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解决迟到难题,一条规定足矣!

 联合参谋学院 2014-04-04
作者:戴天宇
中圆公司(应企业要求,采用化名)是国内一家知名的大型房地产企业,同时开售的楼盘往往就有四五个。不过,由于售楼部的员工主要是在各个售楼处上班,不在公司总部,所以考勤就成了一个老大难问题。

售楼处的员工上班总是晚到,有的甚至迟到长达一两个小时。而且,在多数人都迟到的情况下,谁不迟到谁吃亏,迟到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很多时候,客户都等在门口了,现场的布置、陈列、折页、表单乃至着装等必要的前期工作还没有准备好,让客户印象大打折扣。

为此,人力资源部在公司领导的要求下,强化考勤管理,甚至往每个售楼处派驻一名现场考勤员,可三个月下来,情况还是不尽如人意,迟到现象依然如故。

看来不加大奖罚力度是不行了!

于是,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做了修改。公司设立全勤奖,重奖全勤者,同时对迟到者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并视情节加上行政处罚。原以为可以收到令行禁止之效,可没想到的是售楼部对此反应冷淡,你罚你的,我晚我的。

这下人力资源部犯难了!

而我们通过调研发现,中圆地产大部分工作人员隶属行政和销售两大部门,整体考勤状况不佳,但管理上却不能“一刀切”。如果单纯按照企业现有规章制度去约束所有员工,必然达不到理想效果,因此需要量体裁衣、量身订做,才能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制度。

仅就本案而言,奖金或罚金对于那些从事行政工作的员工是行之有效的。因为他们不是企业直接产生效益的单元,薪资固定且相对有限,所以奖一点或罚一点,效果明显。

而售楼部却是直接产生利润的单元,公司往往只认“业绩”,平日里或多或少会开些“绿灯”。再加上售楼部员工的大部分薪资是不固定的,做成一单,提成非常高,而考勤那点奖罚根本入不了他们的法眼。所以用“奖金”或“罚金”来约束售楼部的做法难以生效。

因此,只有让考勤与其核心利益挂钩,才能实现员工的自约束、自管理。

那售楼小姐们真正在乎的是什么呢?客户的下单量!而下单量又取决于接待客户的多少。

所以我们用一条规定解决问题:“售楼部每天排号接待客户,排号顺序遵从每天到岗的顺序。”

譬如,售楼小姐李晓燕,今天第一个到岗,则第一个上门的客户由她负责接待。大伙儿都轮完了,又从她第一个开始。这样一来,如果是最后一个到岗,则最后才能轮到她,兴许就没有客户了。

新规定一经落实,顿收奇效。售楼小姐们一个比一个准时,而且自发地维持制度所规定的顺序,以避免有人“插队”。而且,公司根本不需要另外拿出钱来设立全勤奖,也不需要设立专门的考勤员了。

咨询行业资深人士王伟点评:该制度仅解决了员工迟到问题,但也可能制造出新的矛盾。因为客户是有分类的,并不是每个前来咨询的客人都会买房,而一个优秀的销售员,可凭经验一眼就看出谁是潜在买家。排号接待客户的方式,抹杀了销售员的这种优势。而且该制度也无法促进公司业绩的提升。因为一笔交易的成功,还需要售楼人员后期不断跟进。对于员工迟到的现象,主要还是着重于员工行为和价值观的管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