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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小学生被校长泼水烫伤 对方拒赔称媳妇不让

 change的 2014-04-21

  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

孩子身上留下了大面积伤疤,司法鉴定属于十级伤残。

孩子身上留下了大面积伤疤,司法鉴定属于十级伤残。

家长索赔,校长称媳妇不让掏钱。

家长索赔,校长称媳妇不让掏钱。

学校方面承认是校长烫伤了孩子。

学校方面承认是校长烫伤了孩子。

  齐鲁网4月21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去年9月份,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东大封小学的孩子,在学校扫地的时候,校长从楼上往下倒热水,将孩子烫伤了。孩子最终被判为十级伤残,但是直到今天孩子还没有接到赔偿。

      学生遭楼上泼热水烫伤 司法鉴定十级伤残

  孩子的妈妈付振梅告诉,儿子在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东大封小学上五年级,去年孩子才11岁,突然被二楼倒下的热水烫伤,半年之后孩子的伤势逐渐恢复,但是留下了大片伤疤。

  在付振梅提供的医院病历以及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上也可以看到,对于付振梅儿子的伤情,上面有着非常详细的记录。而且,司法鉴定意见书上写明了伤情为十级伤残。那么,孩子在学校里怎么会被烫伤的呢?

  孩子身上的意外遭遇,付振梅将矛盾指向了学校的一位负责人。按照付振梅的说法,因为校长在二楼往下倾倒热水,所以才烫伤了在楼下打扫卫生的儿子。现在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半年多,可是孩子身上却留下了伤疤。

      泼水者竟然是校长 拒不赔偿称媳妇不让给钱

  针对这样的情况,付振梅向校长提出了赔偿要求,可是一直没有满意的结果。付振梅说,“找他,他说媳妇哭闹,不让给钱,还说到教育局什么的也没用。”

  多次索赔无果后,付振梅找到了记者寻求记者。那么,当她再次联系到东大封小学的校长时,对方会给出什么样的答复呢?

  校长的说法是,“在单位里出了事,当事人不能处理。不像咱俩在路上碰到一样。”

  付振梅说,“怎么能这样说呢?孩子不是你烫的吗?”

  校长还是说,“所以咱不能见面啊,要不就不吵架吗?”

      学校多名员工知情 确认校长烫伤了学生

  对于于校长的说法,付振梅表示不能接受。随后付振梅提出当面协商。一个多小时后,付振梅也没有等到于校长的身影。随后,记者跟随付振梅来到了东大封小学。记者看到,校长办公室门屋半开,里面并没有人。

  无奈之下,付振梅找到了学校的其他工作人员。学校孙主任说,“我们正在积极地,合理的。合情合法的处理这个事情,一直在积极协商。”但是他也承认,事情发生了快九个月了,还没有协商成功。

  据了解,去年9月9日,热水是从教学楼二楼靠近后勤办公室门口的窗前倒下的。那么,热水是谁倒的呢?孙主任说,“这个我不能给你解释,只能让当事人说。”

  在记者的调查过程中,先后有两位东大封小学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学校一直在积极的处理孩子被烫伤的问题。可是对于谁是烫伤孩子的人,这两位工作人都是避而不答。

     校长指派法律顾问 称孩子当时“躲在楼下”

  在随后的等待过程中,一位自称是受于校长指派,属于东大封小学法律顾问的先生来到了现场。

  律师表示,“9月9日上午八点,的确是学校老师,也就是校长。在烫洗茶杯的时候,往下一看,没有人。结果一倒,刚好把躲在楼下的XXX烫伤。”

  这位工作人员出示了一份加盖了公章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明确写道,付振梅的孩子是躲在了楼下。可是对于这个说法,付振梅表示不能接受,她的孩子为什么会躲在楼下呢?

  律师称,“因为作业没做完,而且没交上某一笔钱。所以孩子躲在了楼下。”

  付振梅愤怒表示,“我孩子明明是在打扫卫生。”

      家长愤怒:烫伤了我的孩子 我家怎么还被告?

  双方在烫伤的细节过程中发生了分歧。那么,既然这事和东大封小学的于校长有关,那么他本人在哪呢?律师表示,“校长你们肯定是见不了,因为他不出面,担心激化矛盾。”

  最终,付振梅也没有见到校长。对于手里拿到了法律意见书,她表示非常的难以理解。

  付振梅说,“我孩子被烫伤了,既然说是因为我孩子躲在楼下。还有,我们受伤了,对方还要告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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