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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之死

 198912春 2014-04-05

李斯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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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群臣聚集在咸阳宫称颂秦始皇时,博士淳于越很不知趣,向秦始皇说:殷周之所以存在千年,是因为它把天下分封给子弟和功臣。现在天下如此之大,宗室子弟没有封地,和百姓一样,万一发生了田常、六卿之变,又有谁来相救呢?凡是不以古为师而天下能长久的,没有听说过。淳于越是以儒家的立场来看待秦朝的政治,同秦始皇的思想和行动是格格不入的,使得秦始皇大为不满,把淳于越交给丞相李斯处理。李斯不赞同淳于越的看法,他向秦始皇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由于时代的变化,五帝三代的治国办法也不同。三代时期的做法,也并不值得效法。那时候诸侯并列,互相争夺,现在天下统一,情况完全不同,不必效法古代。现在的一些儒生总讲古代如何如何好,这是以古非今,搅乱民心。对于造谣惑众,不利于统一天下的言行必须禁止,否则将会影响政局的稳定,有损于皇帝的权威。最后,他又把这一切都归罪为读书的缘故,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
  按照李斯制定的法令,那是相当残苛的。凡是秦记以外的史书,不是博士(指掌管古今文史典籍的官)所藏的诗、书、百家语都要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此后,如果有敢再谈论诗书者“弃市”(指在闹市区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称为弃市);“以古非今者族,(指一人有罪,父母兄弟妻子皆受刑,称为族)”;官吏如果知道而不检举者,与之同罪;令下后三十日仍不烧者,黥(意为用刀刺刻额颊等处)再潦上墨为“城旦”(一种刑罚,输边筑长城四年)。有想学习法令的,要以吏为师。
  这次焚书的原因,是由于讨论是否分封的问题而引起的,无论是主张分封还是反对分封的大臣,都是为了秦始皇长久统治打算卜他们并无根本利益上的对立。李斯借题发挥,最后竟造成焚书的结局,也不是没有缘由的。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一直是以法家理论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也是以法家治国的。在他当皇帝的九年中,主要精力是用在建立中央专制政权,划定全国疆域,统一文字度量衡,修筑长城等,对文化思想方面很少注意。淳于越以儒家思想为秦始皇出谋划策,是不利于秦的中央集权统治的。因此,善于领会秦始皇意图的李斯,为了打击儒家势力,巩固统一政权,提出了上述焚书的主张,得到了秦始皇的同意和批准。于是,秦始皇下令焚书,先秦许多文献古籍都被烧掉了,使中国文化遭到了巨大的损失。
  在焚书的第二年,即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两个术士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有四百六十余人因此被坑杀。这就是历史上的“坑儒”事件。虽然后世称此事为“坑儒”,但其实被坑杀的是术士,与儒生无关。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中已有明言:“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可见,根本就没儒生什么事。但自东晋年间,梅颐献《古文尚书》,附有孔安国所作的《尚书序》,其中有云:“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这时,坑术士第一次被变性为坑儒。后来,随着《古文尚书》被定为官书,坑儒的说法于是沿袭下来,遂成定论。对于梅颐所献的《古文尚书》及孔安国所作《尚书序》,前人多有辨疑,到了清代,其伪书的身份已成盖棺定论。伪造者将坑术士改为坑儒,其实也只是为了引出下句“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从而表示《古文尚书》其来有自。考其最初用意,大概也只是欲售其伪,并无心向赵政泼脏水。后世却据此将坑儒判为铁案,想必是大大出乎其意料之外的了。
  (文献古籍在秦朝廷中都有存本,至于被烧毁,那应该感谢项羽的那把火,而不要一味的怪李斯。)
                  

   由于秦始皇的赏识,李斯不仅官运亨通,他的子女也都跟着沾光。李斯的长子李由做三川郡守,掌握了一定的军政大权,其他子女也都与帝室结了婚姻关系。有一次,李由回到咸阳,李斯摆设家宴,百官都来赴宴祝酒。在这种热烈的酒席上,李斯想起了他的老师荀卿告诫他的“物忌太盛”这句话,感慨地说:“我是个平民百姓,今天却做了丞相,可以说是富贵到了极点。但是,物盛则衰,我还不知道将来会有什么样的结局呢,由此可见,李斯并没有完全陶醉于高官厚禄之中,他对现实的认识还是比较清醒的。
  秦朝建立以后,由于秦始皇对广大人民实行残暴的统治,各地人民群众的反抗从来没有停止过。除了武装斗争形式外,广大人民还以歌谣的形式咒骂秦始皇,如说:“阿房阿房,亡始皇”等。人民群众的不满和反抗,使地主阶级也很担心。因此,秦始皇在统一后的十余年间,先后进行了五次远途巡行。其目的就是到各地耀武扬威,加强对全国的控制。
  尽管秦始皇到各处巡行,残酷镇压人民群众,然而反抗还是不断发生,如有人拦截皇家使者,有人公开咒骂秦始皇:“今年祖龙(秦始皇)死。”所以,在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秦始皇决定第五次巡行。
  这一次巡行,丞相李斯和秦始皇宠爱的小儿子胡亥等一同前往。巡行的路线是:从咸阳出发,出武关,沿丹水、汉水流域到云梦,再沿长江东下直至会稽(今浙江绍兴市南)。登会稽山,祭大禹,并刻石留念。在北归之时,秦始皇得了重病,不久死在沙丘(今河北钜鹿县东南)。
  秦始皇死后,李斯怕引起天下大乱,每日照常令人送水送饭,不让外人知道死讯,按照惯例,应由秦始皇长子扶苏继位。扶苏思想倾向于儒家,不同意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当面提过意见,惹得秦始皇生气,把他派到西北大将蒙恬那里。这时,宦官赵高也正在进行阴谋活动,他曾是胡亥的老师,极力想让胡亥称帝,他就可以大权在握了。唯一需要注意拉拢的是李斯,所以他就想方设法争取拳斯也同意胡亥上台。赵高口才极好,善于雄辩,与李斯有这样的一段对话。
  赵高说:“皇帝临死前,曾召扶苏参加葬礼的这封信,没等送出去,皇帝就死了,这封信没有人知道,现在胡亥手里。决定由谁来继位;全由胡亥和我来决定丁,你认为如何?”这是探听的口气。
  李斯说:“这是亡国的言论,不是人臣应该议论的。”反映出李斯对赵高的不满。但赵高早就对李斯的为人了如指掌,他让李斯和蒙恬进行对比,李斯自觉不如蒙恬。于是,赵高乘机又说:扶苏刚毅面勇敢善战,他继位后必将任用蒙恬为丞相,这话很能抓住李斯当时的心情。赵高接着又威胁说,现在天下实际上掌握在胡亥和他的手里,扶苏、蒙恬、李斯的命运也全都攥在我们的手里。李斯见形势不妙,就只好听从赵高的调遣了。胡亥、赵高将秦始皇召扶苏来咸阳送葬的书信,改为斥责扶苏“无尺寸之功”、“不孝”的信,令他自杀;同时责备蒙恬“不忠”,也令他自杀。结果扶苏乖乖地自杀了,蒙恬不肯自杀,后被囚禁,还是服毒而死。
  秦二世元年(前209年),胡亥继承了帝位,开始了比秦始皇更加残忍的统治。李斯与胡亥、赵高的结合,是为了互相利用,所以后来他们之间勾心斗角,也就是自然的事情了。
  李斯是个不惜一切代价而想得到功名的政客,比昏庸无能的胡亥,当然要高明得多。他看到了秦王朝的危机,为了保存自己的既得利益,也不敢规劝胡亥。一次,胡亥责问李斯说:过去韩非曾经说过,古代的君王都是十分辛勤劳苦的,难道君王管理天下是为了受苦受累吗?这是因为他们无能。贤人有天下,就要让天下适应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不能满足,又如何治理天下呢?我想随心所欲,而又要永远统治天下,你李斯有什么办法吗?这时,李斯的儿子李由镇压农民起义进军不利,大将章邯要追查李由的责任,并讥讽李斯的无能。李斯因此心中恐惧,为得到秦二世胡亥的信任,提出一套“督责之术”。
  李斯在上书中说:贤主若能行“督责之术”,群臣不敢不全心全意为君王服务;不能行“督责之术”的君王,如尧、舜等比百姓还辛劳,简直是受罪。
  什么是“督责之术”呢?实际上就是严刑酷法和君王的独断专行。李斯说:“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就是对臣下和百姓实行“轻罪重罚”,使人人不敢轻举妄动。君主对臣下要实行独断专行,要驾驭群臣,不能受臣下的影响。李斯认为,只有这样的君主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实行“督责之术”,群臣百姓也就不敢造反了,君王的地位才能牢靠。
  李斯关于“督责之术”的主张,既有取宠于秦二世的一面,也有他继承法家思想的一面。在上书中,他也是一再引申不害、韩非的话,来证实自己的看法。不过,李斯讲得更加露骨而已。糊涂可笑的秦二世,不顾天下百姓的反抗,采纳了李斯的“督责之术”。此后,杀人多者为“忠臣”,残忍者为“明吏”,弄得天下怨声载道。
  在李斯,赵高的怂恿下,秦二世胡亥更加奢侈腐化,胡作非为。为了镇压农民起义,不断地从关中征发人民去打仗,给人民造成极大的负担,秦二世胡亥为了修好阿房宫,征发徭役,把人民推向苦难的深渊。当时全国人民的反秦起义已经风起云涌,为了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李斯同右丞相去疾、将军冯劫劝秦二世胡亥停建阿房宫,减少一些徭役。当时,秦二世正与宫女宴饮作乐,见李斯等人上书十分恼怒,下令将他们逮捕入狱。李斯在狱中多次上书,都被赵高扣留。赵高借机说李斯与其儿子李由谋反,对李斯严刑拷打,刑讯逼供。李斯被迫承认谋反,在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七月被杀死。

参考资料:

1.

《史记》,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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