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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的伎俩“割发代首”

 杂货店伙计 2014-04-24

 

    曹操为“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一代奸雄在《三国演义》中占着相当的分量,正如水镜先生司马徽对其评价:“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作为一代枭雄其奸诈为世人所熟知。

 

建安三年曹操率兵征缴张绣之时,恰逢麦熟路过一片麦地,于是下令“三军将士过麦田凡有践踏者斩首”以严明军纪,就在其下令不久,没想到自己的坐骑却因飞鸟突降而惊恐逃窜,紧勒慢勒之际已经塌毁了一大片麦田,看着被自己宝马踏过的麦田,面对自己刚刚颁布的“军令”,曹操的窘态面对三军将士的尴尬可想而知,即使如此,孟德还假惺惺的追问行军主簿:“我马踏麦田应治何罪?”。识时务、明事理的主簿大人的回答是:“丞相岂可论罪”!这时候的曹操竟然义正言辞的回答道:“我知法犯法如不治罪,何以服众”。就在曹操拔剑要治自己“马踏麦田之罪”的时候,众人诚惶诚恐的想方设法的拦截起了曹丞相的“拔剑自刎”的义举,谋士郭嘉进言:“古者《春秋》之义法不加于尊,丞相统帅大军岂可自戕。”面对众人的苦苦哀求郭嘉的“金玉良言”,表面上要大义凌然要取义成仁的曹丞相,有了台阶下一句“姑且免死”找回了面子,之后,还不依不饶表演了一出“割发代首”的戏剧平息了这场“自己打自己脸的闹剧。其潜台词就是“然军令如山,我死罪虽免,亦当割发代首”。

 

笔者好遐想,如果当时曹丞相马踏麦田违反军纪之后,郭嘉决口不提“法不加于尊的春秋之义”,众人一副漠然“看客”模样,默然不予理会此事,当时尴尬的曹丞相是否就会浩然正气到底,毅然决然的为自己的错误付出“自戕”的代价。中华古国文明千载,为政者一面高呼“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口号。背地里又做着“刑不上大夫”的官场人情。真正天子犯法与布衣小民犯罪后的处置结果必然是天壤之别。曹操 “割发代首” 的伎俩其意义无疑于又一出老戏《斩黄袍》。在这处流传千古的老戏中,必然有郭嘉之类熟通古今的忠谏之士,有一大堆为这种“刑不加于尊”开脱的理由(现代律师的鼻祖大概就是郭嘉之流)。演好这出戏还有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将帅”一心彼此要心照不宣的配合默契,“将”要懂得在适当的时候拿出令众人足以信服的典故,“帅”要懂得适当的“坚持原则”适时的“借坡滚驴”为自己找台阶下,曹操与郭嘉君臣心腹的配合就属于“天衣无缝”一出愚民好戏。无论哪个年代,有人当官必然有一帮“死党”为其助阵摇旗呐喊此之所谓的朋党之说。刚正不阿、缺少朋友无派系的至察之士是很难在“官场”立足的,任何一个阶层都有其一定的“圈子”就好像QQ中的“群”,古话说得好“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就是这类局内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君子”协定。曹操和郭嘉就是这类“官场”内翻手云、覆手雨的弄潮儿。他们彼此为了共同的利益为对方打掩护是心照不宣的。因此才有历史上这么一出“割发代首”的闹剧!曹操的伎俩有点智慧的人都会看破,视而不见是高明之士明哲保身的愚蒙,看破之后又表现出小聪明的人,如杨修之流必然是这些“权贵”的眼中钉、肉中刺,迟早会成为当权者们报复的牺牲品,因此有禅语曰:“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就是错!”

 

    谈古论今之际亦有好言奉劝当代“曹操”之流,古代曹操自己犯了错尚且知道“割发代首”以掩人耳目。现代企业中的某些流氓政客竟然连曹操“掩耳盗铃”“割发代首”的伎俩都懒得用了,和当代“郭嘉”之流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达到某种 “利益共同体”的目的不择手段到了厚颜无耻的地步,权大势重的横征暴敛、为所欲为、欺压良善,为了巴结权贵对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妄加诸多“莫须有”。以势压人做出许多猪狗不如的丑事还自鸣得意的炫耀自己的“手眼通天本事超群”为能事,舆论发达的今天无论权高位重到何种地步,愚弄民众的官儿始终摆脱不了历史公正的裁决!成为千夫所指的卑鄙、无耻之徒别想存活在舆论的监督之下,当他们肮脏的“內臭大白于天下之日”,更别想用曹操“割发代首”的闹剧欺世盗名存活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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