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成效 (一)法治型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1.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性地位。石家庄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唐山、邯郸市法制办成立了行政执法培训中心和政府规章译审办公室。沧州市开通“绿色通道”,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需要。邢台、邯郸等市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局等部门把依法行政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推进。省国土资源厅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四到位”。省文化厅把依法行政作为推进文化建设的切入点,助推文化建设全面发展。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石家庄、秦皇岛等市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已形成常态化机制。唐山市邀请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部委领导在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讲授法律知识。辛集市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在政府常务会议上授课。省安全监管局利用“周末大讲堂”活动组织法律知识培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全年组织2800多人(次)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班。省民族宗教厅开展“学习月”和“有奖知识竞赛”等法律知识学习活动。 3.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邢台、邯郸等市制定落实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省统计局对全省80多名新任统计局长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4.全面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结合工作实际,谋划本级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注重以考核促工作。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等部门将本部门本系统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干部业绩的重要依据。 5.深入开展法制宣传。邢台市开展了“依法治市”宣传报道活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金色阳光法律服务行动”和“送法进企”活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深入企业宣传政策法规知识。省水利厅举办了“志愿者在行动”、“千人广场”等活动,开展水法宣传教育。省科技厅向全省科技系统、高校及科研院所发放了《〈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释义及实用指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举办了4期新闻出版从业人员培训班。 (二)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邢台市制定了《邢台市行政程序规定》。秦皇岛、张家口等市科学预测和综合评判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引发的风险,制定相应化解处置预案。辛集市对所有政府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省教育厅在重大事项决策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部门决策结合。省环境保护厅建立行政决策连带责任制度。省财政厅坚持依法管财、理财,2013年省级“三公”经费支出比上一年压减6%左右。 2.加大简政放权力度。11个设区市“三类事项”共取消、下放、改变管理方式3100余项。唐山市本级“三类事项”平均每个事项办理环节由4.1个减少到3.4个。秦皇岛市削减审批事项318项,削减比例44%。定州市行政审批事项由372项缩减到70项。省交通运输厅通过网络平台受理11311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结率100%。省发展改革委落实“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了“容缺预审预批制度”。 3.全面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了230件省政府规章和538件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省政府规章12件,废止规范性文件76件。涉及修改、下放行政许可事项30项,修改、取消违法设定的行政收费、基金等15项。11个设区市共修订、废止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982件。省物价局免征18项行政收费项目,降低19项收费标准,取消45项经营性服务收费,规范管理11项。 4.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省法制办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91件,对55件提出修改意见,不予制发或暂缓制发8件。各设区市向省政府按时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81件。衡水市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联网。保定、承德等市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 (三)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1.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1个设区市和各县(市、区)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9个设区市已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县级城市实现了全覆盖。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石家庄市建立了覆盖市本级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邯郸、衡水等7个市制定实施了重大行政处罚统计制度。省公安厅在网上办案系统搭建“执法质量考评晾晒平台”。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等部门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管理综合考评体系。省地税局在全国首先实现与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税源传输“双联通”。省农业厅建立了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等四大机制。省林业厅利用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开展质量评查。省司法厅对专业强、敏感度高的投诉案件,引入专家和律师开展评查。全省20多万行政执法人员均参加了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培训考试。 3.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法制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组成联合检查组,对11个设区市和部分有行政处罚权的省直部门,开展了行政处罚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清理了全省各部门的罚款项目。 4.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石家庄市建立了“两法衔接”网络信息平台。省质监局与相关部门制定了食品安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省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产品领域“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四)畅通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定渠道。 1.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廊坊市成立了市行政调解中心,全市共受理调解案件6489件。沧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率达到30%以上。全省公安派出所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7984起,行政调解化解率79%。省司法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设立了行政调解办公室。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调解案件75000余件。 2.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各级各部门实行行政复议决定与行政调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基本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166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 3.仲裁工作取得新进展。各级仲裁机构严格按照办案规则办理案件。针对特殊群体和集体案件,启动“绿色通道”,快速处理。辛集市全年共受理仲裁案件127件,涉及人数163人,共计追回拖欠工资9.6万元,工伤补偿、抚恤金256万元,按时结案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地方和部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乏力。有的地方和部门对依法行政认识狭隘化,依法行政工作内容片面化。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自上而下贯彻力度逐渐衰减的态势未根本改变,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仍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二)法律知识学习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从法律知识测试成绩来看,行政执法人员平均成绩集中在60到75分之间,领导干部平均成绩集中在60分到70分之间,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学法力度。 (三)规范行政执法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中,乱执法、滥执法、粗暴执法和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刑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市、县(市、区)特别是县级政府法制机构非常薄弱,级别低、人员少等问题影响了一些地区和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2013年仍有30多个行政复议空白县(区),有15个县(区)连续3年没有受理行政复议案件。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行政争议数量远小于信访数量,影响了社会稳定。 三、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建议 2014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切实把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各项改革和政府管理各方面的法律制度更加成熟完善。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健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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