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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怎么教?教育部启动课程标准修订

 雪拥蓝关2013 2014-04-02

  光明日报北京4月1日电(记者晋浩天)日前,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将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逐步落实课程标准修订和课程开发工作。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人透露,正在启动的高中阶段课标修订将把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列入修订内容,小学至初中阶段的课标修订工作,也会按照时间进度安排适时启动。此外,还将在全国高校推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文化概论》。

  教育部起草小组系统梳理了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中有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在反复论证基础上,最终形成了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从爱国、处世、修身三个层次概括凝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开展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开展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开展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

  “在小学低年级,以培育亲切感为重点,开展启蒙教育,培养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在小学高年级,以提高感受力为重点,开展认知教育,引导学生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在初中阶段,以增强理解力为重点,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在高中阶段,以增强理性认识为重点,引导学生感悟精神内涵,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在大学阶段,以提高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文化创新意识,增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人说。

  据介绍,在各学段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要点和教学任务中,力求做到三个“全覆盖”:一是学科课程全覆盖,将教育内容体现到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主要课程中去。二是教学环节全覆盖,包括课堂教学、课堂外教学、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是教育人群全覆盖,从小学一直到大学,整体贯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纲要》兼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但更强调指导性。考虑到地域文化差异,既要为各地各学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指导和遵循,还要为未来的课标修订、课程开发以及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留有一定空间。

[责任编辑:王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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