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各位: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时间到了,合同终止了,是不是可以不续签?不续签不用赔偿吧?如果连续两次签订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次是不是要签订无固定期的?(提问者:1000Jane) 牛人解析: 1、需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不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作出规定。(2013秋牛人:秋千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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