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智
“申请人,请对调查人提供的证据提出你的质疑及反证。”
“第三人,请就申请人或者调查人刚才的质证过程提出你的质疑及相关的证据。”申请人进行轮番举证、质证、辩论后,应针对争议焦点进行归纳和引导。如双方分歧的主要焦点在于×××事实(证据),请双方围绕这一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三)适用法律审查:
“下面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审查。”
“调查人,请说明你据以对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或不作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据及适用理由。”
“下面,申请人、调查人可以就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质疑辩论。”
“申请人(第三人),请就本案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你的质疑。”“调查人,请你就申请人(第三人)所提出的质疑进行答辩、举证。”
如有争议,听证会应引导申请人、调查人充分辩论。
主持人认为重要的问题可以向申请人提问。
(四)程序审查:
“调查人,×××法律法规对你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程序上有什么要求?有几个步骤?” “执法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或者“请调查人陈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申请人(第三人),对调查人执法程序有无异议?”
终结审查辩论阶段
主持人:“对听证会调查的上述问题,申请人、调查人还有没有新的问题向听证会陈述?”请申请人、调查人、第三人依次发言。
综合陈述阶段
主持人:“下面听证会进行综合陈述,请申请人、调查人针对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发表综合意见,辩论审查阶段已经陈述的问题,不要重复陈述,如果没有综合意见可以不发言。”
评议阶段
主持人宣布:“本案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已审理清楚,我们将充分考虑申请人、调查人的意见,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将以听证中查明的事实,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请申请人、调查人对听证笔录进行核对,无误后签字。”
听证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