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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级文物

 黄帝书苑 2014-04-16
我国现存文物的评定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其年份长短、艺术水平高下、学术价值大小等不同情况,主要分为一、二、三级。二、三级暂且不论,一级书法、绘画艺术品的参考标准是: 元代以前比较完整的书画;唐以前艺术水平较高、首尾齐全有年款的写本;宋以前经卷中有作者或纪年且书法水平较高的:宋、元时代有名款或虽无名款而艺术水平极高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名人手迹;明清以来重要艺术流派或著名画家的精品。(录自《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化部1987年制订) 根据这一标准,一级品中极少数的精彩之作,才称得上是国宝。所以,尽管流传至今的古代书画作品堪称汗牛充栋,但真正够得上“国宝”资格的并不多,特别是流传时间超过千年以上的,更如凤毛麟角。张伯驹,这位向国家捐献了大批古代书画精品的著名收藏家曾感慨地说“以吾国历史之久,文化之先,而隋以前之画,竟无一件流传,亦良可慨叹!”确实,倒并非因为评定的条件太苛刻,实在是由于年代久远而能传到今日、目前又保存在国内的作品,太少太少! 说到这里,我们不能不对近代以来曾舍命救宝的大收藏家们表示崇高的敬意。近代中国,历经浩劫,国宝书画的命运更是多灾多难:有的在战乱中化为灰烬;有的在炮火中被列强掳掠而去;有的被王公贵族据为已有,然后作为抵债典当的资本;有的被贪利小人盗卖,以至于不知所踪……。就在如此恶劣的时代环境中,那些收藏家宁可缺吃少穿、典屋卖地,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随时都可能流失的国宝保存起来。看起来,他们似乎“嗜宝如命”,爱之成癖了,其实不然。请听听画家傅抱石那血气方刚、掷地有声的呼吁:“对于祖宗遗留给我们的宝物,尚且痛痒没有关系,那么想建设自己民族的文化,恕我失敬,敢说是梦想,是笑话,是绝对没有丝毫收获之可言白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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