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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近代劳工输出的考察

 东方不贰 2014-03-27
                        梁武月
               湛江师范学院法政学院 湛江 524048
        摘要:清政府的华工政策经历了由严禁、仇视到默认、重视这样一个渐进的演变过程,其态度的转变很大程度上源于驻外使节的影响。驻外使节在出使外国期间,向清政府传递了华工在外的悲惨遭遇,进而提出了保护华工的政策:清政府制定法律打击拐卖华工的活动、建立领事使馆、解决对华工征收重税等工作和华侨受害案等,这些政策无疑是一种历史性的进步,是值得肯定的。
关键词:驻外使节;清王朝;华工政策;转变
Discourse upon the Changes about Labour Policy of Qing Dynasty
                        Liang Wuyue
 Law and Political School, Zh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Zhanjiang, 524048 
Abstract: Policies on Chinese employees abroad of Qing dynasty government has experienced a slow evolution from being forbidden, objected with hostility to be given tacitly approved, even to be treated important. the main origin of such changes was the influence made by the Chinese ambassadors. Those ambassadors handed in the reports on the tragic experience of Chinese employees abroad and refered to a policy for protecting the employees. Anyway, a series of protecting policies such as drawing acts to beat kidnapping and selling Chinese employees, setting consulates, solving the heavy tax problem for Chinese employees,looking into and intervening in the cases about offending them.All of these, It was a historic advancement certainly and worthy to be endorsed.
Key word: Chinese ambassadors; Qing dynasty government; the policies of Chinese employees abroad; conversion
禁止臣民出洋是清王朝厉行专政统治的重要措施之一。自满清贵族定鼎中原后到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前,清政府对出洋到海外谋生的民众都是极端仇视的,对他们在海外的遭遇持着概不闻问的态度,然而到了19世纪60年代以来,清政府在对待出洋谋生的华工,在态度上出现了一个逐步的演变过程。对于这一问题的探讨,史学界已有学者进行过论述,但是不太具体,本人想就此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国人出洋务工的原因
中国一直崇尚“家国主义”,遵循古训,“不远游”的独特文化传统形成了安土重迁的民族性格和心理习惯,对于中国人来讲出外务工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成为了一种趋势呢?
(一)为生计所迫。清政府自康熙年间实行新增人口永不加赋的政策后,中国的人口开始了大量的增长,但是支撑人口赖以生存的土地在这时,已经再也无法满足新增人口的需求。清政府统治的后期,社会经济发展逐步停滞,国人“生计之艰,物力之竭,日甚一日”。○1要解决农民的生计,土地无疑是最具有吸引力的,但是当时的中国却面临着“凡山之坡,水之浒,暨海中沙田,江中洲淤,均已垦无余”○2的情况了,迫于生计,国人在清政府内外交困的情况下,选择了出外谋生的道路。
(二)殖民属地劳动力的短缺。1787年开始,英、美、法等国家相继开展了废奴运动,这一运动给各国殖民属地造成了大量的劳工缺口。为了解决劳工问题,西方的殖民者利用与清政府签署有关华工出国合法化的条款进行招募,按照条约的规定,中国的移民要在清政府的监督下才能出国,因此劳工输出是极为有限,于是“寓粤洋人、串通奸商,诱买愚乡”,○3以出洋可以获得巨大财富等手段骗国人出国,为英法等国的殖民地带来了数以万计的劳工。
(三)中国劳工的廉价性。中国劳工素性勤奋,并能以极为低廉的价格出卖自身的劳力,正因为如此,使得中国劳工输出的潜力不断扩大;同时中国拥有广阔的海岸线和众多的出海港口,这就为中国劳工的输出提供了便利。
可以说,华工是随着清政府在内政外交的弱化和对基本生存权利的渴望,才开始了走上出洋谋生道路的,中国近代劳工的大量输出,同时也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进行资本原始积累的结果。
二  华工出国的规模和悲惨遭遇
西方国家从中国输出劳工,主要集中在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和通商口岸,最初是从厦门开始,逐步扩展到广州、汕头、澳门、香港等地,劳工输出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招工国在中国设立招工馆,以订立契约的形式来进行,即“契约”华工;另外一种则是寓粤洋人和奸商串通,用欺骗、拐卖的手段来输出华工,即“猪仔”贸易,为了从大体上了解华工出洋的规模,根据陈泽宪在《十九世纪盛行的契约华工制》和彭家礼《十九世纪西方侵略者对中国劳工的掳掠》中有关“契约”华工和猪仔掳掠的数据分别做以下估表:
表一:1800年——1900年“契约”华工出国人数估计表○4
1801年——1850年 1851年——1875年 1876年——1900年
  项目
地区 总人数 年平均数 总人数 年平均数 总人数 年平均数
美洲 60,000 1,200 535,000 21,000 21,000 840
古巴 17,000 340 135,000 5,400 12,000 480
美国 18,000 360 160,000 6,400
秘鲁 10,000 200 110,000 4,400
中美 15,000 300 50,000 2,000
澳洲
西兰新 10,000 200 60,000 2,400 8,000 320
东南亚 200,000 4,000 645,000 25,800 700,000 28,000
表二:各沿海通商口岸“猪仔”掳掠数据表○5
通商口岸 掳掠目的地 年份 掳掠总人数 年平均数
广州 加利福尼亚 1852年 15,000 15,000
厦门 1845年——1853年 18,066 2,007
澳门 古巴 1847年——1875年 99,149 3,541
秘鲁 11,000 3,928
香港 英属殖民地 1856年——1867年 18,071 1,643
加拿大 1863年——1900年 52,834 1,957
美国 1848年——1882年 300,000 8,333
汕头 东南亚 1876年——1882年 1,512,020 72,001
从上述两组数据我们可以得知华工出国从19世纪初期就初见端倪,到19世纪60、70年代达到了顶峰,在19世纪90年代逐渐回落,以契约和掳掠的形式是华工出国主要的途径。中国的劳工被招工馆和寓粤洋人、奸商所骗后,在出洋途中面临生死的考验。对于中国劳工在出洋途中惨受酷刑,或是在途中由于船只恶劣的卫生环境而造成劳工死亡的事例并不罕见,中国劳工在运送途中的死亡率之高是令人惊讶的:
表三:外国新闻报的资料记录的中国劳工在途中的死亡率○6
年份 出发点 目的地 总人数 到岸人数 途中死亡人数 死亡率
1852年 巴拿马 300 288 72 24%
1852年 厦门 旧金山 410 0 350 85%
1859年 秘鲁 200 65 135 67%
1860年 上海 古巴 900 100 800 89%
1861年 秘鲁 350 5 245 70%
1864年 澳门 古巴 2600 200 600 23%
1865年 秘鲁 550 161 389 70%
1866年 厦门 圭亚那 480 280 200 41.7%
1866年 澳门 秘鲁 380 42 338 81.6%
1872年 澳门 秘鲁 739 543 196 26%
上述的数据是根据外国新闻报刊资料的记录统计出来的,从这一组数据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劳工在途中的死亡率竟高达到89%,最低也到了24%,在这些数据中,死亡率较高的是运往古巴、秘鲁的船只,开往美国的船只虽然少,但死亡率却高达85%,如此之高的死亡率,真可谓是“生入地狱之门,死作海岛之鬼”, ○7难怪时人将这些船只比喻为“浮动的地狱”,这是一点也不为过的。经过地狱般的煎熬后,他们就会面临如同非洲奴隶贸易被贩卖者押到专门的地方进行拍卖,从而被雇主用于从事开荒、修整铁路、挖矿等繁重的工作,而在这个交易过程中,中国劳工遭受凌辱:“猪仔(中国劳工)的交易像资本主义社会中任何一项商品交易一样,有投机商人的操纵,有挂牌的行情,有兜揽生意的广告”,○8对于外国人来说,中国劳工受到奴隶般待遇,他们也是极为惊讶的:“开始我完全没有想到苦力贸易原来同奴隶贸易是一模一样的,他们完全同奴隶一样,任何方面都不比奴隶好”。○9这主要体现在:
(一)华工承受着恶劣的工作条件与非人的虐待。宜垕在《初使泰西记》中了解到巴拿马的中国劳工在修筑铁路时承受“穴居野处,餐生冷饮,逼以苦工,而疾困死者殆尽”○10的遭遇;郭嵩焘在出使英法期间的出访日记中,对在秘鲁挖掘鸟粪的劳工的工作状况也做了记录,这些劳工面对的是“锄锹所及,飞尘四扬,其气臭恶,又低气亢热”○11的恶劣环境;除了了挖掘鸟粪的劳工极为艰苦外,像熬糖的劳工也同样备受折磨:“酷暑如焚,限工度晷……不堪其苦者,悬梁自缢,投糖锅煎死皆有之”,○12以致当时到秘鲁国的华人,出现了“自道光十八年始,光绪元年已十一万有奇,然生存者五万九千耳”;○13在南洋,他们除了要忍受监工的私刑外,更让他们为之惊悸的是在开垦荒地和劳作的过程中,还会面临着蛇、虎、鳄鱼等猛兽的吞噬等;在美国修筑铁路的华工,他们的劳工条件更令人胆战心惊,华工在筑路至号角峡大峭壁时“置身于大箩筐,自悬崖吊下,在山壁钻洞,放进炸药,点着引子,然后上面的人拼命把箩筐往上拉”。○14我们可以想象在当时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华工命系一线,在与炸药的引线赛跑,稍有差池便会粉身碎骨;在古巴,劳工过着“日未出而起,过夜半而眠,所食粗粟大蕉,所穿短褐不完。稍有违命,轻则拳打足踢,重则收禁施刑。或私逃隐匿,则置之死地。”○15地狱般的生活;陈兰彬、容闳到古巴等地考察华工所受到的虐待时,他们写下了“肉破皮穿日夜亡,并不餐饭带饥肠,剩将死后残骸骨,还要烧灰炼白糖”;“独有古巴风气异,家家私设监房”,○16这样的句子来描绘华工的惨况,可以看出中国劳工不仅面对极其艰巨而又危险的工作条件,而且还受到雇主的非人虐待!
(二)华工缺乏足够的食物来维持正常的生活劳作。在加拿大修筑铁路的华工经常面临大米、肉、蔬菜等必需品供应不足的情况;在秘鲁的华工的遭遇则更惨,他们“每日晨起以铁锁牵就役,饷食不过面包一块,香蕉二枚,日晚牵归,监以黑奴”,○17如此之少的食物,对于维持一个人正常的生活需要尚且不足,更何况是从早到晚日夜处于高强度劳作的工人。不但如此,华工还缺乏合乎卫生的饮用水。因此许多华工常常死于由于缺少营养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疾病,这种疾病的特征就是脚、腿乃至全身浮肿,死亡率极其高,这种情况在新加坡、加拿大、秘鲁等国经常出现,而更人惊讶的是医治华工这种疾病的最好方法就是“在伙食增加新鲜的牛肉和蔬菜”!○18
(三)华工的行动自由受到严格的限制,尤其是在秘鲁。为了防止华工的外逃,秘鲁的监工在华工劳作完毕之后“用铁环桎其手于木榻边柱”,置“恶犬数十头,间有逃工,则放犬四出”的手段来加以限制华工的人身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华工总是夜寝难眠,受尽折磨,至于用戴镣铐、鞭笞等非人道方式来惩罚华工的事情并不罕见。秘鲁有一监工“杀华工以千计,积其颅骨,垒砌花台”,○19不禁让人毛骨悚然。由此可见,华工的遭遇是极为悲惨的!除此之外,华工承担着沉重的赋税。在美国挖金矿的华人,即使是当地的金矿已经挖掘完毕,他们还要交纳税钱,各国俱免,惟华人不免,这足可以说明中国劳工所得到的不公平待遇;在司法的争端上,华人与洋人产生了纠纷要诉之法律的话,华人必须要有洋人为他作证才可以申诉。事实上随着排华浪潮的高涨,华工的合法权益即使有洋人的帮助,也是难以胜诉的,因为断诉权永远操纵在洋人手中。

三  清王朝对华工态度的转变
华工大规模出外务工,对于一向执行闭关锁国政策的清政府来说,其态度的转变也经历了一个由严禁、仇视到默认、重视这样一个渐进的演变过程。
清初,为了对付东南沿海的抗清斗争,朝廷厉行海禁迁界,将沿海居民内迁十里,“无许片帆入海”,不准国人出海,对私自出海而后返回者都处以死刑,对外出不归者永远禁止回国,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并且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许臣民出洋的。这种极力反对和仇视国人出洋的措施,实际上是出于政治上的敏感。对于清政府来说,维持刚刚稳定的大清江山,就必须要清除一切叛乱势力,而盘踞在台湾的郑成功势力无疑成了清廷的心腹大患,因此清政府自进驻中原开国后,海禁政策一直为历朝的皇帝所遵循。鸦片战争爆发后,中外事务的往来日益频繁,西学渐进,外国事物也随之冲击这个闭塞的国度,对于一直谨守祖训的清政府在西方强大武力的冲击下开始动摇:1860年清政府与英法两国签署了关于苦力贸易合法化的条约;1866年签署了招工章程。这些不平等的条约和协议的签定,迫使清政府在对待国人出洋的态度上,出现了由仇视到默许这样一个屈从的转变过程,至此,中国的劳工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大流动。尽管洋禁出现松弛,但是清政府仍然认为对于出洋的国人,不应该享受政府的保护,因此对于侨民的保护清廷则以漠视的态度泰然处之。1858年在中美订立《天津条约》时,美国列威廉的全权代表杜普建议直隶总督谭延襄派遣领事赴美以保护和照料中国的移民,其对话内容如下:
“总督:敝国习惯,向不遣使国外。
杜普:但贵国人民在太平洋岸者人数甚多,不下十万。
总督:敝国大皇帝抚有万民,何暇顾及漂流海外之浪民。
杜普:此等华人,在敝国开挖金矿,颇有富有者,似有保护之价值。
总督:敝国大皇帝之富有,不可数计,何暇于此类游民,计及锱铢。”○20
由上述的对话可看出清政府仍然固守着天朝上国、物产富有的高傲,谴责和禁止移民出国的一贯态度,因此对其帝国领域外的臣民的利益和安全自然就毫不关心也就不足为奇了,更何况在19世纪中叶,清政府外负沉重的战争赔款,内遭农民起义烟火的困扰,内忧外患纷至而来使得清政府日益疲惫,自顾不暇,更不用说设立“上可以存国体,下可保民命”的使馆来保护侨民了。虽然条约允许华工出国,但是清政府还是采取了不少的措施来限制,如与英法签署的这些招工章程上只是允许中国移民在政府的监督之下出国等。
不过,随着华工的悲惨遭遇和人身权益无法受到保障的事实逐渐被清政府派遣出使的官员披露后,清政府对寓外华侨开始变得重视起来,这一转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制定法律打击拐卖华工的行为。华工出洋合法化之后,诱拐绑架华工出国的活动十分猖撅,为了抑制拐卖诱骗华工的活动,1864年清政府颁布法律条文规定凡:“诱卖人口之内陆人,查有诱卖实情,无论曾否威逼,是否拐骗,均照该督等所奏,为首者斩立决,为从者绞立决”。○21这是清政府首次在法律上制定专门条文,以重刑打击非法招工行为。尽管清政府制定了皆在保护尚未出洋的华工政策,不过地方政府却阳奉阴违,没有为意欲出洋的人设置任何的障碍,究其原因在于部分官员惧怕与洋人闹上纠纷,不过从这项法律规定的内容来讲,至少可以肯定的是清政府已经认识到保护华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设立领事使馆保护侨民。1866年清政府派斌椿偕往考察欧洲,开始了近代遣使的先例。后来清政府派遣使节的活动日益频繁,在派出的使节中,有很多都是有识之仕,如郭嵩焘、曾纪泽、薛福成等。在出使期间,他们都在日记上提出了保护华工权利的主张。曾纪泽认为海外华侨“屡受凌侮,非独致辱于外邦,兼且遗笑于中国”,因此,“中国目前所最应整顿者”之一,即为“善处寄居外国之华民”。○22薛福成在了解华侨的状况后也向朝廷呼吁“ 南洋流寓华民,颇有买田宅、长子孙者,而拳拳不忘中土,叠次防务、服务,捐款甚巨。既据同声呼吁,不可无以慰商民望泽之诚,示国家保护之意”,○23他们在充分认识华工的惨剧后,向清政府提出建立领事和使馆保护在外华工的建议。薛福成指出,设立使馆对清政府自身有很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华工的经济价值上,薛认为设立使馆所需要的花费与华工对清政府所创造的价值相比较是微乎其微的,他指出在荷兰、法国、英国等属地建立领事,获益甚厚,在上述地方设立领事“统计全局,只需设领事十数员,大势已觉周妥。加以略有添派,岁费当不过十万金,而中国之隐获裨益,奚止十倍百倍。如新加坡一埠设立领事已十三年,支付经费未满十万金,然各省赈捐,海防捐收之款,实以倍之,而商佣十四五万人,其前后携寄回华者,当亦不下一二千万两,然则保护侨民事顾可缓乎?”。○24由此看来,这些驻外使节要求设立使馆领事是为了华侨隐藏的经济价值,但是我们也无法否认这些带有保守性的建议,在影响清政府对待国人出洋态度上的,有它存在的历史意义。郭嵩焘是清政府派遣出使的第一人,在出使英法期间,他亲眼目睹了华工在外所受欺凌和压榨。为此在1877 年,郭嵩焘在讨论设领事馆问题时,向清政府转达了东南亚华侨“间有屈抑,常苦无所控诉”,○25渴望得到祖国保护的迫切心情。为了保护华工,郭嵩焘上疏朝廷说“西洋各国以通商为治国之本,广开口岸,设立领事,保护商民,与国政相为经纬,官商之意常亲”,○26于是他建议满清政府仿照西法,设立领事,以保护商民的利益。清王朝在权衡之后,于1878年在新加坡设立领事,随之又在美国的旧金山、日本的横滨和神户相继设立保护侨民的机构,这些机构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华侨的利益。对此,西人库伯儿在《郭侍郎小传》中对保护华工利益一事上谈到:“先是华人在亚墨利加、大利亚以及英属个地,皆为人所轻鄙,自郭公出洋后,乃使西人有敬爱华人之心”。○27由此看来,寓外华人地位的的变化,郭公功不可末,尤其是他奏请开设领事局以保护商民一事,有力地维护了华工的权益。这也说明了近代出使的官员在日记中所记录下有关华工在出国后受到的不平等待遇以及他们对华工要求实行保护政策的建议,为清政府设立领事保护华工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三)对华侨受害案件进行调查和交涉,对华工被征收重税事件加以重视。随着华工在殖民属地的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排挤华工的事例也就频繁发生,最为典型的就是当地国驱逐残害华人,在经济上对华工苛以重税,歧视华工。19 世纪80 年代始,美国境内掀起排斥华工浪潮,驱逐、惨杀华工,焚烧华工寓所之事经常发生,崔国因在出洋日记里面对惨杀华工,焚烧华工寓所的案例“查美国焚杀驱逐华人于光绪十一年七月起至十二年二月止,共计十案,计阿路美煤矿一案,乌卢公司槐花园一案,洛士丙冷一案,姑力煤矿一案,澳路非奴金矿一案,的钦巴一案,舍路埠一案,阿拉士加一案,麦天拿一案,钵埠提案。”,○28在上述的惨案中,对于洛士丙冷案,当时的驻美大使郑藻如聘请律师,据律力争;对乌卢公司槐花园等5 案以及麦天拿等3案,美国政府在驻外使节的要求下,向华工进行了经济上的赔偿;对美国、古巴、秘鲁迫害华侨,清政府在1875 年派陈兰彬、容闳等到这些地方进行调查,使西班牙及秘鲁迫害华工的暴行暂时有所收敛;郭嵩焘利用对西方法治、人权的认识和理解,解决了华工免税案;在对华工被征收重税这些事件上,清政府和驻外使节也十分重视,郭嵩焘在光绪十四年一个上奏中提到英国对华人多征税的事情后,清政府随后就采取了“咨藩部核办等因”○29的措施来处理;在小吕宋重收华人身税一事,薛福成则认为解决的方法是“延律师与小吕宋辩论”。○30
(四)教育华侨团结和睦,设置医院为华侨就医提供保障。针对华工到达异地后出现内部的帮派斗争,驻外使节张荫桓教育华工要团结和睦,他说“华人数万里远来,尤当共切桑梓敬恭之意,毋分某府、某州、某县,旅居谋食,悉如一家,间有勃隙,诉之会馆,甚不得已,乃烦领事,务令彼族知我华人彼此相顾,庶可略免欺侮”,○31情意之切可见其用心良苦。在华人就医问题上,由于对华人的歧视和排挤,当时的西人医院,须易西装乃能进,华工就医相当困难。张荫桓在获悉这种情况后,念之恻然,为此,他捐留百金,与希梁商设立专为华工医治的中华医院,用来解决华工由于受到歧视和经济上困难而无法就医的窘境。
(五)为华工出国订立有利的条约,对华工出国谋生给予指引。薛福成认为华工出洋谋生有五大好处:“张国势,厚民生,纾内忧,阜民财,广声气”,○32因此他建议清政府应该放松对华工出洋的限制。随着清政府对华工出洋态度的转变,对于如何保护华工,该到那些国家谋生最为适宜,薛福成有他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最适宜的地方是美洲,其理由是美洲作为新开发的地方,它的气候与中国不异,更为重要的是墨西哥、古巴等美洲国家没有“苛待远人之例,立法也颇为公允”,而对美国、秘鲁、荷兰、西班牙所属诸地,薛福成则认为这些国家有“逐华民、迫民入籍,或驱华工为奴的薄华”○33之举,因此他不主张国人前往。另外,清政府开始吸取排华事件的经验,在与各国订立招工条约时,如招工国不允许清政府在其国建立领事,清政府也拒绝与之订立招工章程。薛福成对于荷兰与中国招工一事提出了“倘彼不允我设领事,我亦不准彼招工,彼断无不就范之理”,○34因此在招工问题上,由于这些使节的坚持,有力打击了招工国的气焰。
四  结语
综观清政府对华工政策发生的转变,我们可以发现驻外使节在这一过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很多具有保护华工权益的建设性的措施,都是驻外使节在考察过程中吸取了西方的一些先进的制度改造出来的,诸如对西方法治、人权有着独特认识和见解的郭嵩焘,对国人出洋谋生有着深刻认识的薛福成等等,他们以独特而又敏锐的外交眼光,对保护华工的政策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清政府对华工问题的漠视态度,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的就是,清政府开始注意那些侨居异国,长期被漠视的海外华侨,是随着华人在经济地位的富有地位而逐渐改变的,这是因为大量的战争赔款使得清政府看到了通过制定一系列保护华工的措施,可以产生对自己有利的一面,进而才开始重视海外华侨的地位和作用。不管清政府对待华工政策的改变出于何种目的,但是它对华工所实施的保护政策无疑是一种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是值得肯定的。不过弱国无外交,正处于风雨交加,行将就木的清王朝来说,它缺乏了强大的后盾,因而华工的遭遇还是极为悲惨的。
注释:
○1○2,○3○7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四辑[M].北京:中华书局,1984.569,1.
○14○18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七辑[M].北京:中华书局,1984.18,330.
○4○6○8○10○16○20○24○28○29○30○31○32○33○34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四辑[M].北京:中华书局,1984.169,556,154,560,498,134,568,603,507,600,578,570,569.
○5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四辑[M].北京:中华书局,1984.181—189.
○9○11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三辑[M].北京:中华书局,1984.23,297.
○12○21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M].北京:中华书局,1984.255,795.
○13○15,○17○19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六辑[M].北京:中华书局,1984.217,109,230.
○22转引蔡永明.中国早期驻外使节与东南亚的华侨问题[J].厦门大学学报,2003,(6):81-82.
○23薛福成选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351.
○25○26郭嵩焘奏稿[M].长沙:岳麓书社,1983.384.
○27郭嵩焘.郭嵩焘日记.第三卷[M].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954.  
参考文献:
[1]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4.
[2]丁凤麟主编.薛福成选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3]钱锺书主编.郭嵩焘出使日记六种[M].北京:三联书店.1998.
[4]王兴国著.郭嵩焘评传[M].江苏: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
[5]瓦特.斯图凡特著,张铠、沈恒译.秘鲁华工史[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5.
[6]万晓宏.浅论清政府对海外华侨政策之演变[J].八桂侨刊,2001,(1):8-13
[7]蔡永明.中国早期驻外使节与东南亚的华侨问题[J].厦门大学学报,2003,(6):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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