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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读

 天涯此时共书屋 2014-03-31

在中国,早在公元前2世纪,西汉的贾谊就曾指出“奸钱日繁,正钱日亡”的事实,这里的“奸钱”指的就是劣币,“正钱”指的就是良币。当时的执政者,将重五铢的“货泉”与重十二铢的货币“大泉”按1:1的比值流通,让“货泉”的名义价值升高。结果,由于“劣币驱逐良币”的规律,“大泉”货币迅速地在流通中消失了。虽然中国与古罗马的情况不一样,但道理是相通的,那就是:较轻货币与较重货币的名义价值相当,结果将实际价值高的重货币驱逐出了市场。

进入纸币时代以后,货币的不足值性更加明显。因为此时纸币明显不足值,即它本身就属于劣币,于是格雷欣法则开始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但实际上,劣币驱逐良币在纸币时代同样会发生。例如在香港流通的货币中,十元有两个币种:纸币和硬币。因为十元硬币比十元纸币容易伪造,而且硬币不方便携带,很容易丢失,所以被视为“劣币”。当一个人口袋里同时有一张十元纸币和一枚十元硬币时,他会优先使用硬币,从而导致香港货币市场上硬币的流通量较纸币高出不少。

更为严重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是国家滥用发行权,致使纸币失去其良币价值,成为真正的劣币,最终导致物价飞涨,通货膨胀压垮国家经济,政府失去信用。而且,政府若无法保证纸币的“良币”性质,它也不能被一直使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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