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一个错误,需要另犯许多错误来支撑。打击所谓“黑车“就是例子。
康振宇
一 北京近日出台国内首个小客车“拼车”指导意见,定义了“合乘”行为,并规定根据合乘目的,可分为上下班通勤的长期合乘、节假日返乡的长途短期合乘。根据分摊费用可分为公益性合乘和互助性合乘,公益性合乘不收费,而互助性合乘可以合理分摊出行过程中的油、电、气、高速通行费。同时抵制非法运营,禁止临时随意合乘摊算相关费用,禁止合乘当事人发布虚假信息、禁止合乘当事人签订虚假阴阳合同;对存在上述行为、以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运营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文件名是《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
这事在我看来,大错小修正。
二 我不说路上跑的大多数车都是空载,平均载人1.3个,既不经济也不环保。我只说私家车,载客,和搭乘者谈妥了费用,市场行为,你情我愿,怎么就不行?开车的即没偷也没抢,开着自己车,凭自己劳动挣钱,怎么就成了“黑车”?搭车的人觉得价格合适就上车,不合适就去等出租挤公交。人家搭车的人乐意,开车的人乐意,交通局非站到中间来说“不行”。您以为自己是老几?法律的底层是自然法,也就是天理。这符合天理吗? 类似的事情还有以前的,恋人之间未婚同居,原本再正常不过,却被安插了个罪名叫“非法同居”,这有道理吗? 打车难是个全国普遍问题。我不说别的地方,就说北京。从顺义到首都机场,几十块钱的道,站在道边冻死也等不到一辆出租车。为什么?是因为出租出都要到城里去赚钱,只在顺义转连份钱都出不来。这种问题在各地很普遍。这种时候,所谓“黑车”,就是一个市场的有力补充。终于等来了一辆“黑车”,又要配合司机,对台词,装朋友,以防“相关部门”来抓。这不逼良为娼吗? 遇到“相关部门”还不是最差的,最差的还有“钓鱼执法”,甚至上海的张军被逼断指以自证清白。这都是行政机关胡作为闹出的幺蛾子。 每天早晚高峰,我们都会看到,挤不上公交的人们的焦急与茫然,打不到出租车时候的痛苦与无奈,而道路上一辆辆私家车不被允许让人搭乘而只坐了一个司机浪费着汽油和道路。我们这时就可以问问,交通局的工作,是疏导交通,还是给人添堵?
三
或问:如果放开私家车运营,那么出租车岂不是要受到严重冲击?这个问题的答案有三个层面:1,
可是,为了维护现行的错误的体制,于是另外犯了许多错误,用错误来维护错误。于是禁止私家车载客,于是养了很多人来执法,于是有“钓鱼执法”……
四 就算不能全面放开私家车运营,你也至少可以多发出租车牌照,或者增加公共汽车,都是解决出行难的方子。可你都不做。于是,一边是大家没车可坐,一边是大量车辆空跑。对你的治理交通真正的居心,或者你的治理出行问题的能力,我想我有充分的理由,至少怀疑一个。 或者两个。
康振宇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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