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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历

 柳夏轶 2014-04-09
如何写药历?
药历不是病历复制品
    药历绝不应该是病历的复制品。药历作为患者用药的凭据及药学教学、科研的资料,临床药师应对患者的病情及治疗方案(特别是用药方案)和临床药师的建议等详尽描述,并对治疗结果做出分析。评价在药物使用方面哪些应用得好,哪些地方在以后的医疗活动中需同临床医生交流。若能对不同用药方案做出药物经济学分析更好。
    药历是药师对患者进行个体化药学诊断、治疗评估等判断性服务的书面证明文件。药历应从药师首次接触患者时就开始独立建立,不是通过医师与护士病历再加工而成。
    建药历时,药师要注意询问、收集并记录与药学诊断、治疗评估相关的信息,如患者的疾病状况、以往病史、用药史和药物、食物过敏史,尽可能了解患者的身体、家庭和经济状况。药师所参与的查房、会诊、抢救、血药浓度监测、合理用药指导及制订个体化给药方案等药学诊断、治疗评估工作,均应依实际情况在一定格式内做出描述、总结,同时签字并永久保留。
    切忌内容繁多
    “我觉得参加培训时按照卫生部推荐的几种药历模式写药历是必要的,但回到医院开展工作,就没必要写如此内容繁多的药历。目前医院药师配备数量不多,药历写得如此繁杂,花费很多时间。我个人不是很认同对一个病人做详细跟踪。我认为要学会思考问题后写药历,如将每天查房、回科室查阅资料或请教后,把发现的问题和查阅请教的答案与患者用药结合,思考后简单记录下来。本人对目前推荐的内容繁多的药历有些反感。但开始训时写这样的药历,本人还是赞同的。”
    药历应该成为病历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为一个合法的成分。就其内容而言,用药、分析、讨论、建议以及采纳后的反馈、不良反应的告知、总结等都可以成为其有机的组成部分。模式可以不一概而论,有则长之,无则短之。
    借药历形成知识体系
    药历必须体现临床药师的观点和认识,结合自己所在医院的实际情况以及临床医师对具体用药的认识书写。临床用药观点与自己以往的认识不完全符合时不要急于否定,必须先去查找证据,经过查找肯定自己的认识或者是肯定医师的认识,把证据写入药历。开始只能是一类药甚至是一个药的一个特点。只要是自己的体会就会深刻,积少成多后会形成自己的知识体系。
    药师每天通过医师与护士病历取得患者的临床信息,通过与医师、护士、患者的沟通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并将患者的各种信息进行判断性思维分析,决定写入药历内容。判断性思维分析包括三个方面:药历与药学诊断、药历与治疗评估、药历与药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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