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2006.10月25日讯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今天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座谈会,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20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主持会议。相关部门领导、有关行业协会、矿业集团、矿山企业和地勘单位负责人,有关院校的专家学者等出席会议。 司马义·艾买提说,20年来,《矿产资源法》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进步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在执法过程中,也确实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粗放经营,破坏和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严重问题。司马义·艾买提就如何更好地保证《矿产资源法》的贯彻执行及更好地进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建立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地质找矿新的突破和矿业新的飞跃,为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讲了三点意见: 一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行为,带头遵法守纪,执好法、行好政。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要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徇私舞弊等行为。 二是要建立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依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法行政和管理,关键在于治本,需要有好的法律法规,同时也需要有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有效管理体制和机制。矿产资源管理涉及许多政策性问题和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要认真分析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及其原因,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起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制度、管理体系与管理机制。 三是要加快《矿产资源法》的修改与完善。司马义.艾提说,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矿产资源法》的一些内容显然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因此,加快《矿产资源法》的修改与完善势在必行。《矿产资源法》的修改,必须围绕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既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又要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将《矿产资源法》修改成一部有利于促进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规范化开采和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有利于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资源节约,有利于环境保护,能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和矿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 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就《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20周年以来,我国在依法管理矿产资源尤其是整顿和规范矿业开发秩序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果,以及如何进一步依法行政,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工作等作了发言。矿山企业代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王志刚,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东也在会上发言。 |
|
来自: 老樟xy67896789 > 《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