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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服颜色与饰佩

 海派書鄉 2014-04-19

             官服分别颜色,从唐代开始;三品以上紫袍,佩金鱼袋,五品以上绯(大红袍),佩银鱼袋;六品以下绿袍,无鱼袋。官吏有职务高而品级低的,仍须按照原品服色。如任宰相而不到三品的,其官衔中必带赐紫金鱼袋,州的长官刺史,亦不拘品级都穿绯袍。这种服色制度,到清代才完全废除,只在帽顶和补服上分别级品。简言之,清代公服原则上都是兰色,只在庆典时可用绛色,外褂平时则都是红青色,素服时改用黑色。

清末官员服饰尤为繁杂,依官位大小不许滥用。仅就其袍、服来说:

——蟒袍,是官员穿的上绣蟒形的长袍。一品至三品,九蟒五爪,四品至六品,八蟒五爪,七品至九品及“未入流”者,五蟒四爪。

——补服,是加在袍外的褂子,正中用金线绣织鸟、兽形的正方图案。

文官鸟形: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鸿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鸂鶒;八品,鹌鹑;九品,练雀;未入流,黄鹂。

武官为兽形:一品,麒麟;二品,狮子;三品,豹子;四品,虎;五品,熊;六品,彪;七品、八品,犀牛;九品,海马。

这是一般,也有例外。如御史和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一律穿獬豸补服。因为古人认为“獬豸”是一种“神羊”,能辨曲直。

    清代官员的帽饰:

顶子,是缀在帽子顶部的珠子。按其品级而呈不同:

一品,红宝石;二品,花珊瑚;三品,兰宝石;四品,青金石;五品,水晶,六品,砗磲;七品,素金;八品,花金;九品,花银。

花翎,横插在帽顶部的孔雀翎羽,称为“花翎”。以翎眼的多少分官职的大小,但最多不超过三眼。

一眼,不问勋赏,凡五品以上的官员,可以捐纳顶戴。二眼,限有特殊功勋的大臣。三眼,只限于宗臣,如亲王,贝勒始得顶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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