先生甚至认为,后世的侠义小说如《三侠五义》等虽然其命意另有所在,“而源流则仍出于《水浒》”。

        清代由于是异族执政,鼎革剧变对于汉人来说是个难以接受的现实。巨大的心理落差带来的痛苦造成了对清王朝产生的潜意识的反抗,也影响着小说创作的风貌。表现在《水浒传》的传播方面,主要是它的两部续书“青莲室主人辑,采虹桥上客序”《后水浒传》和“古宋遗民著,雁宕山樵评(实为陈忱一人)”《水浒后传》。两书都以宋代靖康之变为背景,托言历史,以寓今情,亡国之痛极其强烈,多洋溢着一种爱国激情。陈忱《水浒后传序》说,这部小说是他“穷愁潦倒,满眼牢骚,胸中块垒,无酒可浇,故借此残局而著成之也”。作品继承了《水浒传》“官逼民反”的精神,否定了宋江接受“招安”的道路。作者自云:《水浒后传》写“中原陆沉,海外流放,是得《离骚》之哀。” 胡适在《中国章回小说考证》中说:“《后传》描写北宋灭亡时的情形,处处都是借题发泄著者的亡国隐痛。” 至于《后水浒传》,作者怀着“女真虽兴宋不亡,江山倾圮忠臣整”(第四十五回)的耿耿忠怀,感叹国土沦亡,无人拯救。林辰先生认为作品本意“在借宋之赵构,凭吊明崇祯之覆灭”。而另一部《水浒传》续书,俞万春的《荡寇志》,是在清朝统治者授意之下,为抵制《水浒》的传播篡改原著而成。清人金圣叹腰斩《水浒传》时,在梁山英雄排座次后,改写了第七十回的结局。小说乃为所谓杜绝“邪说”而作,其主旨在鼓吹“尊王灭寇”,维护摇摇欲坠的专制统治。书中宣泄了对农民起义军的刻骨仇恨,把那些镇压农民义军的朝廷将领,则说成是“荡妖灭寇”,“治国安民”。梁山首领非死即诛,“无一能逃斧钺”,以使后世知道“忠义之不可伪托,而盗贼之终不可为”。尽管此书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在纠缠旧作之同类小说中,盖差为佼佼者矣”。但是人们对其始终没有好印象。1862年6月2日,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军攻下苏州后,放火将《荡寇志》的书版“一火而焚之”。而与之命运迥然不同的是《水浒传》却被义军首领作为军事教科书,置之案边枕头,这也更进一步印证了《水浒传》的深入人心。

       《水浒传》的传播不仅著之于书,而且在大庭广众之间,行之于口。徐珂《清稗类钞》卷三十五“诙谐类”写道:“先是文达(纪昀)行走最疾,每入朝,同僚咸落后,彭文勤戏语同仁曰:'晓岚确是神行太保’。文达应声曰:'云楣不愧圣手书生’。” 于此也可见出《水浒传》所拥有的巨大社会影响。

        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总是具有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强大的生命活力。虽然封建阶级统治者采取了种种禁毁措施,但只是暂时的压制了《水浒传》的发展,却始终掩盖不了它耀眼的光芒。经久弥坚,事实证明,《水浒传》也是愈发为人民所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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