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青年捡到银行卡起贪念,取走卡内1.99万元。事后又害怕行为暴露,重新存回1.49万元。近日,犯罪嫌疑人刘文元,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鼓楼区检察院依法提起起诉。
32岁的刘文元,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过刑。2014年2月14日凌晨,他在其租住地门口捡到一只女式拎包,发现包里有手机、钱包、银行卡以及身份证等物。于是,产生从银行卡里取点钱花花的想法。 刘文元在一家银行取款机上,通过失主的身份证找到了密码,发现卡里有十几万元存款。于是,来到了和燕路上一家银行,取出了5000元现金。据其交代,取完款后,他也很害怕,但最终未能遏制住自己的贪欲,又换了一家银行分两次又取了1.49万元。 他回到租住地后,对自己的行为越想越害怕,思想斗争了1小时,决定:将钱还回去。 他再次来到银行,分两次向银行卡里存入1.49万元,还剩余5000元时,他实在不甘心拿出来,犹豫再三,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接着,把失主物品又丢回原地。 失主胡女士是在第二天凌晨5时许,接到银行取款短信提示后发现包丢了,于是报警。民警调阅了银行的监控,锁定取钱人刘文元,并将其抓获。刘文元被抓后,其父送还了胡女士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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