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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听证会(一)|行政处罚

 建喜图书馆 2020-04-17


     行政处罚听证会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准备工作(由记录人员负责)

一)核实各方参加人是否到场,委托代理手续、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否提交、委托代理手续是否合法

(二)宣读会场纪律(听证参加人、听证人员就坐后)

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

2.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听证区;

3.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随意退出听证会,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4.任何人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提问;

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听证会上进行录音、录像、照相;

6.发言时,应当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注意文明礼貌,不准攻击、辱骂他人;

7.不准吸烟,嚼槟榔、口香糖,保持室内卫生;

8.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将通讯工具调到振动或静音状态;

9.不得有其他妨害听证活动的行为。

违反上述纪律的,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场。听证参加人被责令退场的视为撤销听证申请

(三)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准备工作情况

1.报告主持人,本次听证的各方参加人均已到场,相关手续已提交,会场纪律已宣读;报告完毕;

2.将前述情况记入听证记录,并开始以下程序的记录工作。

二、听证开始(由主持人负责)

(一)宣布听证开始,并宣布听证事项或案由,听证会的记动情况,听证人员、记录人员的基本情况,核对各方参加人身份,宣读权利义务等

听证主持人:

1.听证开始;

2.本单位(可讲单位全称)在办理xxxxxxx案件中(讲明当事人及案由),于xxxxxxxx日向xxxx(违法行为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xxxx(违法行为人)于xxxxxxxx日向本单位申请听证,本单位决定听证,于xxxxxxxx日向xxxx(违法行为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并按《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今天在这里公开举行听证会。

说明:如果是依职权听证,则按下列方式表述

本单位(可讲单位全称)在办理xxxxxxx案件中(讲明当事人及案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处罚法》第条的规定,认为需要举行听证,于xxxxxxxx日向xxxx发出了《听证公告》,按《听证公告》规定的时间,今天在这里公开举行听证会。

说明:如果是不宜公开听证,说明不会开的理由,并说明不公开举行。

本次听证会由本单位xxxxxxx,也就是我,担任主持人,由本单位工作人员xxx,就是坐在我左面这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xxx,就是坐在我右边的这一位,担任听证员;听证记录由本单位工作人员xxx\xxx担任。

3.核对身份

下面核对各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情况

1)申请人,陈述你的基本情况,包括:

法人:

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有委托代理人的,说明身分情况,代理权限;

自然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职业、住所;有委托代理人的,说明身分情况,代理权限;

2)案件调查人,陈述你的基本情况,包括:

姓名、岗位,xxx案件的调查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说明身分情况,代理权限;

4.询问各方,对对方出席听证会人员的身份有无意见

问:申请人,对对方出席听证会的人员有没有意见?

答:

问:案件调查人,对对方出席听证会的人员有没有意见?

答:

主持人:对出席本次听证会的人员身份,各参加人均没有意见,准许参加本次听证会。

5.宣读权利义务

各方参加人在听证会上享有下列权利:

1)有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回避的权利,但是否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但申请主持人回避的,由本单位正职负责人决定;

2)有对案件事实、依据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3)有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4)有进行辩论的权利;

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6)有核对听证记录的权利。

各方参加人在听证会上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2)有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提问的义务

(3)遵守听证会场纪律的义务;

(4)有在听证会记录上签字的义务

对于冲击、扰乱听证会场,殴打、辱骂对方参加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的,将提请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询问各方的意见

问:申请人,对刚才宣读的权利、义务听清楚了没有?

答:

问:是否申请回避?

答:

说明:对案件调查人员,可以不征求回避的意见

(二)听证调查

1.现在开始听证:

1)先由案件调查人陈述案件来源、查明的事实、拟给予何种处罚及理由;

2)由申请人进行辩解,说明事实、理由。

2.出示证据

1)案件调查人出示证据。出示证据时说明证据的来源、需要证明的事项。

2)由申请人质证。

3)申请人出示证据。出示证据时说明证据的来源、需要证明的事项。

4)由案件调查人质证。

3.主持人认证。

4.主持人、听证员向各方发问

三、辩论

1.发表辩论意见

1)案件调查人发表辩论意见;

2)申请人发表辩论意见;

2.最后陈述

1)案件调查人作最后陈述;

2)申请人作最后陈述。

四、听证结束

最后陈述后,主持人宣布:本次听证会结束,各参加人校对听证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本单位将依据听证记录经集体讨论后决定是否处罚以及作出何种处罚决定。

五、校对记录并签字(由记录人员负责)

让各方校对并签字

六、制做听证报告(如需法制审核,先行审核)后,报请本局领导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

说明:如果有第三人参加,在听证参加人的相应位置增加相应的内容。

附件一:听证记录的内容:

  (一)听证案由;  (二)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  (三)听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  (四)听证的时间、地点;  (五)听证公开情况;  (六)案件调查人员陈述的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和依据;  (七)当事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的主要观点、理由和依据;  (八)相互质证、辩论情况;  (九)延期、中止或者终止的说明;  (十)听证主持人对听证活动中有关事项的处理情况;  (十一)听证主持人认为应当记入听证笔录的其他事项。

附件二:听证报告的内容: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二)听证案由、听证内容;  (三)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听证参加人的基本信息;  (四)听证参加人提出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意见;  (五)对当事人意见的采纳建议及理由;  (六)综合分析,提出处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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