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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宗用地须办农地转用手续

 山清水秀360 2014-04-28

刘某准备在自家承包的2000平方米的耕地(非基本农田)里养殖甲鱼,需要用大块水泥砖垒成长180米、宽11米、高2米多的围墙和40多平方米的简易看护房,围墙内不需要打水泥地坪,只需把围墙内空地用90厘米高的矮墙隔成200平方米左右的水池,即可放养野生甲鱼。县国土资源局得知后,要求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否则,修建后按违法占地处罚,既要拆除,还要按每平方米罚款30元处理。

本案主要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涵义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问题。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1999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搞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规定,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挖塘养鱼、发展林果业;可以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农用地挖塘发展水产养殖和种植多年生木本果树等经济作物,但建造永久性农业设施和配套设施,如畜禽养殖场、塘底已经固化的水产养殖场、农副产品仓库、加工厂、集贸市场等,占用耕地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做到耕地“占一补一”。

本案中,刘某欲从事甲鱼养殖,需要将耕地改为养殖水面。养殖水面是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专门用于水产养殖的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全国土地分类》中规定,养殖水面属于农用地的一种,其中,由耕地改为养殖水面,但可复耕的土地称为可调整养殖水面。虽然将耕地改为养殖水面属于农业结构的调整,但刘某修建的甲鱼养殖场需要用大块水泥砖垒成长180米、宽11米、高2米多的围墙和40多平方米的简易看护房,需把围墙内空地用90厘米高的矮墙隔成200平方米左右的水池,属于《关于搞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情形。因此,县国土资源局要求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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