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参考资料2010 2014-04-11
关于成立学生社团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来宾市职业技术学校  作者:匿名   审核:hby  日期:2012年7月21日  阅读次数:2268 
 
关于成立学生社团活动的实施方案
    学生社团作为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繁荣校园文化、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学校2011年工作要点的精神,为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全面启动学生社团工作,使学生社团在校团委的引导下积极健康的发展,凸显职业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配合学校的工作重心,组建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促进社团活动的健康发展,激发学生潜能,拓展学生特长,提升学生素养,培养学生自主创新意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风、学风、校园文化建设及素质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和带动广大学生全面发展。
    二、社团组织
    1.学生社团是指经校团委批准成立的,由学校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成,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经社团选拔,考核通过,以成员共同兴趣爱好为最终目的,开展文化、艺术、体育、科技、服务等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2.校团委下设“社团联合会”,是全校各类社团的管理机构,对各类社团及其活动进行管理、培育、扶持和监督,并定期进行评估活动。对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职能工作,学生社团享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社团联合会”设主席1名,由团委的黄斌老师担任,会员由各协会的会长(社长)组成。“社团联合会”常规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由主席主持,参加人员包括校团委书记、各社团指导老师及会长(社长)。
    3.各个社团各设社长1名(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副社长1—2名。社团的主要干部由该社团会员民主选举或推荐,经校团委考察合格同意后产生,并建立备案。各个社团会长(社长)应定期组织本社团会员召开会议,举办活动。
    4.各个社团需有较为固定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应该熟悉该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指导老师辅导社团等同辅导兴趣小组,在年度考评中享受同等待遇。学生社团可以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教师、企业家等担任社团的名誉职务,但聘请校外人员的必须事先征得学校同意。
    三、社团职责及内容
    1. 社团的职责
    (1)、指导老师 
    ①.每社团指导老师一至二名,由学校聘请具有专长的本校教职员工或校外人士担任,任期一学年。 
    ②.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组织、计划、执行、评价等工作。 
    ③.指导老师应负责本社团活动的管理。在每次社团活动时需到场指导,点名及维护活动秩序。
    ④.指导老师应指导社团干部拟定社团章程和活动计划,执行社团活动,并评价社员的成果。 
    ⑤.社团如有需要外聘指导老师,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团委报学校核准后方可聘任。
    (2)会长(社长)
    会长(社长)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处理社团一切事务,并对外代表该社团;分管各自协会的日常工作:活动组织、考勤、考核等,确保协会保时有序有效地完成。副会长(社长)协助会长(社长)处理社团事务。
    3.社团的管理
    (1).学生社团必须自觉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社团活动必须围绕学生综合发展全面成才的目标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必须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每学年初,“社团联合会”要组织各学生社团要积极做好新成员的发展工作,并对社团干部进行调整充实。社团会员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必须到“社团联合会”主席处进行注册工作,以利于校团委更好地掌握各社团人员的变动情况等信息。
    (3).“社团联合会”领导下的学生社团应立足校内开展活动,特殊情况确需到校外开展活动时,应事先征得主管单位和学校的同意。社团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材料要及时报校团委备案。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坚持课余时间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影响校集体性活动。学生社团除按自己的计划活动外,应接受学校统一策划的大型活动,承担相关义务。
    (4).学校每周三、四、五下午第7节定为“社团活动日”。要求各学生社团必须利用此时间开展社团活动
    (5).每学期“社团联合会”要定期组织学生社团联谊活动。“社团联合会”在校内活动须在活动正式开展前两周或更早向校团委上报。与外校联谊前,需向校团委递交一份活动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形式、参加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负责人、指导老师意见等。
    (6).每个学生社团必须有自己的品牌节目或作品,以便于紧急活动的需要。
    4.社团的考核及表彰
    (1).各个学生社团的指导老师将根据学生出勤情况、态度、过程和结果等定期进行考核,对于表现突出的,上报校团委审核,给予一定考评分奖励;对于表现欠缺,违反社团章程的,给予批评乃至取消其成员资格的处分。
    (2).校团委将根据各社团年度活动开展情况将定期进行优秀社团的评选活动,表彰一批校级优秀学生社团。学校每年对优秀学生社团及其负责人进行表彰和奖励。评比时间可定为每年12月底进行。评比的标准可分为如下四个部分:
    ①参于学校及校团委活动情况(占总分30%);
    ②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占总分40%)
    ③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占总分20%)
    ④社团宣传工作情况(占总分10%)
    (3).各个协会的会长要配合指导教师做好相关材料(计划、活动记录本、学生作品集、过程性资料、学生取得的成绩、总结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活动情况,定期评出优秀指导教师,作为指导老师指导兴趣小组材料。
    四、具体要求
    1. 学校各部门、各专业部要重视学生社团工作。要协助做好学生社团的组织发起工作。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让他们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找到自我、确立自信、发展自身;另一方面要通过社团活动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陶冶学生的情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学校各部门对于学生社团的活动要给予大力支持。保证各个社团有活动场所和宣传阵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要做好社团活动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学校的各项活动,提升学校知名度。
    3. 学校要根据教师的特长,安排相关教师具体指导相应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要精心设计活动,每学期开学初向团委递交具体实施规划。指导教师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保证学生的出勤率。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活动的社团成员需提前向指导老师递交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
    4. 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由团委牵头并组织、具体制定、部署每学期的学生社团总体活动方案。
    五、社团活动安排表
社团名称
招收人数
指导老师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舞蹈协会
25
陆  慧
 
 
音乐协会
20
凌丽菊
 
 
美术协会
25
黄佳奉
 
 
篮球协会
30
蒙科静、黄祉程
 
 
武术协会
30
蒙光金
 
 
文学社
25
覃凉梅
 
 
“校园之声”广播站
20
黄  斌
 
 
摄影协会
20
覃兴严
 
 
书法协会
20
卢启勇
 
 
象棋协会
20
韦汉柳
 
 
校园礼仪队
25
蒙智丰
 
 
中文演讲
25
韦必泉
 
 
 
 
 
                                                                               来宾市职业技术学校
                                                                                2011年3月18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