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长期服刑且身陷吸毒恶习的“大烟鬼”;一个是刚参加工作不久,用积攒的工资为母亲补交养老保险的“乖小孩”——他们本是一对继父子。然而,去年夏天的一个午后,发生在这对继父子之间的一场争执,彻底改变了他们的命运(详见本报去年11月28日报道)。昨天下午,长宁区法院对这起继子杀死继父的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小马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围绕被告人小马的行为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争辩。控方认为,被告人多次用刀反复对被害人要害部位刺戳,具有故意杀人的直接故意。辩护人则认为,被害人虽有劣迹,但被告人并没有想要杀他,应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昨天下午,长宁区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法庭认为,本案被告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持刀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结合被害人长期有不良嗜好、不履行家庭责任又威胁羞辱家庭成员的过错,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特约通讯员 章伟聪 记者 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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