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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我當房東的經歷。

 阿生记图书馆 2014-04-21
八十年代,新婚不久,既未有兒防老,難免思量積穀防饑。不忿美國徵稅太重,所以想方設計如何合法省稅及存糧。老公認為買股票及基金好,不頭痛。我不贊同,覺得風險高;常取笑他「股票當牆紙嫌它不夠寬,當廁紙又嫌它硬」,還是買木頭好(美國房子俱木造),砸到頭上還會痛,較實在。還有最大好處是左邊口袋的錢付銀行房貸利息,Uncle Sam(政府)在年底又會乖乖的奉還於右邊口袋(房貸抵稅)。何況衣食住行乃人生四大必需,老公管吃(餐館),我自然要管住(購房收租)。

那時候老公打理自己的餐館,我在銀行上班,兼顧電油站及旅館,所以買的物業一律要求不太老舊的,怕沒時間整理及維修,另一條件是要柏文 (apartment)不要獨立屋,中上地區。當時我選在聖地牙哥東南邊,早期越棉寮的聚居地。我的房屋經紀常問我為甚麼不要獨立屋,我說一個房子租不出,我便要獨力支付所有費用,但柏文比獨立屋價格差不了多少,如分拆開來其實比獨立屋便宜,一棟七單位的柏文總不會全空吧?若有一兩間未能如期租出,有其他五、六戶的分擔,我的壓力便大大減少。他又問為何不選高尚住宅區?我告訴他有錢住高尚住宅區的大多收入高,有買屋能力,騎牛搵馬暫時性的,一旦找到合心水的住房就會自購他遷,我不希望常換租客。

那時越棉寮多以難民身份入美,據說他們可享美政府七年救濟金及房屋醫療等福利津貼;我的柏文選在交通便利的地區,他們坐巴士及走路都可上學及上街購物,所以很受歡迎。

其次是我購房目的,旨在抵稅,祈求收支平衡,並不希望在租金盈利,因此我的租金比同地區的單位都便宜50到百元不等,首付亦放20%,房貸每月不是很多,親友都不明原因,認為我不是腦袋進水,就是笨得可以。孰不知,我放了首付本金後,每個月都是房客們替我供屋養房,30年後房子就歸我所有,加上房子增值 (equity)及折舊 (Depreciation)真不容小覤。便宜租金是牢牢的吸引住戶長居的理由,我也接受政府租房資助( San Diego Housing Commission, Rental Assistance – Sec 8), 有了政府作後盾,更不怕房客欠租及遲繳。

租約我自己擬定,兩個月按金,一個月上期,月初三天需支付房租,違者罰欸 25元'第五天仍未全繳合約作廢,立即搬遷,任何理由違約,違約者需支付所有訴訟費及賠償,我一律用三十天的租約 (30 days rental agreement),而不要長期合約 (lease), 為的是怕遇上惡棍易請難送。而且兩個月押金足夠我有時間請他退房,第五天仍賴著不走者,向法院備案,三天內刑警 (Marshall)自會執法將之逐出。

房客由我挑選,除了有合法居留及身份證 (ID 及駕照) 外,尚要有工作証明 (current paystub) 糧單,最重要的是上兩任房東聯繫,通常我不太在乎前任的話,他若希望壞租客快走,當會隱惡揚善,大說好話,其實是巴不得他早走早著。但前、前房東再無利害關係,說話更為可信。糧單薪金讓我瞭解他收入能否支付房租,加上僱主的評價,新房客的人品大概可知一、二,心中有底,不中亦不遠矣。

我當時實在太忙,不能配合所有租客的時間遂一收租,又孤寒捨不得聘請租務公司管理,所以就委託每幢房子其中一戶能信賴的房客代收,租金收齊後就打電話知會,通常我會於每月第五天銀行下班後從North Park 28街開始,一直收到College 63街,真是忙得不亦樂乎,生活很充實。

租金一律只收支票Money order 或 Cashier's Check, 不要現金。被委託的房客我會按單位給予優惠,從租金扣除,三至四伙的我每月給50元」,七伙的100元,除收租外並兼顧公共空間,如停車場、走廊及樓梯打掃、電燈短路,報告維修需要等。他們是我眼線,雙方都開心樂意。我有專門維修公司負責水電工程師,一通電話便替我上門解決,再寄賬單支付,因為我的樓層都在15至35年新舊,所以沒大修理,否則可慘了。
記得有一年四十街失火, 我剛從36街電油站回來經過,立即在後座二樓打911 接消防局,那接線生居然問我 「是那類火災?氣體、液體、金屬、電器/電線?Class A,B,C,D…」,氣得我七孔生煙,告訴她 「我只知火已燒到眼前, 告知地址,請立派消防車」。 丟下電話逃命, 到樓下才發現有房客尚在屋內午睡,不知走火,匆匆拍門叫醒逃生。

鄰居白人東主早已率領員工幫忙救火,消防隊抵達時火已撲滅。我那幢房子是三合一,前幢商用可作花店或影樓,後面一幢兩層樓作住宅,所以左方是白人開設的豪華轎車服務,右方是藥品製造商。消防員後來調查,是有人與後街大廈住戶結怨,用啤酒瓶盛汽油想燒燬仇人的車子,但轎車公司的狗吠,嚇得失手而把汽油彈丟到午睡的住戶後院引起火警。

住戶的單車及花棚被燒,有消防局証明保險統賠,沒損失尚給我更換新的棚頂,真可謂因禍得福。第二天帶了新滅火器還給鄰居並登門道謝,他很詫異, 說他名叫「德」(Doug),問我知不知道他是誰?我說我只知道他是好人,因為他昨天幫忙救火。他說:「 小姑娘,有聽過 Hells Angels(地獄天使嗎)?我只知Hells Angels是電單車黨,其他不很清楚,所以就回答他,社會上有好人壞人,公道自在人心,我倒願意結交他這地獄裡的天使,而放棄認識那些天堂裡的魔鬼。他聽後欣然收下滅火器,從此幫忙看顧保護我這物業,我很幸運及感恩。

總括來說,當房東除了房子地段環境好之外,還要租金合理,配上完美的租約,足夠的押金,睦鄰友善,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房東住客都能相安,投資亦有很好回報。

切記,三至六個月的儲備金以作急用是必須的,我們稱為cushion, 有墊褥就算跌倒也不太痛。有幸我十年來當房東從未有單位空出,租客都幫忙競告親友,候租名單一大堆。1990年後很多越南華僑紛紛冒出頭來,開餐廳、旅行社、電子廠、超級市場及金舖等,更廣置華廈,且那時有了兒子,開車帶著他去收租,常有住客告之,你真好彩躲過了,數分鐘前兩街之隔才發生鎗戰,或某天鄰座大廈遭人持械打劫…促使我出售物業的念頭,再者在銀行看見很多大公司遷往他州,又有很多人開始失業,建築商的樓盤擱置,我想我的收租大勢已去,只有鳴鼓收兵,急流勇退。

美政府真不是蓋的,各位如要出售物業,最好先資詢會計師, 我1991年出售兩單元, 除了全年薪金扣稅及每季的預算稅外,另要補交聯邦稅7萬多, 加州稅4萬多,合共差不多13萬。因為政府除了Capital Gain本金得利之外,以前你想交或不願扣除的折舊 (Depreciation)統統一次要回。如果你把小屋換大屋,四單位賣掉盈利加本金購入八或十單位時,政府不收四單位當時的盈利 Capital Gain, 而讓你rollover, 先別過早高興,到你賣大屋時所有獲利均要回吐,真把我膽汁也吐出來。

小市民實不夠格與官爭,在我沾沾自喜之時,原來政府正在把我養肥再宰矣。再後來賣的房子,盡量讓買主向我貸欸一部分, 十年或十五年 Balloon Payment Mortgage 減輕巨額收入。投資物業與個人自住不能混為一談,所以收租的物業一律當投資論,反正美政府永遠都是萬稅,萬稅,萬萬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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